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迫害法轮功 近期全国十名政法委书记遭恶报

更新: 2022年09月2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从二零二一年二月底,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一年半以来,被查落马的省、市、区、县级各部门的官员与日俱增。其中各级政法委书记,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十三年中,直接推动当地“六一零”、公安、检察院、法院,参与绑架、关押、刑讯逼供、施酷刑、构陷黑材料以及非法判刑等,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违背了中国《宪法》,也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者的重罪。

善恶有报是天理。近期,在政法系统“整顿”中,十名政法委书记、副书记遭恶报落马,发生在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辽宁省、海南省、湖南省、山东省。下面是他们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原山西省霍州市政法委书记樊洪平被捕

樊洪平,男,汉族,一九六八年八月生,山西洪洞人,一九九一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一九八七年八月开始工作。二零一零年起,担任山西省霍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乡宁县委副书记、乡宁县委书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等职,二零二二年八月,樊洪平涉嫌受贿一案,晋城市检察院逮捕樊洪平。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晚十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经过窃听、监控、跟踪,以疫情期间发放法轮功资料为由,将法轮功学员卫学军及未修炼的儿子和法轮功学员吕洁、郭凤莲(当时不在本地,绑架未遂)同时绑架、抄家,包括卫学军未修炼儿子的家也一同被抄,抄走了大法书籍及电脑、手机,包括不修炼家人的工作电脑、工作手机、打印机、塑封机等等。

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晚,由家人活动,卫学军、吕洁分别被索要两万元,以“取保候审”方式放回,另外还非法抄走了吕洁家里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二十万存折。

作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书记的樊洪平,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1:樊洪平
图1:樊洪平

▼河南省漯河市原政法委书记王勇被查

王勇,男,蒙古族,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河南镇平人,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开始工作,一九八五年十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自二零一六年起,曾经担任漯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消息,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王勇在漯河市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多位漯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刑警大队伙同漯河市干河陈派出所一群便衣分头绑架河南省漯河市法轮功学员刘迎春、刘静民、闫新亮、卢学力,他们都被非法抄家。其中,卢学历绝食反迫害,生命垂危,被以所谓取保回家;闫新亮、刘静民、刘迎春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在临颍县法院遭非法庭审。

作为担任河南漯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王勇,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2:王勇
图2:王勇

▼原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李佳被查

李佳,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一月生,辽宁大连人,一九八三年八月开始工作,一九八五年三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自二零一一年起,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佳严重违法,被撤职,并遭立案审查调查。

仅二零一七年上半年,赤峰地区每月都发生着警察绑架大法弟子的案例,抄家、绑架、骚扰的次数,比以往两年增多,骚扰的面积大,覆盖赤峰市及各个旗县区。其中红山区至少有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丁玉芳一家三口被绑架。松山区的刘亚琴、巩翠琴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被绑架的有张玉梅、李凤贤、黄亚德、小鞠等六名法轮功学员。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李佳,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3:李佳
图3:李佳

▼原安徽省涡阳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黄卫国被查

黄卫国,男,汉族,安徽亳州人,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一九八九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入党。二零一一年八月起,任涡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等职。二零二二年八月,黄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晚,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吴先彬等在谯城区公安局局长黄卫国的坐镇指挥下,对吴云瑞等五名学法轮功的经商者非法抓捕。吴先彬喊来了十多个女警,分别强行把她们带走。吴云瑞、张婉荣、贾素玲、谢景真、贾永平被带到谯城区刑警大队(城里派出所院内),蔡灵芝被带到谯城派出所。谯城区公安局局长黄卫国调动了三县一区的女警轮流看守。

经过一天一夜的非法审讯后,黄卫国等人把吴云瑞、张婉荣、贾素玲、谢景真四人送到亳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蔡灵芝被送到涡阳看守所,贾永平被送到蒙城县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合肥四位女士(张君茹、许翠华、金霞、梅婷)在薛阁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和拷打后被送往利辛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其中金霞、梅婷被送至合肥看守所,在安徽大学洗脑班被迫害。

作为谯城区公安局局长的黄卫国,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辽宁省辽阳市政法委书记陈强被公诉

陈强,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出生,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开始工作,一九八五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二零一一年起,曾任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被查;二零二二年六月,陈强受贿一案,锦州作出逮捕决定;二零二二年八月,锦州市检察院对陈强提起公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四、五点钟左右,辽化宏伟区新村派出所警察伙同辽阳市公安局警察十人左右,在没穿警服、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私闯民宅、暴力执法,直接闯入法轮功学员邸绍群家中,并欲于实施抄家、绑架。邸绍群质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恶警们不回答。邸绍群不配合,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野蛮地将他用被子蒙住头,按在床上,并开始强行搜查。警察抢走两台手提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光盘刻录机、现金等等私人用品。邸绍群被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他妻子熊辉、女儿邸慧,因制止恶人行恶,也被非法刑事拘留。这次一同被绑架有:邸绍群、熊辉、邸慧、薛晓彤、于桂兰、肖丽丹六人。

作为辽阳市政法委书记的陈强,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原海南省乐东县政法委书记麦赞华被查

麦赞华,男,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出生,汉族,海南儋州人,一九九四年七月开始工作,二零零一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自二零一一年起,曾任海南省五指山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海南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副主任、乐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委书记等职。二零二二年三月,麦赞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二年八月,麦赞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海南法轮功学员罗文德是乐东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的教师,向路人讲真相被恶告,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被乐东县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当天下午五点将他劫持到位于海口狮子岭开发区的海南省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

原海南省乐东县政法委书记的麦赞华,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4:麦赞华
图4:麦赞华

▼原河南省焦作市政法委书记郭国明暴毙

郭国明,男,汉族,一九四九年七月生,河南洛阳人,一九七一年七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开始工作。自一九九九年起,曾任河南省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暴毙,具体死因没公布。

郭国明任职焦作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焦作市已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白爱香被迫害致死,终年四十五岁。焦作市博爱县法轮功学员刘改,女,于二零零二年被迫害致死。孟州市缑村镇东葛村法轮功学员姚桂娇,于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孟州市看守所,受尽折磨,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孟州市看守所迫害致死。张春琴,女,五十岁,二零零二年四月被迫害致死。柯玲被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致死。

此外,法轮功学员冯春荣(音),女,年近六十岁,焦作市人,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而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四年三月,冯春荣被送往郑州十八里河,被迫害得双腿无法行走也不放人。

原焦作市政法委书记的郭国明,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5:郭国明
图5:郭国明

▼湖南省永州市政法委书记唐湘林、周新辉接连落马被查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的报道中,提及湖南永州,祁阳县,道县,东安县等地区,疯狂迫害法轮功。明慧网上相关消息共计四条。唐湘林、周新辉此二人先后在上述地区担任县委书记或政法委书记,他们对当地区发生的迫害恶行应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唐湘林,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出生,湖南祁阳人,一九八九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一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自二零零一年起,曾任湖南省东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原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唐湘林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二零年一月,唐湘林涉嫌受贿,遭湖南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据传畏罪自杀,还牵连到妻子、舅子。唐湘林在道县、东安、永州任职期间,积极响应江氏集团邪恶政策,主办洗脑班,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学员放弃修炼。

湖南省祁阳县委原书记周新辉,男,汉族,湖南东安人,一九六八年八月生,中共党员,一九九三年开始工作,自二零零二年起,曾任中共道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南省祁阳县委书记等职。二零二一年六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一年,周新辉遭开除党籍处分,由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历任道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图6:周新辉
图6:周新辉

▼原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维春被查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潍坊市消息,王维春,寿光市前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潍坊市至少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寿光判刑十二人,王世孝、王春晓(女)、王春景被秘密非法庭审。七十岁的郭秀青(女)被非法判刑七年。潍坊市一百七十三名学员被绑架,其中寿光市绑架了三十五人。居全国同等县(市)之首。

王维春,曾任寿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六一零”主任,是潍坊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还曾任潍坊市法院副院长,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结语

善恶有报,苍天有眼,叩问良知,那些参与了迫害善良修炼者的落马的政法委、检察院、法院、书记、公安等官员,在面对善与恶,你的选择是什么呢?

法网在收,人在做,天在看,生命可贵,希望世人珍惜自己,把握机缘,摆脱中共魔爪。也希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大法,或还在迫害大法修炼者的各地官员,立即停止迫害。在这一个个警世的报应面前,诚心反省自己。都知道法轮功是在做好人,却仍昧着良知,助纣为虐,迫害好人。历史的教训犹然在耳,谁做了什么都得自己去偿还。觉醒吧!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选择美好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