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构陷、家人被骚扰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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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今年56岁的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先生,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构陷至今。他的妻子及十岁幼子被骚扰、恐吓等迫害。家属呼吁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时左右,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兴田街派出所、兴田街道办、宝华社区等二十几名警察穿着便衣在国保罗东、幸政权、宋博、肖劲、派出所副所李志勇带队下,突然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家中,其妻子阻止他们的非法行为,让他们出示有县级以上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搜查证,他们只拿出A4打印的纸一张,并未见签字。见谢育军不在家中,当场非法扣留了谢育军妻子及十岁幼子,分开守着他们,不让上班、不让上学,陈嘉颖女民警守着其妻子,一男民警守着小孩子。

当时小孩子说要过去找妈妈,被一警察辱骂说“狂鬼”、“精神病”,侵犯人的名誉权,侵害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宋博、幸政权不停地追问谢育军在哪里,恐吓小孩子说让学校开除他为由让他开锁手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以权代法行使权力,破坏了法律实施。

宋博带人肆意翻找,抢走若干部手机,一台播放器,一个U盘,一台防窃听器,一台台式电脑,一个摄像头等,要求宋博给出清单却并不给,只口头上说了下物品,属违规行为。后宋博拿出手铐恐吓其妻子在搜查证上签字。谢育军妻子不愿意签,因为警方整个行为违背法律实施,不清楚因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只能写上拒绝签名。并且她用笔记录上门人员姓名警号等信息时,遭到阻止并被撕毁,警方公然破坏了公民行使“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晚上七、八点,幸政权、宋博等国保和派出所民警穿着便衣再次来人到家中骚扰,追问谢育军和幼子的下落,后看到小孩舅舅并索要其联系号码(后期打探消息)。这些人在路边拉扯诱骗谢育军妻子和幼子说是去麦当劳吃东西实则是去公安局做笔录,妻子正告他们不能这样随意以权代法,迫害法轮功,抓好人,这对自己未来不好,应枪口抬高一厘米,不做替罪羊。行人纷纷注目议论,未果。并且谢的妻子让他们归还丈夫和自己所用的手机,宋博只说归还你的手机要写领条,谢的妻子说本就是自己的手机为何要写领条,宋还骗说领条没带要跟着去派出所拿领条,谢的妻子说我这有纸笔,僵持一段时间后结果宋博从他办公袋里拿出领条,这才归还了谢的妻子的手机。离去后住处周围布满便衣警车监视骚扰,不时有便衣警察开楼下的门偷摸进来,吓人。

凌晨十二点过后,幸政权还带人上门踢门,恐吓大声叫喊让谢的妻子出来签名,想绑架谢的妻子,并撕开窗户上的纸看房间里面的情况,谢的妻子不愿意开门,严肃大声告诉他们立即离开,三更半夜敢骚扰恐吓女子,是流氓变态。便衣还非法入侵楼上别人的住宅非法搜查,直到清晨六点才离去,换了社区老人在楼下蹲坑,不让大人孩子离开家。随后几天,谢育军孩子上学也一直有两社区男子跟着,侵犯人身自由以及对谢育军家人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并且国保把谢育军夫妻俩的银行卡冻结了,致使无法正常生活,后谢的妻子去申请解冻银行卡,只给解冻了她自己的银行卡。整个过程均未告知为什么来非法抄家,谢育军做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要抓他,谁是受害者,谁是证人证物,对此他们是一问三不知。

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出走在外的谢育军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派出所打电话通知家属来领摩托车回去,家属去到派出所,民警说先在这签字,却挡住了上面内容,家属签完字才发现是拘留通知书,马上问他们不是领摩托车吗?怎么骗人啊!他们将另一未签字的拘留通知书给了家属[我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18时将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谢育军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随后,两办案民警让家属去到里面等待,实则变相给其做笔录,问了个人信息,家里的电脑是用来做什么的,是否认识某某人,有谁来家里等,家属最后让他们补充:两个孩子还需要父亲,谢育军是好人,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并在旁边签了字。最后才还回摩托车。

当天下午,公安国保罗东和兴田街道办杨主任、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等共5个人带着一桶油、一箱牛奶来说是“慰问”,国保给了一个红包500元,社区给了一个红包200元,并把谢育军被绑架当天所穿衣服送了回来,商量说到10岁小儿子的抚养问题,诱骗其妻子签了“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书”。

四月二十九日会见,知悉谢育军在兴宁市公安局被非法提审了两次,后被强制体检然后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

五月十六日会见,知悉谢育军从被绑架到看守所后未被提审。

五月十七日,家属去公安局找到国保宋博和幸政权,陈述家里的艰难情况,小孩需要父亲照顾,谢育军修炼法轮功只为做个“真善忍”的好人,没有杀人放火,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没有危害社会,没有给民众造成不适和恐慌,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是教人修真向善的佛法等事实,并且让他们要三思而后行,要为自己留条后路。国保幸和宋博总是说到现在是涉嫌,是调查阶段,又说小孩不是有监护人了?你都签名了,你要对小孩负责的。家属最后提交了“致兴宁市各领导公开信”,陈述了从迫害开始后家中遭遇及一家人的修炼情况,并EMS邮寄给各大相关部门以启发公检法司人员的善念,恳切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此后家属一直打电话给幸政权问谢育军情况,让其立即放人,幸以“放人时会通知你”作为答复一直拖延时间,等来的却是非法批捕通知。

五月中下旬,家属向公安国保提交“撤案申请书”,随后家属打电话给幸政权问是否收到,幸说上次的信以及撤案申请书已交给上级领导,问其上级领导是谁,不愿告知。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公安国保让派出所通知家属谢育军已被非法批捕,并让家属去派出所签字。家属拒绝签字,并说:“我丈夫做好人没犯罪,我不能配合而让你们犯罪,我不签字,你们应立即无罪释放我丈夫。”接着家属打电话给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彭宙,他说他们是依法办事,你们不是请律师了吗?那就交给律师,律师会管的。具体情况丝毫不告知家属。再打电话给国保幸政权和宋博,发现无法打通,已被拉黑。第二天家属到派出所被告知批捕通知书已被国保带回去了。

五月三十一日,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来到家中说“访问”,并称每个月都会来,想让家属拿出户口本帮办低保以及询问两个孩子的情况。家属表示只有唯一的要求: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六月二日,家属向兴宁市公安国保谢宏泰,公安法制队长李禄祥,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兴田街道办陈新淼,派出所副所李志勇,看守所,兴宁市信访局,兴宁市法院,兴宁市司法局,梅州市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六月三日会见,得知距上一次会见有:第一次检察院(估计是黄宇萍)提审,说明批捕的情况,谢签字;第二次经办人(公安局派来的)提审,给其所谓“证据”(家里非法搜走)的鉴定意见,谢拒绝签字;第三次国保幸政权找谢育军谈话,谢育军强调自己没有违法犯罪,幸政权把逮捕令拿出来让其签字,谢拒绝签。并且得知谢育军被诱骗写了关于小孩子的转让监护人申请。

六月四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幸政权、李映琳等带着文件档案袋从店门串入楼上谢育军家中骚扰,推搡家门。家属问幸几人来了?他说还有宋书记(宋博)。他们下楼后宝华居委社区书记王宇杰上门一直想让家属开门,说来了解情况,了解两个小孩情况,一直问现在有几个人在家。家属说赶紧放小孩爸爸回来,你们应该讲公道话,主持公道正义,要走正路,分清正邪,你们不能配合国保,要保护善良的人,我们没做任何坏事,谢育军是好人,你们不能这样绑架,他到底做了什么?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轮功对社会有好处,你们却安了莫须有的罪名,你们才是犯法的,应该立即放人。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你们也看了,信仰是合法的,你们是知法犯法,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组织根本没有法轮功。谢育军只是普通老百姓,哪里有能力有权利去破坏法律实施,他平时安分守则,本本分分做人做事,照顾家庭,照顾小孩,你们说得出他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吗?既然没有,就应该立即无罪释放。你们根本说不出来,他也没有危害任何人,邪教是带有暴力的,他们都是一群做好人的人,是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和平理性的人。你们立即放人,我们的工作足以养活一家人,根本不需要你们来办低保。现在你们做这些事那将来又有哪条法律去保护你们?你们要选择正义与善良,不要参与迫害,你们才有美好的未来。你们若没其他事就回去吧!

幸政权随后上门来推门,家属大喊:你们想干什么!你们要做个好警察,要有礼貌!你马上放人。幸狡猾地说:放人也可以,要了解下情况,有针对性的教育他……。家属说:你们应该教育黑社会的人;他是好人,不用你来教育,你们应该是来保护的。假如有人对你不好,对你凶恶,你喜欢吗?你们赶紧离开。国保陈艾思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且涉黑已被抓捕,你们知道吗?陈艾思的事就是上天慈悲你们,你们不能再干坏事了。对方几个都无法回答,后才离开。

与此同时谢育军的女儿谢晓婷在广东中山的学校被非法跟踪监视,楼下有三个宿管阿姨监视,包括她走到学校食堂、图书馆、路边都有石鼓派出所驻校民警非法跟踪监视她。已知的有驻校民警石警官、杨警官,还有另一年轻男子。并于六月六日在学校领导办公室被绑架到中山市五桂山公安分局非法审问企图构陷罪名,谢晓婷不配合并于凌晨回到学校。

七月十二日会见,随后去公安局询问情况,家属向国保队长罗东要求尽快释放谢育军,罗东拒绝和家属沟通,只接见了律师,得知此案件已在公安法制大队审查中,若有下一步将移交到兴宁市检察院转梅州市检察院审查。随后在公安局信访办提交了信访内容,陈明信仰法轮功合法,谢育军并未违法任何法律,要善待做好人的人,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罗东'
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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