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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四任公安局长等人遭报案例

更新: 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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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胁迫和利益驱使下,很多中共官员和公安警察参与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天理的报应。写出来这些遭报案例,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慈悲的劝告还在作恶的人,悬崖勒马,不要重蹈覆辙,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条平安的路。

◇七台河市公安局原局长赵春波遭恶报跳楼身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时四十分许,原佳木斯市公安局长、七台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赵春波从家中坠楼身亡,初步确定系自杀。几天后,中共党媒解释说,赵春波身患癌症,不堪忍受而选择自杀。这些解释都掩盖不了赵春波积极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毙命的事实。

赵春波,男性,一九五八年九月生,汉族,黑龙江省富锦市人。二零零二年一月以后,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局长;二零零四年二月,历任双鸭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历任七台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巡视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因退休被免去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职务。

赵春波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时,就已经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从那时起,赵春波一直在一线亲自指挥、操纵迫害法轮功,背着迫害法轮功的政绩,一路窜至双鸭山市任公安局局长、七台河市任公安局局长。赵春波走到哪,哪里就成为迫害的重灾区。赵春波一直蹿升至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要位,赵因积极迫害法轮功,曾多次被明慧网曝光。

赵春波任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长时的恶行:

1、被公安绑架、被戒毒所活活电死的法轮功学员刘术玲

七台河市宏伟镇五七乡法轮功学员刘术玲,一九五六年出生,生前经营一个小商店。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刘术玲被当地公安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下午三点多,年仅五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术玲,被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迫害致死,脖子上有一圈儿黑色瘀血。据目击证人说:刘术玲是被身着制服的警察绑在铁椅子上,用电棍活活电死的。

2、七台河市公安局长下达绑架令,4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

从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至十三日,七台河市约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非法抄家,十四人被绑架。

3、七台河市公安局出台恶法,踢乘客以此辨认是否为法轮功学员

七台河至宝清县的客运路途中有一个收费站。二零零八年,在七台河市公安局的授意下,警察在那把守着。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让地上躺一个人,用布把脸盖上,逼迫车上的乘客下来踢躺在地上的人两脚,还逼迫骂法轮大法。如果不踢,也不骂,就认定你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不骂人、不打人),就绑架你。另外凡是戴口罩和围巾的乘客要严格检查。

4、七台河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绑架,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江波涛、李新春、郭期中在单位上班时,被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610、绑架。三人各被非法判刑四至五年。

◇七台河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伟东遭恶报被逮捕

2019年8月6日,中共黑龙江省伊春市前副市长、前公安局局长李伟东被逮捕,被立案审查调查。据公开简历显示:李伟东,男,一九五六年生。一九八五年起,历任七台河公安局党委书记、七台河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七台河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四年二月,任伊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二零零七年二月,任伊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二零一六年三月退休。

从警35年的李伟东,身为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与黑恶势力称兄道弟。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指令,毫不手软。李伟东在七台河市任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郑丽波被绑架到七台河市公安局,仅仅两天的时间,郑丽波就被公安人员活活打死!

法轮功学员房翠芳、张长明,只因上访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劳教,被惨无人道的迫害致死。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家庭的四位成员,都是善良淳朴的普通百姓,由于他们不放弃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一年二月,秦月明被迫害致死。还对其家人进行绑架、非法劳教、酷刑等迫害,以阻止家人对秦月明死因的调查与上诉。

李伟东在伊春公安局任职期间,指挥辖区派出所绑架、逼问法轮功学员。对所谓“不招供”的,也就是不配合警察行恶的法轮功学员,就绑架到刑警队,或由刑警队在各个派出所抽派警察组成所谓的“专案组”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等。仅从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这两年的时间,伊春地区法轮功学员就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迫害流离失所;多人被非法抄家、绑架到洗脑班。

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由于李伟东参与了对那么多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虽已退休,但最终还是遭了恶报,回家了也被逮捕。

◇七台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和平遭报死亡

张和平,男,一九五六年生,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在职期间,主管迫害法轮功。为捞取政治资本,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布控、唆使,并多次指挥抓捕迫害、勒索法轮功学员。

张和平曾经指挥并参与对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利用各种手段,其中包括各种毒刑、电刑、被扣上大挂等酷刑逼迫学员“转化”,使被害人的肉体与精神每分每秒都在承受煎熬。经过几天几夜的痛苦折磨后,再把他们送到看守所继续迫害。

张和平任副局长期间,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拘禁迫害约有583人次,其中被判刑的23人。

二零零七年,七台河市在治理小煤矿“私挖盗采”时,张和平因私自给小煤矿主通风报信,遭报被免去七台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二零一七年,张和平因舌癌、肺癌、骨癌,住进七台河市医院。在那里,张和平度过了对他来说漫长而又痛苦、无望而又恐惧的人生最后时期。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八时左右,他在极度痛苦中离开了人世,时年六十三岁。

◇七台河市勃利县公安局原局长史立着遭报被判刑

史立着,男,勃利县公安局原局长,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任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史立着任勃利县公安局局长期间,紧跟恶首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仅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勃利县约有110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疯狂迫害。其中被非法判刑的2位、被非法劳教的9位、被非法拘禁并被勒索钱财的68位、在家被勒索的38位,共勒索人民币60多万元。

二零零三年六月,史立着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刑遭报。

◇七台河市桃西派出所原所长李存和遭报身亡

李存和,男,七台河市桃山区桃西派出所原所长。是一个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罪恶累累。李存和多次带领手下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不同形式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末,李存和等人在抄法轮功学员家时,搜到一份真相资料。他立即开始疯狂的追查真相资料的来源,对相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刑逼供。致使30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20多人被毒打,其中一人被非法劳教三年,其余也被非法关押1~5个月。

李存和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巨额勒索。有一次,李存和拿着大法师父的像用烟头烧,还口吐狂言:“我就不信能遭报!”不久,正当他为江泽民流氓集团卖命,将被“提升”时,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六点,李存和自己开车钻到一辆大货车车厢底下,被卡住,受了重伤,当时自己还能打电话求救。撞车后,有人想把他救出来,可是还没到跟前,车突然起火,李存和被火活活烧死了。

◇七台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志成遭报被判刑

沈志成,男,七台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他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直接布控、唆使、命令公检法人员,大肆非法抓捕、拘禁迫害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非法判刑,造成很多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在任职期间,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拘禁的约有481人次,其中被非法判刑3人。勃利县约有145位法轮功学员遭到疯狂迫害,其中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1位被非法劳教、87位被非法拘禁并被勒索、43位在家被勒索,共勒索人民币60多万元。

二零零二年,沈志成因涉及黑社会问题被“双规”。二零零三年六月,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遭报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结语

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人,作恶者现世就可以看到恶报,甚至即刻就遭到恶报。这是神在告诉人:人做了什么,都要承担后果。善恶报应是天理,举头三尺真的有神明,神目如电。你被中共骗了,赶紧回头,守住善良,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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