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律师,甚至可以说很大比例的律师,收取来本地办案的费用时,都是直接说个钱数,同修就要多少钱给多少钱了。但是几天前发现,某个律师索要的路费、住宿费,竟然是实际费用的三倍。还有甚者,给家属打电话说,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同修给他打电话,要求律师接见,所以他来了,要了家属2700元钱。后来家属觉得不对劲,又找了另一个律师去接见,问被非法关押同修有没有这个事,回答没有,不但没让这个律师来接见,还告诉家属要求换律师。
2、为什么做无罪辩护?如果律师的出发点是为了正义,那他的行为会努力在各个环节据理力争,想尽办法伸张正义。如果是觉得这个群体的钱好赚,好说话,好糊弄,做的好不好,没人追责,就是走形式,反正钱都已经拿到手了,这种律师就不能用,否则等于鼓励他这样做、浪费大法资源,做的是坏事,是造业。有一个律师,直接就说:“我要做无罪辩护,不然以后怎么混?”他做无罪辩护的目地是要源源不断的有案件,赚更多的钱,并不是为了公平和正义。还有一个律师说过,律师界有一个共识,如果要想出名,迅速打出名气的做法,就是接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3、要求律师尽职尽责。人间的理就是,拿了别人的钱,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大法弟子的钱,都是省吃俭用省出来了,律师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是错了。而且,我们大法弟子不要把自己当成特殊人群,我们就是普通公民,和其他打官司、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没什么两样,不要觉得我们特殊,觉得律师做了很多,付出很多,所以愿意多给钱。律师站出来辩护,是应天象而出现的。我理解是师父正法中安排的常人以常人角度反对这场迫害,让世人认清邪恶,同时救度公检法人员,他们的出现是为了配合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众生的,也是同修之前做的好,真相讲的好,才陆续有那么多律师站出来。所以我们更要做的好,更要按照法理做,不能动人心。而且我们付了那么高的费用,每个流程一万到一万五千元,当然要律师尽心尽意才行。要有要求,象普通人一样,我出了这些钱,你要给我把什么什么事办好。律师只是跑一次公安局,或者一次检察院,见同修一次,一天时间,就拿走一万块,已经是非常多的费用了。律师甚至还嫌少。而且,律师也有不尽心的,走走过场就算完成了。
以上的都是一些经历过的现象,大法弟子遇事要向内找。
一方面,要做的正,律师能站出来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都是律师的选择,为他们的未来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大法弟子一定要走正,要引导律师做的更好,也要让律师走正,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正气,才能得到大法的加持和力量。
但是做法上,大家要善意的做,比如,问问律师,买票好买吗?从哪里飞过来?这次航班花了多少钱?如果不是周末,律师常常是从上一个同修那里办案后过来,上一个同修已经付过路费了,再出路费就是付了双份路费。付费的时候,不要直接问多少钱,而是问:您是从某某地方来,上一位同修有没有付过您来时的路费了呢?我们是不是只要付您回去的路费就可以了?
律师住宿的费用,是比较透明的,因为酒店都是明码标价的。只要路费加上住宿就可以了。大家不要再助长律师这种多要钱的行为了,要引导他们走正,只有走正,才能做的更好,更有力。当然做的过程要善意,不能走极端。路费之外,多加一百,机场大巴费,盒饭钱,我个人觉得比较合理,当然要酌情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师父在《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回答弟子的问题如下:
“弟子:请问师尊,如何看待国内学员花钱请正义律师打官司的问题?很多案例是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但学员并没有救出来。还有一些学员认为,如果不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是承认了邪恶的迫害。师:我是这么看的。有能力或具备条件,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为什么哪?学员不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修炼吗?你中共邪党不是标榜你“伟、光、正”、对全世界说你是讲法律的吗?好,那我就请律师。有一些为法轮功、为大法弟子辩护的律师,辩护中讲的句句在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虽然他们的辩护起的作用大小不同,但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就是在讲真相救众生。明慧网和其它网站媒体报道出来的对这些律师的迫害,就更说明邪党的法律是假的,就更表露出在这场迫害中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了嘛。所以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做的。
请律师在堂上辩护,这件事情的本身也是救人。不管坐在那儿听的,你是中共邪党派来的也好,还是一般民众也好,那么面对律师的正义论理,对听者来讲那就是讲真相。那是不是也在启迪他们的善心哪?有的法官听了都耷拉脑袋不吱声了,有的警察都佩服,走出来都得说两句:讲的真好。这就是人的善心被唤醒了。邪恶怕啥?不就怕这个吗?所以我觉的律师还是应该请的。世人都敢站出来说话,世人也都认清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邪党还不解体吗?而且世人也知道对迫害者的报应,懂得邪党一倒人们会清算它,参与迫害的人也知道要面对自己将来被审判,那人不得考虑这些问题吗?这对邪恶不是震慑吗?对这场迫害不是抑制吗?邪恶怕律师给辩护,邪恶不叫律师给辩护,那不正说明更应该这样做吗?但是没有条件的不要强为、不要走极端,不要师父这样一说没条件的也非做不可,一定要在理性中助师正法。”[1]
我的理解,请律师辩护,起作用、有意义的地方是:让人听到了真相,知道修炼法轮功没犯法,犯法的是公检法的人。他们知道参与了迫害要被审判,迫害者有报应。是他们知道了这个事实,入心了,明白了,所以起作用了。
如果我们自己也能起这个作用,能从法律角度说清楚,告诉行恶者将受到制裁,讲公务员办案终身负责制,今天你签了字,参与迫害,就是日后追责你的证据。师父说:“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就是在讲真相救众生。”[1]
法律上有亲友辩护,亲属都可以出面辩护。我们要建议家属做亲友辩护,不管他们最终能不能真的出来做,都一定建议他们做这种准备,告诉他们,辩护的人越多越好,我们家属真没违法,得站出来说句话啊。家人无辜受到了迫害,我们得站在他们一边,安慰他们,认同他们,不能象文革的时候那样,中共打压,自己家人也施压,亲人在看守所本来就遭受痛苦,我们亲人要为他们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我们都要堂堂正正的做人,充满正气,邪不压正。他们在看辩护词的时候,自然深入了解:是邪党违法,大法弟子没犯法。
大法弟子不要依赖律师,要去和家属讲真相。我地被关押的同修就是负责营救的,哪里有迫害,同修就把自己区的参与同修领到负责营救同修那里,时间久了,大家形成了依赖心,很可能就是同修遭到了邪恶迫害的原因之一。大法弟子的依赖心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同修的魔难。
对律师的依赖,也会造成律师的魔难。因为律师受到迫害的人数不少,有一些不能做辩护了,使得律师很忙,接很多案件,质量不能保证,匆匆忙忙的,也没那么多精力。前两年电话卡实名,打真相电话不容易了,同修就悟到,不要依赖电话,要走出去面对面的讲真相。同修可以把营救做的更细一些,让家属在这个过程中,以亲友的角度参与法庭辩护(或者让亲友多看看辩护词,这不是承认迫害,目地是让亲属了解修炼法轮功不违法,当他们知道原来大法弟子没错的时候,也理直气壮了),明白真相,理解同修,升起正义感。
营救同修,是我们大家的事,应该大家都参与。
这次我们当地被迫害的同修就是负责营救的,他们被抓,别人都不知道怎么做,该做什么。
在营救的过程中,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不完备的地方,发现也都是好事,同修都越来越成熟,事情也都很戏剧化,发现都不是坏事。所以同修们都应该参与营救,不管是给公检法写信,发正念,给同修写信,帮忙问问:周围有没有人认识参与迫害的人?寻找一下信息。联系家属,看望家属,讲讲真相,鼓励家属,问问有没有什么困难?
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你去做,就是环节中的一部份,就是做了该做的。
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很多同修对请律师的认识是不清晰的,甚至是很片面的。一些人盲目夸大律师的作用,把律师抬的太高。仅仅因为律师的专业技能好,就忘记了只有大法弟子才是证实大法、反迫害救度众生的主角。我认为这是法理不清造成的,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堂堂正正的揭露邪恶、讲清真相。
粗浅认识,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