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中,泾川县原县委书记,2016年遭报应落马,被判刑十年。李在泾川县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2008年李在县委常委会上强势坚持开除两名科级干部法轮功学员的公职、停发当时已72岁的法轮功学员薛培栋的退休金。2015年李又胁迫泾川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永生非法判刑(七年),说是杀鸡给猴看……2015年法轮功学员康尚文、吕惠玲(因诉江)被非法拘留15天(拘留所)。李全忠于2017年以贪污腐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杨昌宁,泾川县公安局原政委(后调任华亭县公安局局长,静宁县公安局局长),2019年遭报应落马。杨昌宁,泾川县窑店镇人,2009年以前在任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及公安局政委期间,一边和文物走私人员与贩毒人员勾结捞钱,一边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亲自策划、指示,参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5人(次),并敲诈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数万元。2020年10月杨昌宁因保护黑社会势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康惠年,泾川县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委会委员。2020年12月4日康惠年遭恶报死亡。康惠年,泾川县玉都镇人,生于1964年,在泾川县法院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和主管刑庭工作期间,先后冤判法轮功学员7人。其中:2008年12月冤判4人,薛培栋(当时已72岁),被冤判七年;高武成53岁,冤判三年六个月;李婉春54岁,冤判缓刑四年;王丽萍51岁,冤判缓刑四年。并诈取学员家属钱财数万元。2015年12月冤判赵永生七年。2020年5月主管刑庭工作期间又冤判李毛娃(70岁)三年六个月,谭秀花(61岁)六年六个月。康惠年在审判案件中,无论是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判,还是对一般人的量刑都一贯主张“锤重些”。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康惠年于2020年12月4日早晨送孩子上学途中被三轮电动车撞死。
王金亮,泾川县农业局能源工作站原站长,任站长期间一直诽谤法轮功、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吕惠玲,于2018年1月13日上午在本单位会议室开会期间突然倒在桌子下面,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时年58岁。
白满元,先后任泾川县畜局局长和农业局局长,在任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并多次在三百多人的大会上诋毁污蔑法轮功,辱骂法轮功学员。2016年11月给本单位职工吕惠玲处分(理由是控告江泽民)。白满元任农业局局长期间,有两名职工跳楼自杀(其中一名是白满元任畜牧局局长期间的会计),白满元因贪污腐败2017年5月被免去农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