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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轮功学员郑荣珍被武汉女子监狱迫害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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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二四年九月份,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郑荣珍被家人从武汉女子监狱接回家时,她不能自己走路,需要人搀扶着,头脑也迷糊,几乎不能认识家人。

在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之前,郑荣珍一直是身心健康的,如今她在监狱短短的半年的时间后,就被迫害成这个样子,不知道她在监狱遭受了怎样的虐待和折磨。

郑荣珍,退休会计,七十二岁,家住咸宁市温泉咸运集团小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二零二一年十月份,郑荣珍在外发送真相资料救人时,发到小车上,小车的主人正好是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已遭恶报被判刑)。肖天树指挥警察绑架了郑荣珍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她的丈夫用钱以“取保候审”方式把她接回家。

郑荣珍人是回家了,但警察伙同检察院一直在编造进一步迫害她的所谓“案子”,非法把她起诉到法院。二零二二年冬天,也就是二零二三年一月份,郑荣珍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六个月,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三月份,郑荣珍老人却被非法收监,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关押六个月,出监时就成瘫痪状,很可能被恶人暗中下毒药了。

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湖北省至少有1213名(次)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20位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71位被非法判刑、被勒索罚款累计23.6万元,39位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392位被绑架,120位被非法关洗脑班,5位被关进精神病院遭药物迫害,另外,还有517位被骚扰,49位遭经济、工作迫害,如被法院罚款、警察勒索抢劫、被非法扣除养老金、绩效工资、被非法剥夺编制、被迫辞职、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被强制退休等。

由于中共对真相的封锁、不允许家人探视、暗地迫害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道出来的迫害事实。

相关责任人信息
1、肖天树,男,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已遭恶报被判刑。
2、宋瑞生,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罪恶极大。电话:13907249566 13907249566 0715-8254253(宅)
3、度志祥,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已遭恶报患乙肝、肝硬化。
4、阮明贵,男,赤壁市人,咸宁市610主任,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
5、金国新,男,原咸宁市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现督察大队就职,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6、邹誉,男,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7、刘宁,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8、宋军,男,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9、宋志祥,男,山东枣庄市人,宋瑞生的侄子,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罪恶极大。
10、魏涛,男,赤壁市人,咸宁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罪大恶极。
11、谭海华,女,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12、姚雄,男,赤壁市人,现在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安曦园小区,二零零三年六月由国安调任咸宁市610副主任,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罪恶累累,他的手机:13886509329,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儿子叫姚伟。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13、张忠波,男,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书记兼院长
14、陈先明,男,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5、王忠,男,1968年8月生,武汉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23年1月至今任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负责逮捕、起诉、审查、上诉、申诉。郑荣珍就是他负责被非法起诉的。
16、李文峰,男,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兼书记
17、毕奎明,男,咸宁市中级检察院书记兼检察长
18、孟邵和,男,咸宁市建筑公司保安,已遭恶报死亡。
19、钱建新,男,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
20、陈迪坚,男,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已遭恶报被判刑3年6个月。
21、刘和平,男,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已遭恶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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