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遭恶报被判无期 |
龚道安被宣判的同一天,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00万元。
龚道安在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死心塌地地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任职期间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汉族,长期在湖北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公安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刑侦队长;荆沙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龚道安已经被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被开除公职,三月一日被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龚道安在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时,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560人(绑架316人,骚扰244人),关洗脑班9人。其中二零一七年执行公安部“敲门行动”,下半年绑架30人,骚扰16,关洗脑班2人;二零一八绑架62人,骚扰24人,关洗脑班4人。二零一九年,以中共“七十周年大庆”维稳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上门绑架126人, 骚扰65人,洗脑2人。上海外企医学总监、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铁上班时被绑架,中午国保便衣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去大法书,家用电脑和手机,当天被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八月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两年九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龚道安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刘晓莲、陶维香、郑玉玲、王淑谦、黄衍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黄彬、程德永、姜四华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610甚至对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刘晓莲表示祝贺。龚道安在被上调公安部的前三个月,还积极部署绑架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龚道安落马被查被判刑,是其恶行的恶报。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