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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秀娟坚持信仰 武汉女子监狱不许家人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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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武汉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秦秀娟女士,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传播真相,二零二四年被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女子监狱十监区。这是她第二次遭冤狱迫害。日前获悉,因秦秀娟坚持信仰,狱方不允许家属探视,并限制秦秀娟购买基本生活用品。

秦秀娟是原河北省唐山市印染厂退休职工,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她身患的心脏病、肠胃病、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秦秀娟内心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秦秀娟因坚持信仰、传播真相,遭到中共人员多次迫害,两次被非法判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秦秀娟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唐山市“610”人员指使印染厂将她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零年过年期间,秦秀娟被绑架到唐山市洗脑班迫害二十天。二零零一年,她又被绑架到唐山洗脑班迫害两个月。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三年,每逢节假日,唐山市“610”都指使唐山市印染厂限制秦秀的人身自由,有时将她禁足家中,有时将她关单位看管,工厂副经理李玉顺多次带人到家中骚扰秦秀娟。

秦秀娟后来到武汉儿子家帮忙带孙女。二零一二年二月,在唐山市“610”授意下,武汉市青山区武东派出所警察闯到她儿子家绑架秦秀娟,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物品。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秦秀娟被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武汉市女子监狱,她遭受各种折磨,身体受到很大伤害,满头白发,手、腿、脚抽筋。

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下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三金潭派出所五、六名警察,闯入秦秀娟家中,称有人举报秦秀娟一月三十日在汉口地铁站内张贴一张书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遂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当时未出示逮捕证,将秦秀娟老人带走关入看守所,她儿子媳妇在外地上班,警察竟让她五岁孙女独自在家无人照看。警察两天后才寄给家属一张逮捕证。约于二月底,三金潭派出所警察将秦秀娟构陷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后来又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汉阳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秦秀娟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家属请的律师为秦秀娟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秦秀娟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她随即上诉。八月获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秦秀娟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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