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晓涛任太原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副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的部分案例,李晓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葛春玲在太原市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约二零一三年八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葛春玲提起上诉,九月一日案件到达太原中级法院,但太原市中级法院违反司法程序,没有开庭受理就通知葛春玲的律师维持原判。葛春玲被劫往榆次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晋中市太谷区小白乡小白村法轮功学员韩来青在太原市府东街一带救助一名发真相资料的女法轮功学员时,被太原市杏花岭区恶警绑架。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韩来青被杏花岭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韩来青和他妻子共同提起上诉。然而历时三个月后,太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韩来青的冤刑。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村法轮功学员冀德莲老人被万柏林区警察绑架,后被万柏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冀德莲上诉至太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冤判,并要将冀德莲关进看守所,冀德莲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村法轮功学员李金兰被太原市公安局刑警队和司法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太原市看守所。十二月二日,李金兰被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李金兰上诉到太原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没开庭,却宣布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左右,李金兰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轮功学员刘拉拉老人在西宫讲真相时被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刘拉拉被汇丰派出所警察骗去绑架,后被尖草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刘拉拉上诉。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太原钢铁集团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李锡福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被尖草坪区邮局“安检暂扣”,李锡福对邮局提出控告。山西省“610”为报复,将李锡福绑架、构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李锡福被晋源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锡福上诉后,太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太原市法轮功学员任小青被太原市小店区坞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八月四日,任小青被小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任小青提出上诉。期间任小青的女儿多次询问未果。后得知太原市中级法院并未开庭审理,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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