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献,一九七零年十月生,浙江永康人。主要履历:历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等职务;二零二一年三月,任丽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委员;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丽水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任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吕献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发生在当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吕献任丽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丽水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上海建筑弱电专家、法轮功学员徐永清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从老家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返回上海途中,在丽水市龙泉火车站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他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徐永清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九月获知,浙江龙丽水市泉市法轮功学员华建豪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被龙泉市公安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在龙泉市看守所,后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狱。
◎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绑架法轮功学员范世荣。范世荣是吉林省人,在饶平县康民医院任医生工作,曾在浙江省丽水市被绑架,后取保候审,在这期间离开丽水,来广东工作。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再被转移关押到浙江省丽水看守所迫害。
◎浙江丽水缙云县五云镇法轮功学员应爱云,二零二一年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被绑架,二零二二年获知,已被非法判刑四年。
应爱云女士,时年七十五岁左右,家住丽水市缙云县五云镇,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几次被中共人员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及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一年中秋节,应爱云被五云镇的中共人员和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她被关押在丽水市看守所,遭中共丽水市公、检、法人员合谋构陷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
近几年,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正如近日发生的丽水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献被查事件一样,他们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他们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