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男,一九六四年出生,曾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任职,后转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先后担任刑二庭审判员、审判长及副庭长。刘斌在任职内对上诉至中院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枉顾事实、非法维持原判,不听善劝,表现极其邪恶。
以下为刘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事实:
一、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八点半,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案二审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开庭,大约在下午一点四分结束。北京六位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从“宪法至上、信仰自由、维护人权”的角度,从宪法和立法、司法程序、法律事实等层面,为王博一家三人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审理时,中院刑二庭吕玲气急败坏地多次阻止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法官刘斌威胁律师,扣帽子、打棍子,满嘴文革时期的“大批判”语言;还有一个庭长魏淑贤象小丑一样,在庭外、庭下上蹿下跳,指挥法警围殴律师代理滕彪,串通警察抓捕已经办了旁听证的法轮功学员,调来大批的特警戒严附近的街道。
王博做最后的陈述,被吕玲和刘斌野蛮打断。二零零七年六月,石家庄中级法院将王博及其父母非法判刑;王博的父亲心脏病、高血压,关押在赵县,看守所多次书面报告其身体状况堪忧,中院拒不批准保外。二审开庭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草草维持原判,把一家人塞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和唐山冀东监狱关押。
二、邱立英枉判二年六个月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
邱立英,女,原石家庄炼油厂职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屡遭迫害,多次被绑架、非法劳教、多次遭遇体罚、毒打、电击、注射神经毒剂等各种形式的严重身心迫害,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次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邱立英因一份网络广为流传的文件“公通字(2000)39号《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被中共以“泄露国家机密”构陷,遭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邱立英上诉。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市中院黑箱操作,二审终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为刘斌;审判员为刑二庭王英辰、戚凤祥。六月十七日,邱立英被直接从看守所劫持到了河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三、杨会州被冤判上诉 石家庄中院秘密结案维持原判
杨会州,男,五十多岁,从事电器维修。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功后,时间不长困扰他多年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是街坊亲友们公认的好人。可是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曾被冤判七年,在保定监狱受尽折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杨会州在家中再遭公安绑架,家中的维修电器等物品全都拉走,并以刑法三百条被非法起诉。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杨会州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后杨会洲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二审代理律师去中院四、五回才得以复印案卷,急忙交了辩护意见,多次打电话没人接,法官刘斌连面都不见。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刘斌给杨会州直接非法维持原判。
“善恶到头终有报”,刘斌一意孤行,追随中共邪党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马前卒,如今遭恶报被查,落得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在此,正告石家庄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不要再用执行上级命令为自己的违法行径开脱,如不及时悔改、将功补过,面临的一定是人间的审判和天理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