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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乐亭县刘红英被绑架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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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农村妇女刘红英,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晚十点左右被中共政府人员入室抢劫、绑架,遭受了八天迫害。下面是她诉述其经历。

我叫刘红英,今年四十七岁,家住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汀流河村。我在生小孩时由于生气过头,导致小孩没有生下来,并落下了产后病,一犯病就浑身抽搐,把舌头咬得流血。一次母亲怕我再咬舌头,用手扯我的嘴,我咬住了她的手指,致使她的指甲脱落,真是惨不忍睹。多年来我就这样痛不欲生地活着,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九九八年,我在走投无路救治无门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行列。炼功后不久我的病症就奇迹般地好了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亲朋好友都为我高兴,而我自己也无以言表对师父的感恩。法轮大法点燃了我的生命之光,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真善忍大法的指引更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光明。我所得到的不仅仅是身体的康复,更重要的是心灵的净化、境界的升华。

然而一贯奉行“假、恶、斗”,只顾权力不管百姓死活的中共邪党容不下“真、善、忍”,在一九九九年就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不准人们修炼法轮功,疯狂迫害那些坚持修炼的善良人。

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晚十点左右,村干部(名叫小志)带着汀流河派出所和县公安局(为首的是公安局长吕东飞)一帮人,以绑架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赵桂英为由,闯进我们家。他们没找到赵桂英,便说我把她放走的,然后就乱翻一气,抢夺走了我珍贵的大法书籍及资料、家钥匙、手机,还有两千三百块钱,连百十元的零钱都拿走了。说“拿”是太好听了,分明是明抢呀,那场面就跟电视上的土匪强盗一般。

洗劫完后,他们把我强行弄到车上,拉到汀流河派出所,铐在一把铁椅子上。第二天硬给我照像,掐我的胳膊,强按着我按手印。后又把我双手反铐上拉到县拘留所,当时我的两手全肿了。

到了拘留所,我不承认他们对大法的诬蔑,不承认他们所强加的胡编的一切谎言,他们就打我嘴巴,狠劲踢我,骂我,这样非法拘禁了我八天。

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农家妇女,只是学了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他们就如此没有理智地大打出手。中共声称“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但实际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买官卖官,不为民做主。“警察”本该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在却执法犯法,沦为中共迫害人民的打手、刽子手。

真相总会有大白的一天。希望那些所谓的执法者静下心来想一想,别只为着一时的权力和利益就闭着眼睛蛮干而铸成大错,可耻可悲地最终沦为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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