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陆同修交流当迫害刚发生时应注意的情况

更新: 2022年11月0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在中国大陆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每当同修因向世人讲真相或做其它大法项目被不法人员恶意举报而遭到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时,由于不懂公安在处理这些案件的一些相关规定,在正念不足的情况下,被公安或警察肆意践踏法律、人权,从而给大法和本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从而使事情趋于复杂化。

今天我就把应该注意的地方写出来,与同修交流,让大家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起到及时制止执法人员的迫害和震慑邪恶的作用。不妥之处,还望同修慈悲指正。

(1)首先要求非法抓捕者出示执法证件或相关手续。

(2)如携带手机,立即拨打“110”,核实抓捕者的身份、警号及所属单位。如果是派出所的就要弄清楚是哪个派出所的;如果是公安局则要弄清楚是市局或分局的。另外,还要搞清他们是刑侦支队或检察院,这点很重要。

(3)如携带手机,立即把抓捕者的信息告诉家人或亲朋好友,以便及时营救。

(4)如果被其劫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遭到非法审讯时,一定要有两名警察在场,而不是辅警一类的人员。因为辅警是编外人员,是临时被警察雇佣的,不是正式警察。

(5)当事人要记住办案警察的名字和警号及他们的外貌特征。

(6)询问期间要求他们保障休息和饮食,这是基本的权利。

(7)告诉警察自己有聘请律师的权利。

(8)如果询问期间有被打、被侮辱、被逼供等非法手段的行为,要记住打人者的名字和警号并及时向监督局举报,起到制止和震慑的作用。

(9)警察做完笔录时,往往要求被询问者签字或摁手印。当然,这一点法轮功学员是绝对拒绝签字的,不给邪恶可乘之机,但有权利看笔录的内容。发现有疑点,要求他们及时修改。

(10)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要么放人,要么关看守所。这一点对常人有用。法轮功学员是面对这一切,是要全盘否定,不承认的。期间,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时间,抓紧讲真相,救度他们,不让他们有進一步的迫害行为,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11)笔录上要他们记录你被非法抓進去的时间和笔录结束的时间。

综上所述,只是简单的概括,事情不是呆板不变的。我们如果遇到这些麻烦,首先要冷静,不要与他们发生争执,我们讲的是正念。

师父讲“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1],也许事情就有了转机。

能掌握一点点这方面的资讯,对我们制止迫害、震慑邪恶,还是有一定的帮助。虽然这些年来,恶党对法轮功学员从来不讲法律,但它们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时,它还要按照这个所谓的法律扣上强加的“罪名”,那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它之矛戳穿它的盾呢?!

一点浅见。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