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详细报道:
1、湖北省武汉市原户籍所在地江汉区万松街道,长年在武昌区杨园街道区域租房饱受骚扰、漂泊的71岁的法轮功学员叶小芬(叶晓芬)太婆,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善心传递保平安真相,帮助武汉市民免于瘟疫病毒、灾难之苦,她的家人长期被武汉市国保大队警察、便衣警察骚扰、威胁恐吓,她本人多次被武汉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威胁恐吓、非法监视居住、监听、跟踪、录音、录像,并抢劫私人财物、抄家、劫持、秘密绑架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和武汉市其它的黑监狱多次残酷折磨。她本人遭受了非法刑讯逼供、强制精神洗脑、长时间体罚、侮辱人格、曾被打的头破血流、曾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等多种令人发指的酷刑,承受着巨大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二零二三年十月,叶小芬再次被武汉市警察绑架、劫持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迫害了150天后,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回家。她被迫害的身体情况待查。
2、常年在武汉市徐家棚辖区以打零工为生的58岁法轮功学员徐丽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劫持到武汉市洗脑班非法关押至今,被迫害情况不明。
原湖北大学图书管理员退休职工,75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晓华,二零二四年中国新年前被绑架,劫持到武汉市洗脑班非法关押至今,详情待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点左右,武汉市武昌区政法委610、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武昌公安分局辖区的徐家棚派出所、余家头派出所、杨园派出所、南湖派出所出动了二十多个警察,在徐家棚街道办事处老年宜局社区武车四村小区(第十四网格)居委会、物业人员的带领下,在无任何合法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撬门而入,侵入民宅并非法抄家,抄走个人合法财物(钱财、手机、个人合法的法轮佛法书籍以及法轮大法师父的像片等),并闯到位于武汉市武昌水岸国际社区老年宜局社区武车四村小区的50多岁妇女胡爱红家里,绑架了正在她家做客、阅读指导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大法书籍的九名女性中、老年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包括:50多岁的善良妇女胡爱红(屋主)、胡爱丽两姐妹,58岁的原籍湖北黄冈浠水的长年在徐家棚辖区以打零工为生的善良妇女徐丽秀,年逾古稀的原湖北大学图书管理员退休职工张晓华太婆(75岁),家住喻家湖小区的钱绍太婆(76岁)、马秋珍太婆、石景兰太婆,年逾耄耋的家住长轮社区(原三角路中学附近)的肖太婆、付少珍太婆(80岁左右)。她们被各派出所民警劫持到各辖区街道派出所非法拷问、威胁、恐吓逼供。
当天晚上,胡爱红、胡爱丽、徐丽秀被劫持到武汉市洗脑班 (中共对外宣称是法制教育中心、关爱中心,实则是秘密关押、非法刑拘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非法关押、强制洗脑。其余六位老人被各辖区派出所民警通知家人接回。
胡爱红、胡爱丽两姐妹在洗脑班遭受到了管教人员的恐吓、威胁,强制长时间洗脑看污蔑法轮佛法和创始人李大师的诽谤片、污蔑宣传画,强迫学习中共虚假党史,肉体遭到了严重折磨、心灵遭受到了严重摧残折磨,二零二四年二月份已回家。
75岁的张晓华太婆,家住三角花园刘家河小区(原三角路小区),二零二四年中国新年前被徐家棚派出所的民警非法侵入民宅、非法抄家、抢劫个人合法钱财、物品,劫持到武汉市洗脑班非法刑拘、秘密关押迫害。
76岁的钱绍太婆,家住徐家棚辖区的喻家湖小区第十网格。二零二四年中国新年后被余家头派出所的居委会街道人员伙同余家头派出所民警非法侵入民宅、抄家抢劫个人合法钱财、物品(法轮佛法书籍),劫持到武汉市洗脑班非法刑拘、秘密关押迫害 、精神折磨。她在洗脑班遭受到了管教人员的恐吓、威胁,强制长时间洗脑看污蔑法轮佛法和法轮佛法创始人的诽谤片、污蔑宣传画,强迫学习中共虚假党史,管教人员强制她污蔑法轮佛法师父,她的肉体遭到了严重折磨,心灵遭受到了严重摧残。二零二四年三月回家。
目前58岁善良女士徐丽秀,75岁的湖北大学退休职工张晓华太婆,仍然被非法关押中,请正义人士关注。
在以上报道中,武汉市武昌区杨园派出所的人民警察们协同杨园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们违反了《宪法》、《民法典》、《警察法》、《刑事诉讼法》,办案人民警察们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盗窃罪,滥用职权罪。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们违反了《宪法》、《公务员法》。
1、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学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请在互联网上查《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里面没有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真相材料都是合法的,请在互联网上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 》,废除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这两个文件。
2、办案人民警察违反了
(1)《宪法》: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已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3)《警察法》:
第七条(法治原则):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严禁滥用、超越权力。
第八十五条(严格依法履职):警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权力、滥用权力。
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受宪法保护,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察协同社区居委会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居住没有法律依据、不经合法程序、没有合法手续,是滥用、超越权利,违反《警察法》的法治原则和严格依法履职原则。所有参与迫害者面临的是卸磨杀驴和法律追责。
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基于谎言,抹黑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1400例死亡事件是假的,所谓4.25“围攻”中南海是假的。公检法人员很多都被谎言毒害,不看事实,不听劝告,一意孤行。不要以为只要有上级的口头命令就可以为所欲为,要知道卸磨杀驴是中共的本质,为了自保,为了平息民愤,中共就会毫不留情的对那些积极邀功请赏的迫害者举起屠刀。而此事件的背后指使者,也不会逃脱这个厄运。
这些年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打垮法轮功,反而使中共骑虎难下,元气大伤,中共已经为以后的卸磨杀驴做好了法律准备。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提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冤假错案终身追究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出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共气数已尽,希望公检法人员头脑清醒,不要再一意孤行随着作恶,那样会使自己陷入悲惨的境地,同时连累自己的家人。这样的反面例子太多了,明慧网上有很多这样的报道。因为“举头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参与造谣抹黑的媒体人员很多死亡,那些直接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得绝症、甚至暴死的事件太多太多了,这些都是前车之鉴。
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包括指使此迫害事件的人,能够用人性、良知、道德、法律衡量一下善恶、正邪、是非,做出明智的选择,纠正执法错误,那才是真正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派出所、杨园街办事处、责任人、电话:
杨园街派出所辖区
(直接参与主要迫害责任人:涉嫌下令非法跟踪、非法监听、恐吓威胁、刑讯逼供、非法抄家、非法秘密绑架该辖区法轮功学员)
杨园派出所所长:朱国明
杨园派出所副所长:齐耀华
分管副所长:王继浩 18971010187 / 13545279877 (涉嫌参与迫害责任人:涉嫌下令非法跟踪、非法监听、直接恐吓威胁、刑讯逼供、非法私设审讯室、非法提审、非法抄家、非法秘密绑架该辖区法轮功学员)
教导员:刘俊
以下是杨园社区部份社区民警电话:
苏登启 15927549033
祝慧 19972068209
李宏波 18871881255
武晓 18871881260
管段民警 王波 15307176776
杨园派出所 电话:027-88085500
警察监督电话:公安局督察支队 027-12389 027-88085520 027-88085530
杨园街道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国盛路3号 电话027-86811225 邮编:430061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2:00 14:30-17:30
高思诚:街道书记
刘震:街道副书记 负责统战(直接参与诽谤法轮大法、下达非法跟踪、非法监听、恐吓威胁、非法监视居住该辖区法轮佛法修炼者责任人,任期待查)
张海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610 (直接参与诽谤法轮佛法、下达非法跟踪、非法监听、恐吓威胁、非法监视居住该辖区法轮佛法修炼者责任人,任期待查,任期罪恶滔天,请上恶人榜):027-86815761
杨园街派出所辖区 (直接参与迫害责任人:多次非法蹲坑、非法录像、非法跟踪、非法监听、恐吓威胁、带领非法抄家、非法秘密绑架该辖区多位法轮佛法修炼者)
杨园街驻街城管中队 (任期罪行累累)
唐智 18302717510
杨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李超 18995543966 (任期罪行累累)
武昌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27-88936036
监督电话:武汉市民热线:027-88855555
以下是杨园街道部份社区网格员电话:
杨园街四美社区 蔡颖 电话:18186163916
杨园街柴东社区 张汉强 电话:18186163996
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
第六网格 工作站长 欧阳娅晴 18186164077
网格员 钟霓 18186164086
杨园街铁机路社区 第十网格 网格范围:才茂街25号
工作站长:李丹 18995585808
网格员:马双军 18186164027
驻网格干部 张海涛 18995585667
二、武汉市武昌区政府、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武昌区政府政法委:黄丰宙(任期2022年11月30日-至今) (之前任期多次参与了迫害)
武昌区政府区长:范礼奎(任期2021年12月-至今)(之前任期多次参与了迫害)
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徐舫 (任期 2023年9月26日-至今) (任期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玲芳 (任期待查)负责国保大队,余家头所(多次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昕(任期待查) 负责法制工作、经侦大队 (多次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谢先锋 (任期待查)负责积玉桥所、及各警务站 (多次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詹勇(任期待查) 负责治安大队、内保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多次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黄琼(任期待查) 负责刑侦大队工作,负责杨园所 (多次参与了多起迫害恶性事件)
武昌区公安分局:
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027-88085310
武昌区政府办公室
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027-88936208
警察监督电话:公安局督察支队 027-12389
027-88085520 027-88085530
武昌区委政法委群众安全感调查电话:027-12340
三、武汉市蔡甸区区政府、政法委责任人、电话:
武汉市蔡甸区区长:黄元峰(任期:2023年12月-至今)
武汉市蔡甸区市民之家政府信息查询地址及电话:
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 027-69813453
武汉市蔡甸区政法委:余从斌(任期:2023年05月-至今)
武汉市蔡甸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京(任期:2021年12月-至今) 负责司法、公安、信访、维稳、分管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法院、区检察院(请上恶人榜,任期罪行累累,蔡甸玉舜山洗脑班多次迫害)
以下是武汉市蔡甸区涉嫌秘密非法关押、侮辱人格、非法拘禁、非法刑讯逼供的黑场所:
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非法秘密绑架、强制肉体折磨、精神转化的黑监狱,内部详细迫害、管教人员情况:待查)
玉笋山洗脑班具体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园林局老办公楼大院内(玉笋山陵园附近)
四。武汉市政府、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多次参与直接迫害武汉610恶人此两人罪大恶极(曾直接迫害死多名法轮佛法修炼者):屈申、蔡恒(原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后来搬到了武汉市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
武汉市政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义龙(任期待查)
武汉市政府市委:郭元强(任期:2021年9月-至今)(之前任期广州也参与了迫害)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董煜华(任期:2024年1月10日-至今)(之前任期多次参与了迫害)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薛涛(任期待查)
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分局支队长:李闽(任期待查)
武汉市公安局警务指挥部 027-85396280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处(即武汉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梦湖路1号 邮编:430024
电话:027-85398867、027-82615433
法人:范建军 教导员:朱传红 警务技术人员:
鉴定人:李汉林、岳志超、李胜 主任:马兴宇
武汉市前任市长:周先旺(任期:2018年9月-2021年1月)
武汉市现任市长:程用文(任期:2021年2月-至今)(任期罪行累累)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7:30
市长秘书:杨相卫 联系方式:027-82826101
武汉市政府联系电话:027-12345
五。湖北省政府现任省长、公安局、政法委责任人、联系电话:
湖北省政府省长、省委副书记、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王忠林 [任期2021年5月-至今]
湖北省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 [任期2022年6月-至今]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一副书记:徐文海[2020年7月-至今]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书记、二级大检察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王守安[任期:2021年1月-至今]
湖北省高级法院书记、院长:游劝荣[任期:2019年01月-至今]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邵新宇 [任期:2023年9月-至今]
分管省武警湖北省总队。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陈平任期:2023年2月-至今,负责民族宗教、商务、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金融方面工作。
(责任编辑: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