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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思峰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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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武汉市约68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思峰,因讲真相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被警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他被构陷到江汉区检察院。后来他被移交到汉阳区检察院,十月被构陷到汉阳区法院,于十一月十二日他被非法开庭。

张思峰,家住武汉市汉阳区建桥街,原武汉华源被力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华源电力集团)职工。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他多次遭到武汉市汉阳区“610”及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各一年,多次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汉阳陶家岭洗脑班、武昌杨园洗脑班、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等多个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张思峰被韩家墩派出所伙同硚口区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拘留在硚口区拘留所十天;之后他被汉阳区610劫持到汉阳区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在过年前才放他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早晨六点多钟,张思峰在家门口被江汉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非法抄家,劫持到江汉区看守所。据称五月十日,有人在将军路收到真相U盘,之后举报,江汉区国保跟踪近两天的监控摄像头。

五月二十六日,张思峰遭江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二日,张思峰已被江汉区公安分局国保转到武汉市汉阳区看守所(陶家岭),其案件移交到汉阳区检察院。

十月份,张思峰被构陷到汉阳区法院,于十一月十二日被非法开庭。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获悉,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共有145人次遭迫害:其中1人在迫害中含冤离世;6人遭非法判刑;7人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36人次遭绑架,8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8人被非法拘留,15人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3人被非法“监视居住”,2人被非法“取保候审”,4人被强制失踪;至少55人次遭骚扰迫害。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邮编 430050
诉讼事务服务中心:027-84586514
刑庭法官:邓玮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2号 邮编 430051
检察官:韩哲昊, 副主任:章静 027-84887457
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邮编 430021
电话:027-85394648、027-85394638
局长:张光敏
国保大队长:王登国

汉阳区看守所:
电话:027-844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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