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念足,不该立的案竟然立案了
A同修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侦查阶段,A的家属向公安分局提交了《会见申请书》,想与A同修见面。但因为家属不懂法律,不知道这个阶段家属是无权会见的。当时家属觉的自己很有理,就直接提交了申请书,公安分局对此申请根本没当回事。
之后,家属以公安分局未按法定时间做出回复为由,向区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要求确认公安分局“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区法院不想给立案,欺骗说没有《看守所管理条例》这个文件,嘲笑家属的文书不正规,还挑拨说家属让假律师给骗了。
一开始,家属有点灰头土脸,挺灰心丧气的。后来同修为家属找出了相关法条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文件,给家属充份讲解。家属胆气壮起来了,再次去了法院,对立案庭的人说:“上次接待我的那个人要是再骗我,我就到网上告他。告他两次,他就得下岗。”还真就把立案庭的人给镇住了,接了材料,让家属回家等通知。
又过了些日子,区法院来电话,让家属为已经受理的诉讼缴费,立案成功了!一个月后,家属接到法院通知,确定了开庭日期。
在此期间,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指使家属户籍所在地的镇书记、警察、村长等去A同修家里“慰问”,送大米、白面,还有孩子用的文具和玩具。等法院正式给立案后,又主动联系家属,要与被绑架的A同修的代理律师通话。最开始的时候,国保警察提起律师时很傲慢:“你让那个律师来找我,不就是那个姓某的吗?”
最终这个庭审被取消了。虽然没开成,但公安分局不敢怠慢此事,写了好几页的内容,大意说侦查阶段没有法律规定家属可以会见,只有律师能会见,他们也并未阻止律师会见。对于拒绝会见,也口头通知家属好几次了,等等。经过与懂法律的同修核对,这个阶段家属确实不能会见,所以家属没有继续追究。
但通过这种看似与案件无直接关系的抗争方式,使A同修的家属逐渐的升起了正念,底气也越来越足了。后来,这位家属成为了我们本地第一位上庭为同修辩护的亲友辩护人。
二、放弃有求之心,结果自来
一直以来,突破本地亲友辩护人依法阅卷、会见,是我的一大心愿,我因此而产生了执著心,以至于做了两个案子,仍然没有突破。阅卷也只有在法院阶段才成功,但已错过了最佳时机。后来我想,一方面我太执著了,但是这个想法不对;另一方面,我也意识到突破会见也许会很难吧。
B同修遭到了司法迫害,到了检察院阶段时,我们正常提交了阅卷、会见申请。我想也许会很难,就不去执著这个结果了,按部就班的该做啥做啥吧。结果检察官只是稍微刁难了一下家属,就同意让家属阅卷了。
我知道会见才是最难的。而实际情况是,在阅卷时检察官就把同意会见的书面材料给家属了。因为我与家属没沟通好,所以我还不知道,还在琢磨怎么突破会见。当家属无意中把会见同意书拿出来的时候,我都懵了:“欸?这么简单就成功了?”我为此感到十分高兴,因为这是本地第一次突破了亲友辩护人依法到看守所会见同修。
在反复跟检察院确认了合法性之后,家属经历重重关卡检查,最终成功的会见了B同修,并且实现了多次会见。这是一次突破,也是之前其他亲友辩护人的铺垫共同促成的好结果。
在做C同修遭监狱迫害案子的时候,我们与家属配合,对我省某监狱做了多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举报等。从监狱人员反馈的态度上,能感觉到他们有了一定的压力。当时我急于求成的心就上来了,觉的也做了挺多了,差不多就行了吧。
那段时间,我们想让家属跟监狱长沟通,如能保证不再迫害同修,我们可以中止手头正在做的程序,但是监狱长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后来我们把想法跟公义论坛同修说明后,同修回复了很多,其中一句话让我非常触动,时至今日,仍然激励着我扎扎实实的去做案子。同修说:“即使谈判也需要资本。”我十分羞愧,意识到这是一条漫长的路,而我做的还远远不够。我决定还是沉下心来,踏踏实实的做完C同修案子的后续程序。现在想来,当时自己有一种急于打快拳的党文化心理。
虽然我们对监狱多次進行举报,但受理部门毫无反应,监狱管理局甚至拒接我们邮寄的材料。这使我有些消极,觉的做了也没用。后来我想,我不去执著于这个结果了,我就是要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把举报信当成真相信邮寄。
我到明慧网上搜集了关于C同修在监狱被迫害情况的全部文章,将所有迫害经历归类整理,全部写進举报信中,然后大量邮寄。当然前提是我们也充份为家属负责,给家属讲解了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有人询问家属如何能证明C同修在狱中被迫害了,家属可直接说:“举报人只负责提供举报线索,具体事实应由检察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我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只是想有缘人看到举报信后,能知道大法弟子在监狱里仍遭受着这样惨绝人寰的迫害,唤起众生的良知。但令人意外的是,检察院受到举报信后,特意派人去监狱调查了,监狱也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他们向C同修详细核对了举报信中揭露的迫害情况。C同修状态很好,把自己如何被迫害的过程说的明明白白。
之后,C同修被调了这个监室,不再被迫害了。家属与C同修视频会见时,C同修把里面的情况讲给了家属。家属很高兴,还跟我们说:“你们做的那个起作用了。”以前家属虽然配合,但总说“没用”,现在他不这么说了。C同修后来在比较宽松的环境下度过了剩余的非法刑期,现在已经平安出狱了。
之后,我们用同样的思路,为被非法关押在同一监狱的另一位同修也做了反迫害的法律程序,效果也很好。两、三个月后,从狱中传出消息,监狱不再逼迫这位同修坐小凳子了。这是全省同修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从争斗到救度
D同修被绑架后,我们帮助家属在侦查阶段对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分别申请了信息公开的要求,尤其是要求市局的信息公开,直指市局“610”支队。在决定申请之前,我顾虑很多,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一个怕心,不想去触碰“610”支队。但我明知邪恶在那里,不做心里又过不去。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先申请了再说,大不了不做后续程序。
为了说服家属配合,我做了充份的准备,从法律依据讲到以往的经验,结果家属非常痛快的同意了。申请完后,案件马上就進入了审查起诉阶段,那段时间忙于检察院阶段的文书以及亲友辩护人阅卷、会见。
我悟到,我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被迫害的同修,或者说不只是为了同修,更是为了公检法众生,因为他们是最不明真相的人。我豁然开朗,观念来了一个大反转,原来这一切都是为了救公检法众生做的,我的怕心一下就烟消云散了。
这时我意识到,信息公开的后续我不能不做。但是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也就一个月,案件進入法院阶段,家属很难愿意再继续配合去做公安部门这边。我意识到我需要一个机会,把信息公开的后续程序做完。
思路明确了之后,我跟家属说每次见到检察官,都要明确提出“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我每天在心中向师父请求:“请师父给弟子一个机会,我不想信息公开白做了,我想做后续,弟子有这个愿望。最终结果如何,弟子听师父的安排。”
眼看检察院阶段没几天就要结束了,检察官一点松口的意思都没有。为了法院阶段不那么被动,我只能趁早为法院阶段做准备了。我整理了全套的庭审程序及应对方法,给亲友辩护人做了法院阶段及开庭的法律培训。跟家属分手后,我们突然得到了消息,案件已经被检察官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了。我太高兴了,在心里说:“谢谢师父!”
方案我心里早就有了,就差有一个机会,现在机会师父也给了。仔细算了一下时间,除去周末和法定长假之外,实际时间也就十天左右。我们抓紧时间把后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相关程序的法律文书写出来,请论坛懂法律的同修帮忙修改后,几天之内全部邮寄出去了。
之后,警察电话邀约家属去派出所详谈。家属去了之后,所有警察,包括所长、副所长在内,态度前所未有的好。谈话内容是希望家属能撤销行政复议,家属当然不同意。后来警察又主动上门,想与家属继续谈复议一事。
自此,家属去派出所的路算是彻底打通了,進出自由。据家属形容,之前一進派出所,简直是“群狼怒号”,一帮小警察围着家属又喊又录像;现在的警察邪恶气焰全无,更多的是表达受上级压力的无奈。
之后,每次检察官想在哪方面拼凑证据,办案警察都在第一时间把检察官的思路告知家属,同时把实际情况也透漏给家属,比如他们想鉴定同修的电脑硬盘,但是没技术打不开等情况,警察都跟家属说。
D同修的案件被非法起诉到法院之后,我们针对起诉书中全部的所谓证据及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违法,分类、分批次的对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進行了多轮控告、举报。同时向法院提交多份申请类文书,将案件中每一个细节的违法之处都清晰阐明,又将控告状、举报信向本地区、市两级公检法及政法委大量邮寄。
过程中,申请与控告相结合,说理与追责相结合,这一切汇集起来,就是要告诉公检法人员一句话:“你们所谓的证据,不是我们同修的犯罪证据,恰恰是你们诬告陷害好人的证据。不要再继续作恶,你们每多做一个动作,就是程序违法;你们每多凑一个证据,就是我们控告你们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证据。”
这个案件后来经历了两次退侦补证,法院两次确定开庭又两次延期审理,是因为家属一直配合,持续抗争。
以前曾经发生过在庭审时,亲友辩护人对检察官说了一些粗俗的话,致使检察官当庭变更原有的量刑建议,增加了两个月刑期。过后我们向内找,起码在我这里,我发现自己对这个检察官有很大的怨恨心、争斗心。因为D同修被绑架当天遭到刑讯逼供,而这个检察官对此表现的非常冷漠。我心想,作为一个女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实在是太坏了。心里跟这个检察官就结了怨。
因为有过这个教训,那之后我对争斗心额外的注意。在我们大量做举报控告的那段时间,我反复问自己:“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为了救人?”来自心里的回答是:“为了众生,我将无所畏惧。”当我心中没有了怕,也不再去恨,只想着“我是为了救你”时,效果就很好。
我们做了那么多的控告和举报,但心中一点顾虑都没有。而被举报、控告的对像,也没有表现出来一点邪恶或威胁恐吓家属。从公检法人员与家属接触时的态度表现来看,邪气被消灭了很多,这都是因为我们抱着救人的心才有的效果。
众所周知,中共邪党是不讲法律的。每一封法律文书递交出去,从人的表面这层来讲,我只当这是我给公检法、政法委这部份众生的真相信,是我给这部份众生讲真相的一种方式。因为真正操控众生对大法弟子犯罪的是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这点我要分清。从另外空间来讲,旧势力操控众生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罪,从而毁了那么多众生。师父是要大法弟子们去救度众生,我们只去做我们应该做的,剩下的一切,全由师父做主。
四、师父的保护与我的成长
我不算是一个能去主动承担责任的人,甚至有些懒散,是典型的“九零后”,做事三分钟热度。我第一次实质意义上的参与配合营救同修,是因为同小组的同修被绑架了。当时我也不懂法律,全凭一股劲,误打误撞、手忙脚乱的做。
那时候我不懂得配合,以至于自己的很多想法并没有跟配合同修很好的沟通,也没有机会得到实践。后来同修被非法判刑入监,这件事对我来讲打击很大,一是很多想做的没做,留下了遗憾;二是投入那么多时间精力,对于这个结果接受不了。
案件结束后,我抑郁了几个月。同时,我反复复盘这个案子的全过程,思考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后来我意识到,我不能再去依赖同修,我想要的东西我得自己去实现。那之后,我化被动为主动,珍惜每一次与律师或懂法律同修沟通、接触的机会。
我象一棵小树一样,伸展了自己所有的根脉枝叶去吸收阳光养份,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后来我承担了制定方案、写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师父的加持下,在同修们的多次帮助下,我迅速成熟起来。
对于我来讲,个人做事不犯愁,但是与同修配合就会觉的非常为难。尤其是想法不一样的时候,沟通都很费劲。有时候案子本身做的很顺利,但是过程中与配合同修的心性关却过不去,我曾经好几次心里想:“要不我退出吧,实在配合不下去了。”每当我这么想时,案件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我就想:“退出也行,但是等我把眼前这个难关过去,我再退出。”
而当同修们都能放下自我,把救人的项目放在第一位时,我们配合的非常和谐,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主动的承担一份责任。只要同修们能形成整体,再大的难关也都能有惊无险的过去。过程中,我看到了配合同修们的付出与承担,这让我非常感动。当我看到别人好的一面时,会促使我能向内找自己的问题。当大家都能去向内找,矛盾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大法弟子在法上的一次提高。
在善用法律反迫害的几年历炼中,我变的更有毅力,不再因急功近利而沉不住气,我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虽然历经重重魔难与挫折,相对于付出,收获更多。过程中,家属与众生的变化也令人感动,因为篇幅有限,不能一一道来。
我知道,这一切的背后,是师父为我们托起了所有。当我为了写文书犯愁为难时,我对着电脑,会感觉身边坐了一圈律师,当我投入状态写完了一篇满意的文书,那种陪伴的感觉仍然如有实质;当我因同修一审被非法判刑而灰心丧气时,梦中看到我们配合的同修围着亲友辩护人闯入区法院与邪恶大战三百回合,过程惊险,之后逃出魔窟。这让我明白,一切的付出都没有白费。
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只要我们坚定正念,我想很多“不可能”都会成为可能,因为我们有师父,有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