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英女士,现年五十八岁,乐亭县闫各庄镇邵庄子村人,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多病,她三岁时曾被房上掉下的砖头砸破头,做了开颅手术,从此记忆力不好,她只上了三年学。结婚后,她怀孕十五次,流产十五次,其中两次大出血险些丧命,最终未能生育。之后她又患肺结核、乙肝,身体糟糕的连简单的家务活都没力气干。
二零一五年,张翠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大法要求做好人,很快无病一身轻,生活质量大大改善,从此身心健康。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早七点左右,乐亭县闫各庄镇派出所四名警察闯入张翠英家中,翻箱倒柜,最后搜出四本大法书、两个炼功音乐播放器和大法师父的法像等。警察以此为由将张翠英绑架至派出所,戴上手铐,剥夺睡眠,骗她说“写个保证书、悔过书立刻放人,在家爱咋炼咋炼”。张翠英坚决不写。
次日,张翠英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这之前,二零二二年六月的一天,张翠英曾和本村韩姓法轮功学员给一女孩讲真相,女孩听完后说让她们等会儿,再给她同伴说说,结果等来了警车。当时韩姓学员被绑架(后放回),张翠英走脱。邵庄子村村长杨益民积极配合警察,几次扬言找到张翠英要判她两、三年。
乐亭县闫各庄派出所:
所长丁兆军18532580200
副所长赵洪祥1561383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