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西昌市原市委书记李俊遭恶报已落马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四川西昌市市委书记李俊被免职,九月十一日,李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和之前落马的许多官员一样,李俊同样有一桩桩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李俊,男,汉族,一九六八年十一月生,四川苍溪人。二零零六年六月至十月,任中共西昌市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中共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三年四月二零二零年八月,任四川西昌市委书记。

在李俊任职期间,西昌市法轮功学员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密监控,大面积的骚扰迫害和残酷的非法判刑,以及勒索罚金的经济掠夺迫害。

下面仅罗列从二零一三年四月到二零二零年八月,李俊任西昌市委书记期间,整理的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情况:

一、李俊在此任期内,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天网工程”、“雪亮西昌”

“天网工程”、“雪亮西昌”和“网格化工程”打着“综治(平安建设)”的幌子,很大一个作用是邪党用来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西昌城乡被划分为一千四百多个网格,由专门的网格员负责,网格员收集区内人员信息,然后经过村(社区)管理站、乡镇(街道)分中心到市监管中心,形成四级联动的监管机制。仅二零一四年一年,西昌市就新增了五百个高清摄像头。到二零一五年,西昌市的高清摄像头由百分之十增加到百分之五十三。“西昌经验”还在省内交流,甚至到外省去“露脸”。

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作为重点维控人员,在这套监控体系下,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密监控。比如二零一三年,李俊领导下的西昌市政法委加大对法轮功的监控迫害力度,对排查出的二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逐一落实稳控。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至八月十二日,西昌市发生了一系列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案,警察绑架的依据就是从“雪亮西昌”工程中街上密布的人脸识别摄像头中查到了法轮功学员的行踪。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如黄彪、罗明春、赵军、周显蓉、余洪英等。

二、李俊任市委书记期间,西昌市对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和骚扰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西昌市国安绑架了在明阳农家乐聚餐过年的一群法轮功学员,张翼、廖安才、郭兵被当成“组织者”,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绑架发生之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俊在相关会议上大肆强调要加大“维稳”(即把信仰大法、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作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维稳)力度。

二零一七年,法轮功学员罗明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到二零二零年,西昌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的“敲门行动”和”清零行动”迫害。由于各种原因,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无法具体统计,在明慧网上曝光的就有几十人次,实际数字还要多许多。

二零一九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六名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带来深重的灾难和严重的损失。

黄彪被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处罚金二万元,瘫痪在家的妻子被民政局强行送到老年公寓;罗明春,四年并勒索罚金二万元;赵军,三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周显蓉,二年并勒索罚金八千元;余洪英,一年半并勒索罚金六千元;徐绍琼,一年二个月并勒索罚金五千元;老潘(周显蓉的丈夫):半年并勒索罚金三千元。

自古善恶终有报,迫害佛法天理不容呀!参与推动这场迫害的西昌市市委书记李俊已遭恶报,被免去市委书记等职,正在被审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