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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轮功学员周红燕遭诬判三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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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周红燕女士,在武汉某小区发放真相资料遭人恶告,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日得知,周红燕已被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九个月。

这是周红燕第二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她曾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因在武昌首义学院发放真相资料,与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将近一年后,周红燕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周红燕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出生,今年51岁,她原为企业会计,家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一九九九年三月,26岁的周红燕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体会到这套功法使人宁静祥和,身体素质和道德修养得到提高。

然而中共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开始了疯狂迫害,由于怕心及谎言的毒害,在家人的压力下,周红燕一度放弃了炼功。

二零一二年,周红燕重新开始学法炼功,炼了两个月后,困扰她多年的颈椎病、慢性支气管炎、鼻炎、经常头昏、容易疲劳等病症都好了,她人精神了,心态平和了,待人宽容不斤斤计较了,乐观开朗了,亲身见证了大法在祛病健身、提升道德品质上的神奇效果。

然而因为周红燕坚持真、善、忍信仰,坚持给受中共谎言毒害的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遭到中共的迫害。

以下是周红燕自述因遭中共迫害和睦家庭被拆散的事实:

二零一四年一月的一天下午三点左右,我和一名学员去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学校保安非法拉到保安室,后被阳逻开发区派出所一行约四人带上一辆警车,警察搜走了我们的包和真相资料,还大声呵斥我们,还用手铐把另一女学员的双手铐上,对她推推搡搡的。到了派出所,他们把我们各自带到一个小房间里,进行非法审问,中途有个警察威胁我说要让我坐那个把手绑起来的凳子上,还有一个年纪大点的警察恐吓我说要让我去验血(后来我知道他们给法轮功学员验血是为了做非法器官移植,这说明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政策所导致的活摘学员器官这一灭绝人性的罪恶行径是真实存在的)。他们一直对我们非法审讯到大约晚上10点左右,当时读高中的儿子一人饿着肚子在家等我,而我的手机被他们搜走没法跟孩子联系。后来我抽空拿过手机给家人打了电话,家人把我接走,但却被非法索要了五百元。这次绑架给家人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恐惧。

由于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一向对我体贴有加的丈夫竟提出要与我分开过,自此他很少回家,后来又不给我生活费用,为了帮他分担经济上的压力,我多方找工作,但只能找到一、二千元的服务员的工作,每月交了近一千元的房贷后,只剩下几百元过生活,偶尔还要给儿子零花钱。这期间我承受着名誉、精神、经济和身体等各方面的巨大压力,身心疲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丈夫不顾我炼功后身心受益、对他及家人更加宽容体贴的事实,不顾对家庭及孩子的责任,以我炼法轮功为由向法院起诉要与我离婚。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我起早贪黑的参加集体学法炼功时,家人从没反对,这次重新炼功后在遭绑架前家人也没反对。丈夫与我一直感情融洽,我们家庭和睦,两边家人都是善良有涵养的人,深受亲朋好友和邻里的好评,朋友们不相信他会提出与我离婚,可当听他说是因为炼法轮功时就不再多说了。朋友们都知道我是个善良的好人,可见恶意抹黑法轮功的谎言宣传毒害了多少人啊。丈夫和婆婆说如果我不炼功就不离婚。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因为江泽民一手发起的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而受到严重的伤害。

洪山区检察院:
涉案检察官柳岚(女)

洪山区法院:
涉案法官刘玉飞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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