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警察怕督查 官员怕监察》后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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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掌握一些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帮助反迫害讲真相和救公检法人员。读了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的《警察怕督查 官员怕监察》一文后,同修的几个例举,让适时运用法律知识的作用更加的浅显明了。但我想在这里就一处说说自己的想法,现阶段个人所悟。

同修在谈及之前自己在不懂相关法律时被警察绑架的事,同修称之“戏耍”。我认为那次的绑架,能否解体迫害的关键,不完全在于当时是否懂法律,而在于同修当时的修炼状态和心态。在警察说:”谁说你犯法了?没人说你犯法呀?把你抓来,就是要教育教育你。”之后,同修说自己当时被噎的无言以对。

其实,我们是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更好的好人的,警察本应是惩恶扬善的,这些不需要法律知识,是普世的认知,不需世间的律条佐证,我们不需去证明它是对的,因为这是宇宙的一个正理。我们可以运用它: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是法轮大法的核心原则,我们正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并在生活、工作中践行的好人,你要教育我什么?既然你认为要教育我,一定认为自己有更崇高的道德法则,是什么?

就是往这些方向悟吧。写出此反馈绝不是否定法律的作用,相反,熟悉相关的法律并适用之,这是善用人间这层法理来助师正法的表现。这里想谈的是,总有不懂法的同修和正在熟悉法律的同修,在能运行法律辅助反迫害之前,我们须先正自己的心,在心里把师父、大法以及对我们所做的正事摆正位置。这样,在同修还不能运用相关法律时也能堂堂正正的反迫害、解体迫害,不至于陷入法理上的被动。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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