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隔了几天看到师父最近一次谈话《严肃的教诲》中说:“有一些人想等着师父说出来,叫大家如何做、如何护法,等着师父说出来,叫大家都去北京证实法,叫师父说出来向人民讲清真相。可是我一旦说出来,就再也不是他们自觉的发自本人的正念的行为了。答案一出来,考试也就结束了,那些怕出来证实法的也就永远失去机会了。” 看到这时我增强正念,什么也干扰不了我进京证实法的愿望。我就把我所做的事交给了别的同修去做。然后我坐上进京的火车(11月4日晚),在车上检查时我就发正念,,不让有一点漏洞,顺利地到了北京(次日5点),8点钟左右在华表前面打出横幅“真善忍”,举过头顶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洪志老师清白。”,之后将横幅挂在身后金水桥上,这时被恶警抓走带入公安分局,搜身时在鞋内搜出身份证。事后我被当地公安人员带回,在做笔录时办案人员说我最少得判七年,当时我心想这可不是你说了算,师父说了才算,做完笔录被送到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我决定绝食(11月7日),与此同时向犯人和管教等洪法。当管教问我为什么绝食。我说我到天安门广场证实“真善忍”没有错,我绝食要求给我一个修炼的好环境,还我人身自由,我不能在这里消极承受。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捍卫宇宙的真理。在绝食第三天管教看我还不吃饭便让犯人打我,将我全身扒光浇凉水,用鞋底打我脸部及身上。当时邪恶之徒把我打晕了。等我醒来时,她们强行灌食,我又撑了过去,虽然晕了两次但心里十分清醒。在这时看守所所长给我送饺子,订早餐等让我吃饭。我说不吃,就是江泽民给我送饭我也不吃,不给我人身自由,不给我修炼的环境,我就是绝食。在第六天的早上他们找来医生对我强行灌食。这时我又晕了过去,而且大口喘着粗气,经医生检查为突发性心脏病,血压升高,脉搏微弱,后送进市急救中心医院。他们为推托责任,通知家属将我领回家中,后果自负。可是我一出医院大门,什么症状也没有啦,精神十足,这时我心里明白,这一切都是师父在做在承受,我只是承受表面的一点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