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同修利用法律讲真相救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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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二零二二年,我在明慧网的大陆综合栏目看到一条消息,说某某同修控告退休金被人社局扣押,此案将于某日上午九点正式开庭。我看到这一消息时心里很震惊,因为这么多年来我在网上看到很多报道的都是大法弟子被非法开庭的消息。大法弟子作为原告控告社保局,否定邪恶对大法弟子的经济迫害,法庭已经立案,准备公开庭审。这在本地来说还算是首例。

到了开庭那一天,我约了另一个同修一同去。因为地址比较偏,我们打听很多人都不知道,心里很着急,在心中暗暗求师父帮忙。不一会,我看一中年男子从一办公楼的大门出来,我赶紧上去问他地址怎么走,他说:我去长途客站,路过法院门口你跟我走就行了。我们终于提前到了法院,拿身份证登记進了大厅。

大厅里人很多,我看到前排有一空坐,我就走过去,问旁边一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能有七十多岁的大姨,说座位有人吗?她说没有,你坐这吧。这位大姨主动和我搭话,问我是等着开庭吗,我说不是,是亲属开庭。我又问她,你是等开庭吗?她说是。我问她您贵姓。她告诉我她的姓名,我一听正是在网上登出开庭消息的那位同修。我知道这种巧合是师父安排的,让我们能配合好,把这件事情做好。

开庭时间到了,我以家属的名义和同修一起進了法庭。原告有同修一人,被告由人社局的处长和辩护律师二人。原告与被告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护。我坐在法庭上,在师父的加持下,发出强大的正念,清除另外空间邪恶。特别是当律师念辩护词时,里边有很多歪曲事实、抹黑法轮功的谎言,我不忍心让律师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助纣为虐、害人害己,我就针对她发正念,清除她背后操纵利用她的邪恶,让她得救度。在正念作用下,对方律师出现咳嗽症状,嗓子不能发音。后来听说律师因当庭出错太多,就被辞退了。

整个过程有一个多小时。在中国大陆因为司法不能独立,初级法院不顾事实真相,被权力左右,没有主持公道,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面对不公,同修依法上诉到中级法院。中法受理了此案。

因为知道开庭的时间很晚,匆忙打车赶到中法大门前,忘了带身份证。当时我心里想我是大法弟子,今天来到这里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这是最正的事。虽然我没有带身份证,但是大法弟子就是我的身份,这是宇宙中都承认的,都能畅通无阻的,请众生不要阻拦。当时安检人员向法官打电话请示如何处理,等了一会,法官就派书记员出来,问明了情况,把我领進去到法庭作为家属旁听。

这次开庭,原告这边只有同修一人,没有聘请律师,自我辩护。被告这边一位处长作为法人代表,新换了一位律师。原告和被告各陈述原由。原告同修说:“我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违反宪法规定,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法律之上,为一己之私,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要求高法法办江泽民,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本来是公民合理合法的诉求,却遭到公安人员打击报复,罗列罪名而遭冤判三年,这期间人社局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把自己应该得的退休金无理扣押,这种违法行为应该得到制止和纠正,返还自己的退休金,向本人赔礼道歉。”

在整个过程中,法官及其他人员都在默默的听着,整个庭内都在笼罩着慈悲祥和的场,最后原告讲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说自己从小得的是先天小儿麻痹症坐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了康复,现在可以自由活动,能独立上街买菜,做家务等。通过自身变化,可以证明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高德大法。万古难遇!

开庭时间约一个半小时。最后原告和被告双方進行到最后的陈述当中。审判长问被告是否有最后陈述时,被告回答没有。然后问原告有没有最后陈述,原告回答说:有。然后在法庭上用平和的语气念了师父的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大家在静静的听着,大约读了5-6分钟后,审判长打断了原告说,你读的意思我们都明白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同修说:我最后希望你们都能选择善良,有个美好的未来!法官说好,我们都选择善良!法官宣布退庭。判决另行通知。一月之后,判决结果下来了:原告(同修)胜诉,人社局退还非法扣押的退休金。

作为修炼人,我们应该扭转观念不能默认这场强加给我们的迫害,利用法律讲真相救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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