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兴宁市谢育军遭非法庭审 孝女为父无罪辩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他的妻子及十岁的幼子则被非法监视居住。十月十八日,谢育军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他的女儿上庭为父亲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谢育军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据悉下一次非法庭审定为十一月十二日。

谢育军今年五十六岁,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他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四年半,一次遭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牢中,谢育军受尽残忍的酷刑折磨,包括:关禁闭、电击、毒打、熬鹰、吊铐、手指插竹签、五马分尸、开水浇身、坐小凳子、面壁、罚蹲、站军姿、烈日下曝晒、揪头发、用铜线鞭抽、泼水湿身后电击、双手举半桶水、头顶铁饭兜、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抓头撞墙、逼做苦役等等等等。(详情请见《遭劳教、监狱迫害 广东谢育军再被非法关押》)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谢育军的一双儿女也未能幸免迫害。谢育军的女儿谢晓婷,一岁时爸爸就被非法劳教,六岁时爸爸又被非法判刑,在她成长过程中,爸爸一次一次被绑架、关押,她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幼小的她不明白:做一个好人为什么要被抓走?妈妈告诉她:不要恨那些人,因为他们不明白真相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谢晓婷如今是广东药科大学大四学生,至今仍经常遭中共人员骚扰。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兴宁市公安局一帮警察再次闯入谢育军家中欲对他进行绑架。因谢育军不在家,警察当场非法扣留他的妻子及十岁的幼子,追问谢育军在哪里?第二天,警察绑架了出门在外的谢育军,并对他的妻子及幼子实施监视居住,孩子要找妈妈,被警察辱骂“狂鬼”,孩子去上学,也由两社区男子一直跟着……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审理法轮功案的定点法院)非法庭审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谢育军的女儿准备为父亲作无罪辩护,写下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词。庭审中途,因为法官违法,遭律师们抗议,非法庭审中断。(详见《广东兴宁市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开庭》)下一次庭审定为十一月十二日。

以下是谢育军的女儿为父亲写的无罪辩护词,诉说了父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迫害,她和妈妈、弟弟过着遭受株连的悲苦生活。

我是谢晓婷,谢育军的女儿,今天作为家属辩护人的身份坐在这里。

鉴于律师已从法律的专业角度非常权威的依法叙述了信仰法轮功合法,修炼法轮功无罪。那么此时,我想从另一角度来做一个无罪辩护,与其说是辩护,不如说这是我想对法官公诉人及在座的各位讲几句真心十足的话。所以以下没有分点论述,只是想作为一个家属,一个法轮功的受益者、旁观者和见证者,谈谈自己心中的想法。

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在绝处时予人光的温暖、生的希望

从我记事起,几乎一直是妈妈带着我,照顾我的衣食住行,而爸爸很少见,也很少接触到,我总会问妈妈,爸爸什么时候才回来?

爸爸是法轮大法修炼者,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六月到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还派人找来我叔叔和姑姑劝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不要去宣传,不要去上访,但爸爸坚持信仰做好人无罪,像文天祥那样坚守正义,不惧强权。零二年非法劳教期满后,又被绑架到兴宁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绝食抵制迫害后才回到家。之后,他到深圳打工,被深圳边检非法拘禁,强制遣送回兴宁,导致他工作无着,生活困苦。

第二次,二零零二年九月,兴宁市“610”将他骗入梅州市警官培训学校洗脑班迫害三个月后,继续将其绑架到兴宁非法关押了一个月,见他仍然坚强不屈,迫于外界压力,才不得不放人。回家后,兴宁市“610”、街道派出所和居委会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窜到他家中、工作地点骚扰。我推算了一下这时候他应该已经认识妈妈了。

听妈妈说,爸和妈妈最初在一起时很幸福,妈妈那时因为刚离婚很伤心,爸爸总会时时宽慰妈妈,那时候妈妈比较刀子嘴豆腐心,无论说什么话,爸爸都是笑呵呵的回应,还和妈妈开玩笑,逗她开心,也时时关心着妈妈,二零零三年九月生下我后,一家三口虽不算富裕,但爸爸妈妈都有个工作可以养家糊口,日子也算简单美满。

爸爸曾说,有次上班,有个人蛮横不讲理,爸爸说了他,那人很气愤,众目睽睽下打了爸爸一巴掌,爸爸突然想到:哦是自己不对,不该和人起争执,真、善、忍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自己没做好,于是和那人道歉,那人很惊讶,反而不好意思的走了,周围的人都夸爸爸的心胸宽广。

第三次,在零四年正月十九这一天,“610”一干人等又闯到家中,那时我只有四个多月,那些人肆意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爸爸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居委会以查计划生育之名对妈妈骚扰、恐吓、监视,还窜到妈妈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妈妈哪里经受过这样大的冲击,家里的主心骨不在,我又那么小,每日吃穿都是要花钱的,妈妈不得不坚强起来,背着我去上班,事事亲力亲为,妈妈的同事很同情妈妈的遭遇,帮忙喂我,照看我。同时妈妈还得去陈述事实,讲清真相,为爸爸伸冤,还一个公道。都这样了便衣警察依然总是来家里监视骚扰跟踪,还扬言要把妈妈也抓走,妈妈不得不带着我四处奔走,不能上班,生活更是没有着落。之后派出所就挨家挨户搜查骚扰,搞得四邻鸡犬不宁,并将我和妈妈的照片到处乱派,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监视、告发;还大搞株连,在兴宁市疯狂抄家、蹲坑,肆意盘查,监视,搞得人心惶惶,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妈妈一个人带着我,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帮忙,一个人忙着里里外外,同时还每天提心吊胆,担心着爸爸,担心着我。妈妈说有次上厕所时把我放在床上,结果我翻个身就掉下去了,那个床还是老式的,很高,还好神佛保佑,我没什么事,从那以后她上厕所也得带着我。这样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再苦再累也只能妈妈一个人扛着。

第四次,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爸爸在给人修摩托时,跟老板讲真相后又被警察绑架,摩托车被抢,非法劳教两年半,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而我还未满一岁,两年半后他回来时,我都已经会叫爸爸了!爸爸在监狱里还受到强迫劳动,体罚,不让睡觉,戴脚镣,甚至电棍电击的酷刑折磨,真的难以想象爸爸是如何承受着的!

妈妈要上班,只一周岁多的我只能被送到托儿所,那时上班的地方也不景气,仅仅靠着每个月两三百元的工资撑着这个家,房租七十元,托儿费九十元,还有水电费,伙食费,一瓶煤气九十多元妈妈都要唏嘘很久。外在的打击所带来的家里的困窘以及精神上的打击足以让一个人逼疯。妈妈说我整天喊着“爸爸,爸爸,想爸爸”,妈妈再坚强也总是有一丝愁容。这些我已不记得了,是妈妈后来的讲述以及往来信件中知道的,在信中他们总会相互鼓励安慰。

我四岁以前唯一记得的,是妈妈有次出去买菜,我还睡觉就没有叫我,把门反锁了,等我起来后发现妈妈不见了,外面又是下雨又是打雷,当时害怕到了极点,我真的害怕妈妈消失,害怕妈妈也被你们坏人抓走,我敲着门哭着喊着,把邻居叔叔阿姨哥哥姐姐都叫了个遍,后来忘记妈妈怎么回来的了,邻居说没想到平时看着不太说话的我居然一下子说这么多。这样艰难的日子我不知道妈妈是怎样艰难的坚持下来的,她从没有抱怨,也不哭泣,守着这个小家,守着自己善良的心,乐观面对生活,一起等着和爸爸团聚。

二零零七年爸爸回来了 ,一家人只团聚了两年左右,好不容易恢复一点正常生活。

第五次,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六岁,爸爸再次被绑架,家里被强行破门抄家,抢走很多东西,家里被翻得很乱,妈妈带着我远远的看着,后被诬判五年,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那时候我很气愤,我不明白为什么爸爸总被抓走 ,妈妈说爸爸因为信仰法轮功, 做真、善、忍的好人而被抓去了,我很不解,做一个好人为什么要被抓走?妈妈也告诉我,不要恨那些人,因为他们不明白真相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并且在此前学校老师也被上面指示,故意说带我去家访,还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人,后来才知道,是想让我带路看我家在哪里,那些人知道后就直接来家里撬门抄家了。过后妈妈带着我找到班主任,陈述事实真相,不能被蒙蔽而跟随迫害,老师说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只是上面要求要问我家在哪,以为我是哪个高官的私生女呢!并且还说上面一直都有人在打探我的情况。但当年我只是个一年级小学生,利用一个小女孩的天真无邪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在是令人可耻的!爸爸已经坐冤狱了,但你们这些人依然不放过,妈妈总能看到来跟踪监视的国保!有时候就像玩刺激的冒险游戏一样!这种暴力的手段,试问,给多少家庭多少孩子造成了难以磨灭的恐惧与创伤?

曾经我不敢讲,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爸爸坐牢了,害怕告诉别人爸爸是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抓的,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人理解。

妈妈告诉我真理永远是真理,做个有信仰的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是警察违法,爸爸坐的是冤狱,信仰法轮功做好人不丢人,而是应该得到提倡的。

爸爸开庭时我因为太小不让进去,只在一开始看到爸爸戴着手铐脚镣出来时叫了他一声爸爸,他带着温和的笑看着我,轻轻应了一声,让我听妈妈话,我永远记得这一幕。听大人说是妈妈做辩护人,在法官面前有理有据陈述事实,平和且坚定,在场的人心里都明白了。可是爸爸依然被判了五年,比窦娥之冤更甚!

家里没有了爸爸的声音,没有了他殷勤的身影,我真的很害怕妈妈也会被抓,害怕妈妈突然消失了,为此她去哪我都要跟着,睡觉也要挨在一起,她不睡, 我一定不睡,巴不得粘在妈妈身上,片刻找不到她我真的会急哭,几乎每晚都做噩梦,梦见好多穿制服的坏人来到妈妈工作的厂里抓我和妈妈,然后就跑到各种地方躲起来,心里知道是梦,但还是很害怕,总是在半夜强迫自己醒来。却从来不敢说,害怕说出来就变成真的了。多少次妈妈在狭小的单间租房里抱着我,安慰我说:我们没犯法,没有去偷去抢,没有谋财害命,不要怕,妈妈就在身边……自此又是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上学时老师教我们要有一个高尚的品格,要学会明辨是非善恶,学雷锋助人为乐,多宽容忍让,与同学好好相处,尊师敬长等等,还说警察叔叔们都是保护好人,惩治坏人的榜样,是人们的英雄,我想每一个成为警察的人的初衷都会是这个,都希望社会安定,百姓和乐,人民健康。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坚守初心呢?

爸爸被强制剥夺了照顾家庭和养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只能和他每个月互通寄信,在信中爸爸总宽慰妈妈不要太操劳,别太担心,为自己没能照顾好妻子女儿而抱歉,还说“想念时抬头看看天,因为我们同在一个蓝天下”。并且殷殷叮嘱我要好好学习,听妈妈话,写一些小故事寓理于情,还有画简笔画逗我开心,我也会写一些话、画画给爸爸:“愿爸爸早点回家,我和妈妈都很想念您。”妈妈隔几个月才能带着我去看爸爸,因为来回车费很贵,工资很低,没有钱支出,平时吃的菜和我的衣服都多半是亲友赠予的。

妈妈没有丈夫支撑,我没有爸爸陪伴,只是因为爸爸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个善良的好人,就被不停地打压迫害,妈妈一个人面对所有,竭尽所能给我安稳的生活,在自己如此艰难的情况下,看到别人有困难,依然无私去帮助;公共楼梯也时常打扫,方便人过路;别人丢了钱包,里面还有身份证件等,一直等到那人来寻,别人拿钱回报妈妈都不要等等等等。我很钦佩妈妈有这样一个大善大忍之心,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是对前行道路的坚定,不会被生活苦难打倒,忍是对他人的宽容,是大善,是给每个人从新做好的机会,也只有人,才有这所剩不多的机会。日子虽苦,但心中还有一个希望,我们依然相信好人有好报,依然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依然相信人从善的选择一定会给自己和亲人带来福泽,依然相信这一天已不远了。

好不容易等到和爸爸团聚,当时我算了一下,和爸爸在一起的时间只两年多而已。可是才没几年安稳时间,妈妈却因为在这么多年的高压恐怖下担惊受怕,又操劳过度而不幸离世。在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下,是真善忍给人以生的希望,让我们这个家庭能度过这个伤心的时日。

可就在妈妈离开两周年之际,第六次,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国保警察幸政权、宋博、肖劲等和派出所、居委会带着二十几人穿便衣开便车把我家附近团团围住,闯进家,肆意翻找,抢走家里的手机电脑等,也不出示清单,当天还不让大人上班和仅十岁的弟弟上学,并且当弟弟说要过去找妈妈时,被一警察辱骂说“狂鬼”、“精神病”,侵犯人的名誉权,侵害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弟弟到现在还每天晚上做噩梦,白天喊着想爸爸和妈妈。晚上还再次来骚扰,在路边拉扯弟弟并诱骗说去麦当劳吃东西实则是想送去公安局,幸亏路边有行人注目才没被强行送往。凌晨还偷摸着上门踢门扰民,撕开窗户糊纸窥探,并且私闯楼上别人的住宅翻找,直到清晨六点才离去,换了社区老人在楼下蹲坑,不让大人孩子离开家,随后几天,弟弟上学也一直由两社区男子跟着,侵犯人身自由以及对我们个人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把爸爸抓了后,还派社区人员监视弟弟上下学,并且把他们的银行卡都冻结了,至此我们都没有了生活来源,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及财产安全都受到严重侵犯,整个过程均未告知我们为什么来非法抄家,爸爸做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要抓他,谁是受害者,谁是证人证物,对此他们是一问三不知。这样不公的对待实在是千古奇冤啊!

不知道他究竟是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法规?利用的是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的哪种邪教组织?如何利用?做了哪些违反法律的行为?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了什么程度?做了什么样的事情让法律都因此而实施不了了?

我们一家和亲友邻居都很担心,家里人更是寝食难安,无法正常上班上学,我只有一个爸爸了,如今却又被迫骨肉分离,这一切都是这场打压迫害把我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弟弟原本就总是说想妈妈,幼小的心灵原本就已受伤,也变得敏感。有一天,我在检查弟弟作业时发现,他在本子上写着:“你有爸爸吗?”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问他后桌的人,因为有老师在关心他时问到了爸爸的情况,有同学听到了,就笑他爸爸被抓了。我听了真的很心疼,对他说了当年妈妈对我说的话:“不用怕,勇敢地面对,可以告诉他们爸爸是因为什么被抓的,你的爸爸没有犯罪,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不丢人!当然你也可以不去理会他们,就做好自己。”

我也了解了网上的一些相关资料,去查阅中国的法律法规,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法轮功在中国现行法律下是合法的。第一、《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二,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中列出的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公通字[2005] 39号以及公安部2014年公布名单中都没有法轮功;第三,2011年柳斌杰署长签署的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中明确废止了1999年关于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的通知;第四,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工具,应该以是否作出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衡量准绳呀!爸爸安分守己,在家中,社会中都是好老百姓;第五,说爸爸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法律是最为严谨的,爸爸就是普通农民,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无权无钱无势,如何有能力或权力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全部或部份不能实行呢?

这场迫害害得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但我从不恨你们,李洪志大师说,世上的人都是我的亲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家属,还有这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于我而言,你们都是可亲可爱的人,这里的可是值得的意思,每个人都从孩提呱呱落地,成长,读书,学习,工作,律师选择了律师的工作,捍卫正义良知,法官同样也是捍卫正义良知的职业,命令不是法律,法律也只是维护人类社会的最低水准,道德永远是至上的,你们当初选择进入公检法里面,难道不是想着能够秉持正义吗?难道不是想为老百姓包括自己的父母家人子女做更多善事吗?难道不是想着能为苦难的人带来生的希望吗?那么此时此刻,你们为何却出现在这里参与迫害这样一群好人,你们都是一个个体的人,你们的父母知道你此时此刻正在做什么吗?以你们为骄傲的子女知道吗?也许你们还不了解真相,但事实是信仰法轮功从不会做过任何一件害人的事,我真的不想你们为了一口饭违背良知,毁了自己的未来,因为我相信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祸虽未到,福已远离。我也看到了太多的例子,因为善待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而得福报,为了短暂的利益一意孤行而使自己或家人子女遇到不好的事。你也许不信,但我们也应该尽量趋福避祸,说吉祥话,做吉祥事儿,对吧?我接触的公检法人员不多,但我也亲耳听到过公安局的警察,同时他也是北京一所大学的教授,他说法轮功修炼者都是一群非常好非常善良的人,那么同是作为体制内的你们,怎么认为呢?

法轮功学员从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从未侵害他人的权利,从未妨碍他人的自由,从未干涉他人的信仰,从未藐视他人的尊严,从未提出任何政治诉求,一贯坚持和平理性。法轮功何罪之有!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斩断了幕后操纵公检法司办案的黑手。

二零一六年三月日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内部通知”是否会为你背黑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以“内部通知”为办案依据、将来指望“内部通知”为自己开脱法律责任,必将成为江氏团伙的替罪羊,断送自己的未来。法轮功被迫害已经二十五年了,但现在还有机会让你们能够真正主持正义公道。

在这不得不举一些例子:

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土改三年大饥荒,砸庙砸佛砸菩萨,逼僧尼还俗,欺压迫害老百姓,整天挑起群众互相斗。毛说文革要十年来一次,可是而今大家都知道文革是完全错误的吧!了解过具体的每个家庭所遭受的深重苦难都会知道是极其荒诞的!斗得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任,毫无人情,毫无亲情,学生打老师,子女揭发批斗父母,古时的孝敬父母,尊师重道,兄友弟恭,友爱互助,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些传统文化全都被摧毁了。

那么我想问这样十足错误的文革若真的再来一次,你们还会不会跟随?你们还会不会当其中之一的刽子手?你们还会不会觉得这是政治正确?今天迫害法轮功学员就如当年的文革再现,那么文革结束之后呢?就是卸磨杀驴,历次运动都是这么做的,文革结束后为平干部民愤,秘密处理了一批当时抢在前头的红卫兵。

但看每次的天灾人祸,洪水,地震瘟疫,你想想,受苦的是谁?受益的是谁?就看这次新冠瘟疫,科兴疫苗、核酸检测、钟南山说莲花清瘟,皆赚的盆满钵满,但事后皆有受贿违规造假的事爆出,还有打疫苗出现的诸多白肺等现象,害的是谁?这里面就包括你我他呀!

表面上看我们这样的家庭是受害者,但我真正担忧的恰恰是你们蒙住眼睛、捂住耳朵、不看不听事实真相的公检法们,你们抢走那么多书,那么多资料,那就不要浪费了,你们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里面的内容?到底有没有认真想过这些大法弟子们为什么不惧迫害,不惧生死,年年如一日要对世人讲清真相呢?他们是真的希望你平安啊!到底有没有为自己人生真的考虑过?人来世上是干什么的?现代观念行为让人只会向钱看,这是错误的,钱财名利从不会长久,“苟非吾之所有,非一毫而莫取”,不是自己的拿来也终究要偿还的,法律不制裁自有天道,人道与世道相互影响,但都在天道的掌控中。人贵在有自知,知道自己的使命,知自己优劣,知道自己的能力,选最适合的道,在顺应天道下从事,才会事半功倍。

道,首要的路,首先要有一个判断是非善恶的认知,由此指引人时刻走正的道方为正道。德,有德才有得,德行是做人自我约束的标准,法律是规范人行为的最低界限。中华传统文化讲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一个人懂得是非善恶,有正义之气,为人正直善良,待人真诚,遇事冷静理智,能包容忍让,我想这样的人组成的家庭必定是和睦幸福的,这样的人做学生也很纯真可爱,友爱同学;老师会认真负责,关心学生;医生重视患者,不私收钱:律师正义直言,不畏强权,警察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官员公正廉洁,不贪污腐败等等等等,人人修身养德,“政民自束其心”,这样的家庭学校公司乃至社会都将越来越好,外邦人自是像大唐盛世那般纷纷来学习。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华夏民族承载了太多辉煌璀璨的文化,历史上的人物用其一生演绎着一个理,甚至是一个朝代来演绎一个理,都是为留给现代人警醒不要重蹈历史覆辙,维护人类道德。如三国历史诠释了何谓“义”岳飞一生诠释了何谓“忠”,老子一生诠释了何谓“道”,孔子一生诠释了何谓“仁”,诸葛孔明,韩信,武训等等等等,通过了解这些人事告诉了我们正统人是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活着,活着的意义何在,每个人都不是个体的人,我们都在影响着身边的人,我们都在改变中救赎自己。

在遇到糟糕的事情时客家方言常说造业障啊,“冤枉造过当”,意思是原来自己遇到不顺心的事是业障所致;别人对自己不好时往往说难道前世欠了你啊,怎么那么缺德,意思是吃苦是还欠别人的业,做坏事就会缺德;与人见面常叮嘱要行善积德,不一而足,无不是五千年神传文化的展现,这些话我们常常说,却从没有细想过其内在真正涵义,因为很少人会告诉我们,但若知道 这些,从利己的角度出发人也会自心约束自己不再干坏事。其实,亲君子远小人而坚守善良,才是最好的护身符。如果善恶真的有报,如果冥冥之中真的有神在看护,那我们信了,从而做个利人利己利社会的人,又有什么损失呢?如果我们信了只是你从没看见过,又不是让你去做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事,只是做个善良人,又有什么损失呢?为什么世界上所有民族中关于人的起源都是神(上帝)造了人?为什么世界大科学家们都信神?难道他们很没有科学意识吗?也许这恰恰是更高的科学,只是我们现在实证科学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中去而已。如果我们不信但因果报应确实有,那我们才是真的损失极大,哪天死后发现原来天堂地狱真实存在,真的后悔莫及了。特别在如今险恶的世道,瘟疫灾难不断,守住善良本性,危险自会远离,只有能把这些告诉你们的人才是真正要对你们好,为你们的未来着想。

我深爱华夏的子民,如爱自己,当危险就在前方,本能的想去告诉他们,那条路危险!!我想与人分享美好一切,告诉他们有关人类未来的关键选择,每个人都在其中,无可避免,无形中选错了,那便是万劫不复,我不忍心!选择对了,幸福永伴!历史永远站在正义与良知这边,真理自在,时间检验的是人心,未来属于善良美好的我们。

而今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已使得天怒人怨,人心尽失,司法系统混乱。但同时我也看到很多地方不予立案,不予起诉,不予判刑的例子,我相信大家始终有一个柔软的心灵,有一颗善良的心,理智的头脑,我诚挚的希望法官和公诉人能明白事实真相,不使我爸再次蒙冤入狱。学校中学到的知识也是教导我们做个真诚善良谦让的人,也提倡学雷锋,乐于助人,我父亲就是一个这样的好人。我们小小的家因爸爸被抓走而寝不能寐,茶饭不思,我和弟弟如何身心健康成长?如何教导弟弟做个正直善良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现在家里没有人工作,没有了收入,我们的生活举步维艰,爸爸又归期未知,你们真的忍心吗?

今天,所述之事,绝无虚谎,天地可鉴!若因一己私利而沉默不语,不能讲出事实和真相,那就真是丧失了做人的最基本良知,真是羞于为人了!

参与迫害单位及相关人员信息:

(一)兴宁市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朱志勇 13723687687
常务副书记:钟邵红13509098211
梅州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原政法委书记:陈亮, 13826696871
(二)兴田街派出所(兴宁市兴田一路209号) 所长:曾俊杰13723606728
公开:3335001、3186217、13322655738
教导员罗柳华:警号122773,号码13509098188 副所长蓝清飞:警号122815,号码13826678738 副所长李永强:警号122518
副所长李志勇:警号122428(参与抄家)
中队长王宝东:警号122310,号码13826699085 副中队长温国军:警号122467,号码13826651233 民警张标:警号122421,号码13509099517
内勤民警何莉:警号122029,号码13825924201办公电话6169211
(2) 、国保大队教导员:陈锦荣13826658001
(3) 、国保副大队长:幸政权13509099367,3186211
(4) 、兴宁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颂东13549133211、陈思汉 13826685338
(5) 、兴宁市国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常青13560957838
(13005293683),办0753一6169217 副中队长:宋博13543246089 指导员:李映林13826678809 黄海权
(6) 、兴宁市国保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谢宏泰13502526617(15876701203)指导员:王志兵13824567899,3186262,3253598
(7) 、兴宁市国保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彭远生13751951158, 3401129,办
6169217,现住兴城镇金源花园副中队长:刘平13826685327 指导员:肖劲13923003180 普通人员李立彬
(六)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彭宙13502537869,4451639
副检察长:赖建华13502526611、罗梅辉13727636688、石思强、李林凌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志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罗文峻
梅州市纪委常委一监委委员、原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炎华,13502355894
(七) 梅县区检察院地址:梅县区政法路6号
(1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培13826624567
(2) 副检察长:康新标138238909
(3) 副检察长··旨伟光13923013082
(4) 副检察长:胡伟君13823812502
(5)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心珍13823898747
(6)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原办公室主任:丘志英,办公 电话07532589681,住宅电话07532268669,手机13823803669
(7)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蓝胜13723693157
(8) 第一检察部人员:李冰2560971、丘志英、卢雪华、彭秋红
13823890648、郭秀霞0753一2589695、13549150938、彭世强13502336991、
江裕、罗惠梅、杨海燕13539195629办0753一2526756、李冰、周怡、辜颖珊、汤智威
(9)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张禄明,0753一2589691,检察委员会委员
(10)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原政工科长:李梅玉,办公电话07532589682,住宅电话07532266648,手机13549103433
(11)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巫翠玲
(12)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叶慧兰(13)办公室主任:刘晓
(14)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杨文彪
(八)梅县区法院(梅州市审理法轮功案件定点法院)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邮政编码514700联系电话0753一2589729 刑事审判庭办公电话:0753一2589713
(1) 梅县区法院代院长:毛嘉鹏13502375511
(2) 副院长:杨晓东13823899959、刘伟梅、肖锋13500120808
(3) 执行局局长:李锐烈,办公电话0753一6111778 执行局法官:刁宇健办公电话0753:2589780
(4) 刑庭庭长:潘伟熙13560968198 03018789217)办公电话0753一
25897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副主任
(5)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张巧玲13502523608
(6) 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潘伟熙、吴文龙、张巧玲、江艳、黄佳佳、魏东
(7) 立案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张启祥13823819019办公电话:0753-2589711


(责任编辑:田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