他们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一、原广东省揭西县委政法委书记陈铠遭恶报 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四日广东省媒体报道,原广东省揭西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陈铠,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任广东省揭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主动投案自首。期间,陈铠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铠任广东省揭西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广东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法轮功学员温粉华与丈夫杨映鹏,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遭棉湖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温粉华被非法关押在揭东看守所,杨映鹏被非法关押在揭西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消息,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法轮功学员蔡重达、曾素芳夫妇及女儿蔡晓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在南山镇发真相台历,被南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揭西县看守所。女儿蔡晓婷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家中有97岁的老奶奶无人照顾。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广东省揭西县法轮功学员李美虹和洪细蓉在揭西县河婆镇河山居委附近遭河婆镇派出所人员绑架。
二、原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卫红遭恶报 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三年一月辽宁省媒体报道,原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卫红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杨卫红,满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后任本溪市中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期间,杨卫红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卫红任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辽宁省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后,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上诉后,本溪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在律师没有递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不通知律师,直接下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杨丽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法轮功学员胡林因被沈阳市法库县非法定为“网逃”,而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辽宁省本溪市年过八旬的法轮功学员赵凤兰,因讲法轮功真相,多次被绑架迫害,因身体虚弱,行动困难,在家休养,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李悦等人告知已被所谓起诉至法院。老人不明白自己犯的什么法,怎么犯的法。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李悦等人到赵凤兰家拿来一份所谓起诉书,并告诉因她此前的行为已被所谓起诉至本溪市平山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孟照霞因邮寄大法真相信,被桓仁县法院法官王东亮非法庭审,孟照霞叙述自己邮信无罪,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王东亮中止庭审,叫律师出庭,威胁律师让孟照霞认罪。在整个办案中,相关人员以行政施压,破坏法律实施。
◎辽宁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兰女士于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在沈阳监狱遭奴役迫害。周玉兰已回到家中。
◎辽宁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情况:二零一六年,我因为打真相电话救人,被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竖井派出所绑架。在看守所,我被迫害了一年零四个月,检察院曾多次退卷,可竖井派出所乱编一些谎言、证人,给我强加罪名。我被公、检、法有意制造冤假错,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法院对三位六旬以上的女法轮功学员二次开庭。因第一次庭审未果,办案单位本溪县碱厂派出所继续拼凑材料,罗织罪名,甚至找了三个小学生作所谓的“证人”(所有证人均未出庭)。
三位维权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公诉人黄伟却不顾法律、事实,扬言要重判本溪市法轮功学员燕文芹、黄雅珍、于金凤女士三年到七年徒刑。庭审持续到下午四点多钟,当庭未宣判结果。后得知,法轮功学员燕文芹、黄雅珍、于金凤被非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