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本地同修甲被警察绑架。因甲年纪已近八十,警察放出风来,几天后就会放人。当时我们也认为甲很快会被放回家,没有用心营救。但时间不长,我们了解到甲被非法判刑半年徒刑,一过上诉期就会被送往监狱。
师父教诲过我们:“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绝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2]想到师父的法,我们决定开始营救同修。
本地的情况是,同修甲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环境比较宽松,甚至可以有学法、炼功、发正念的机会。一旦被劫持到监狱,情况会变的恶劣。在监狱一般是上午逼迫大法修炼者看污蔑大法的影片,下午逼迫大法修炼者写所谓的“心得体会”之类的东西,而对坚定不“转化”的修炼人就是体罚与酷刑——能闯过来的人身心受到的伤害很大,有同修被绑架到监狱三个月就“转化”了。
我们交流后,认为一要上诉,为同修甲争取时间,不被送到监狱;二要申请公开审理,使上诉期尽量延长,而当二审判决后,剩下时间很短,就不用送监狱了;三是对与此案相关的公检法人员讲清真相,使他们能明白真相得救度。
现在看来,我们当时的这些想法是有漏的。应该想必须无条件释放同修,对这种迫害应该全盘否定不承认,纠结送不送监狱,本身就是变相的对邪恶迫害的承认。实际上确实有部份同修固执的认为同修甲一般是维持原判。这一念为邪恶迫害同修甲制造了借口——这几个大法弟子没有正念,不知道全盘否定迫害,就得让甲维持原判,给这几个大法弟子去去人心。
再说一下申请公开审理,实际上按照大陆所谓现行法律,只有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事,根本不存在申请公开审理这一说。也就是说邪恶迫害大法弟子违反法律,故意不公开审理,背地里干坏事,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否定它。
二、请律师上诉的体会
一开始我们请了两个律师,一个是本市的,另一个是本省外市的。外市的律师之前还代理过本市其他大法弟子的案件,当时表现很不错。这两个律师带出的消息都是同修甲认罪签字了,并表示不上诉了。
我们很着急,认为同修甲法理不清,甚至还多少生出了埋怨之心。最后抱着一线希望,聘请了北京的律师。北京的律师见到同修甲时,甲是刚刚从医院二次体检回来到看守所。还剩下两个小时,甲就过了上诉期了。律师据理力争,见了同修甲,签了上诉状,并到检察院投诉看守所阻挠同修甲上诉的行为,最终把诉状递了上去。
通过北京律师反馈,我们了解到之前的两个律师根本就没有起到正面作用,没有把我们要说的话传递给甲,并且主动配合邪恶劝说同修甲不上诉,等于就是骗了律师费。这使我们体会到:
(一)不能单纯依赖律师。在我们被前两个律师欺骗、并且也不知道被骗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咨询有关法律工作者,已经通过邮局把上诉状邮寄到了一审法院,即使第三个律师聘请不成功或者是发生其它意外,也有了上诉的机会。
(二)一审法院对法官封闭的很严密,我们多次到一审法院见一审法官,要当面给其讲清真相,给其得救机会,但都被保卫拒之门外,鉴于这种情况我们除了把一审法官电话发给明慧网(实际上打一审法官电话他根本就不接,因为甲的亲属多次给他打过电话,他都不接电话),我们还多次给一审法院相关人员寄真相材料,最大限度给其了解真相得救的机会。
(三)律师会见被关押同修,建议让律师全程录音或者是录像,相关法律是允许的,这样避免被律师骗财误事。
(四)被律师骗,我们认为原因有二,一个是我们有依赖律师的心。
师父讲:“那么也就是说,别小看今天的人类社会,不只是大法弟子在修炼,人也都在其中。他们也在被熔炼着。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不同的环境中,他们遇到的问题、思想的思考、一直到他们的行为,都在摆放自己,都在善与恶较量中摆放自己。”[1]
也就是律师也在“修炼”中,能不能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也要看他们的心怎么动,用心不对,他们就不应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会被旧势力给剔除出去,表现出来就是他们骗钱误事。所以大法弟子给律师讲明白真相很关键,讲明白我们的要求,能代理就接案子,不能代理就不要接,也免的他们误事造业犯罪。
最后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但是二审是在四个月的时候做出的判决。按邪党法律,剩下刑期不足三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送监狱。同修甲免受了监狱洗脑“转化”之苦,免受了邪恶的玷污。我们否定了旧势力对甲的牢狱“转化”迫害,使甲保住了纯洁。
三、发正念中另外空间所见
是我本人所见,由于心性与层次原因,所见只是局部,不是全部真相。还有更多被清除的邪恶是我本人见不到的。
(一)同修甲刚刚被绑架时,我发正念时,天目看到另外空间清除的只是蝎子之类的虫子类的东西。
(二)当还剩下十几天就快三个月时,中院欲進行宣判,如果宣判成功,剩下刑期在三个月以上,同修甲会被送往监狱。此时我发正念时,天目看到另外空间除了清除掉一些蝎子之外,黑手也显现了出来。黑手直接在我身上动手脚,企图封闭我的天目,不让我看到另外空间它们的形象。实际上黑手一旦显现出来(包括另外空间其它一切邪恶显现出来),就是它们藏不住了,一旦显现出来,就意味着它们只有被大法弟子或者是正神甚至是师父清除掉。
之后几天我们针对黑手发正念,清除掉黑手。与此同时,在人的空间表现是,律师以各种方法拖延不见二审法官。最终二审是在四个月之后宣判,同修不用被绑架到监狱了。
(三)当同修甲被二审判决后,我在发正念中看到,阻挡同修甲的只有低灵形成的一道与腰同高的黑色矮墙,如果同修甲正念稍微强一点,从另外空间翻过这道矮墙,师父就会安排其提前出看守所。但是同修甲生不出这个正念来。所以对处于魔难中的同修,外面的同修帮其发正念,是非常关键的。
(四)同修甲的老伴在家中一人独居,因为各种原因,被邪恶迫害意外离世。之后我在一次发正念中,偶然发现一个黑手和邪恶演化出的同修甲的老伴的形象,呆在甲的家中,使命是待甲回家之后,使甲陷入深深的失去老伴的痛苦中。放大甲的人心,干扰甲修炼。当然这些邪恶生命被清除了。但也足以使我们警醒,切不可滋养人心,一定要修去人心。邪恶针对修炼人的人心,在未来都设上了魔难,所以不要自找这些麻烦。
在探视同修甲时,我们也把他老伴去世的消息提前告诉给他了,在法中交流,提示甲尽快修去人心执著。同修甲极度痛苦了几秒钟,但毕竟是修炼人,有二十多年的修炼基础,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在未来,这个魔难也不会再发生了。
结语
当营救没有效果的时候,没有头绪的时候,我们也低落过,但是马上会想到师父的法。师父讲:“没有那个韧劲你怎么能攻的下来呢?”[1]想想师父的法,我们会再持续讲,持续做,持续发正念。其实邪恶不仅在耗费被关押同修的正念,也在耗费外面同修的正念。我们就是不上当,你邪恶迫害一天,我们就清除你一天,决不放松。发正念极其关键,有时邪恶被清除掉了,过一段时间,还会有邪恶补充進来,所以不能被邪恶动摇了我们的正念。
再有,同修整体配合好,作用巨大。在营救中,有同修发正念的,有出钱的,有配合同修家属要人的。有的同修被邪恶干扰的也很厉害,身体上出现病业假相,但是同修们不为假相所动,都能无怨无执的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使事情向良性发展。
由于我们整体的心性所致,在营救同修甲中,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写出来与同修交流,不当之处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八年华盛顿DC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