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心怀正念,堂堂正正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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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8日】2001年农历八月十四日早,一同修告知我女儿昨晚在邻村张贴资料,被派出所抓住,当夜发正念智慧走脱。过了不久,派出所开车到我家找人,当时我正在写大法标语,想收拾好已来不及了,被恶警发现,从家搜走大法资料一千多份。由于自己掉以轻心,给大法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为了不连累其他同修,减少大法的损失,我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担起来。他们问我资料的来源,我说从街门底下、过道里拾的,没有见人。他们问我把材料都送给了谁,我说自己写自己粘,反正张贴的不少。他们叫我到派出所去,我坚决不去,坐在椅子上不动。几个恶警一拥而上,但我就是抓住椅子不撒开,他们有的掰手,有的蹬脚,连椅子带人抬到屋门外边才把我的手掰开。几个人把我抬起来就走,我就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迫害大法必遭恶报……”到派出所后,他们把我铐到门柱上,把我次子铐到另一门柱上,我就大声跟他们说:“我的事,与我二小(二儿子)无关,为啥铐我二小?”并大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就捂我的嘴,我就继续喊。不一会儿,他们把我次子放下来了,过了很长时间才把我放下来。

下午4点钟左右,我的长子给我买来饭送到派出所让我吃。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在做一个比好人还好的人,在做宇宙中最正的事。恶警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这是对大法的迫害,我决不能在邪恶迫害大法的地方喝一口水,吃一口饭,否则就是对大法的污辱。在派出所我水米未进。七点钟左右,他们把我送到了县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号里的几个犯人就恶狠狠地逼我在茅坑那儿蹲着。八点钟左右,几个凶恶的犯人逼我写所谓的“转化书”,我拒绝;逼我背监规,我说我不会背监规。他们几个人就七手八脚地打耳光,用皮鞋碾我的脚趾头、跺脚面、掐我,最凶狠的是他们用手捏我的睾丸,痛得我晕了过去。无论邪恶之徒怎么折磨我,我拒不写“转化书”、拒不背监规。他们叫我扫地擦地,我就只干活,不吃不喝。管教问我为什么绝食,我郑重地说:“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我没有罪。我不是犯人,就不能吃牢房的一顿饭,不喝这里的一滴水。”绝食到第四天,号里的几个犯人用饭诱惑我,我心不动;灌我,我不喝。管教要给我下胃管灌食,我心动一念:只要我不想吃,谁也灌不进去。我对他们说,我来到这里,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你们别灌,灌也白费事。就这样,我的念头正,结果一点也没灌进去。绝食第六天,他们又灌食,同样又没有灌进去。自此以后,我一切不配合,地也不扫了,谁问我一声我一言不发。直到农历8月25日,历时11天,我滴水未进、一口饭未吃,脑袋晕晕糊糊的,什么也不知道了。恶警们怕出人命,怕承担责任,打电话通知我家人,才把我接了出去。

师父说:“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就这样,我心怀正念,走出魔窟,又回到正法洪流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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