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贵州、海南四名公检法系统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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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最近得知,参与迫害法轮功,安徽省、贵州省、海南省又有四名公检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被调查或被起诉。这些还只是中共因迫害大法而遭恶报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之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先银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安徽省媒体报道,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先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陈先银,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安徽无为人。主要履历:历任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代检察长;二零零七年二月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后任马鞍山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期间,陈先银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先银任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鞍山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前夕,77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毓萍在小区大门被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两个警察和两个社区人员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杨毓萍被劫持到医院,被强行做身体检查,片子显示白肺,杨毓萍被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胡晓波(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起诉杨毓萍,理由是她家中有《转法轮》和真相资料。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杨毓萍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她在法庭上坚信修炼法轮功合法,拒绝认罪认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杨毓萍收到非法判决书,她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社保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杨毓萍,说要停发她的养老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杨毓萍又被强迫去医院体检,结果,她的身体不合格,不能被收监。但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上旬,杨毓萍仍被劫入安徽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法轮功学员徐丽霞,女,年七旬,家住安徽马鞍山市。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徐丽霞和妹妹徐丽萍在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雨山国保分局警察绑架、关押。徐丽霞被放回家的第二天突然倒地去世,家人告状无门。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徐丽萍被她儿子从安徽省女子监狱接回家,徐丽萍在监狱被迫害接近一年。

72岁的徐丽萍二十多年来一直是当地政法委“六一零”迫害的重点对象。二零二三年徐丽萍一下失去了三位亲人,先是她丈夫,然后是她小妹徐丽珍,最后是她刚刚离世的姐姐徐丽霞。

◎二零二一年,安徽省马鞍山市85岁法轮功学员王树华被判刑一年,罚款1万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法轮功学员尚勤在女儿的店里,突然来了十几个便衣非法逮捕她,其中有二~三人是花山分局国保人员,八~九人是霍里派出所的警察。其中一便衣带着摄像机将尚勤被抓捕的过程录像。尚勤的女儿不让她妈被带走,结果警察将她双手反背,劫持到警车一并带到霍里派出所。

尚勤的女儿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多被放回。警察恐吓她说,不允许上网发帖宣传被抓的事情,如果发现了就逮捕她。尚勤被劫持进看守所时身体健康,在看守所被迫害出高血压。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尚勤被花山区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勒索人民币两万元。尚勤上诉,被马鞍山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尚勤被关进安徽女子监狱后,就被命令吃药治疗,在通知书上强按手印,监狱通知家人已对她进行药物“治疗”。

二、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叶斌副局长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贵州省媒体报道,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叶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叶斌,壮族,一九七一年十月生。主要履历: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叶斌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叶斌任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西苑小区临街开美容院的(东北人)法轮功学员付友艳与其他8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她的门面(当天门面休息)刚开始学法。黔南州当地公安、国保等10几人冲进门面,把九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当晚,警察把法轮功学员付友艳及陈炼非法关押进黔南州女子看守所,其余放回。后因80岁左右的陈炼身体不舒服,被送到医院检查。因她血压很高,晚上十二点,警察过通知其家人接回。法轮功学员付友艳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黔南州女子看守所至今。

◎二零二三年,黔南州法轮功学员杨再琼使用了一张印有“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救星石”信息的面值20元纸币购买水果,水果店老板将她恶意举报给警察。黔南州都匀市国保大队警察接获举报后,并没有直接抓捕杨再琼,而是采取跟踪她的手段。

通过跟踪杨再琼,警察发现她每周固定时间出入法轮功学员付友艳开办的美容院。在同一时间,也有其他多名法轮功学员进入该店铺中,一次待几个小时。

跟踪一段时间后,黔南州都匀市国保大队长吴德军带着国保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强行闯入付友艳的美容院内,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付友艳、杨再琼在内的9名法轮功学员。

经过对9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讯,国保警察没有找到足够的所谓“证据”继续扣押这些法轮功学员,于是,除付友艳以外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时隔几日后,国保警察又将法轮功学员杨再琼、文茵、陈炼、黄玉清非法抓捕,随后,付友艳、杨再琼、文茵、陈炼、黄玉清又被都匀市检察院检察官张仕娟以其5人触犯“刑法第三百条”,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罪”为由,非法起诉至都匀市法院,主审法官刘红颖、审判长冉启武。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月及十二月,都匀市法院4次开庭审理,共计八天。在庭审中,非法证据排除阶段、证据质证及法庭辩论阶段,可以看出该5名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大法,集体学习《转法轮》书籍,并交流学习心得,在中国现有法律体制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此前,法轮功学员杨再琼曾在二零一六年被非法抓捕,后被枉判一年半。目前在等待法庭合议庭的判决结果。

三、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阵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海南省媒体报道,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陈阵,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陈阵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阵任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十一时,海南省琼中县法轮功学员成功插播琼中县某村的广播喇叭,让世人了解迫害真相:琼中县公安局、司法局不法之徒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省委邪党校强行洗脑一个多月,威胁不写所谓“三书”、不放弃修炼的一律劳教。真相广播历时四分四十五秒。

四、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黎少云遭报被起诉

二零二四年十月,黎少云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黎少云,男,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曾任三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要履历:历任三亚市城郊法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副院长,三亚市中级法院审判督查办公室主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黎少云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黎少云任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十年期,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事实:

◎海南法轮功学员屈登高诉江被绑架达数月:屈登高,六十多岁,原在部队任正团级,退伍后,任海南省三亚市海洋局副局长。二零一五年七、八月份回老家(湖南衡阳县界牌镇),参加诉江后,将控诉书从衡阳邮局发出被阻,屈登高又把控诉书邮到三亚市,请三亚市给他转送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

九月一日晚十二时左右,由界牌镇派出所610带路,带领三亚几个公安将屈登高绑架。曾被非法关押在海南海口洗脑班迫害,后被海南省海口市国安部软禁长达多月。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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