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七年冤狱 四川谭海燕又被绑架关押(图)

更新: 2020年04月0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攀枝花市炳草岗现年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谭海燕曾经遭七年冤狱、三次被非法抓捕,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又被五、六个警察找上门抄家绑架,十八日被劫持到了弯腰树看守所。

三月十七日下午四时左右,攀枝花市国保警察和炳草岗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暴力敲开谭海燕家门后,在谭海燕强烈要求下才出示传唤证和检查证,并将谭海燕绑架至攀枝花公安局东区分局,随后又非法查抄了她的书籍和刊物等个人物品。三月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谭海燕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送至攀枝花市仁和区弯腰树华阳路二十七号。

修大法 脱胎换骨

谭海燕女士,原辽宁省海城人,幼年随父母三线建设时来到四川攀枝花市。她年轻时患有产后风,子宫瘀血曾两次开刀取血块,每次来例假时都剧烈疼痛,时常因此而请假不能工作。她脾气暴躁,在家中说一不二,经常和丈夫吵架,打骂孩子,邻里关系也很紧张。一九九七年,谭海燕有幸接触到了法轮大法,从此以后,她有如脱胎换骨一般。

通过修炼法轮功,她身上的疼痛逐渐消失,连每个月来例假时也不再腹痛,还能喝凉水、洗衣服、做家务等,也能不再请假正常很好的完成工作。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考虑别人,查找自己的不足,不争不斗,吃了亏也不计较不在乎。渐渐地,她的家庭越来越和睦,邻里之间也越来越融洽。

早些年,谭海燕的婆婆生病住院,家中四个儿女都不愿意去照顾老人。她每日下班后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去医院照顾老人,第二天早上又坐公交车回单位上班。她公公长期酗酒,经常把大小便拉在裤子里或阳台上,家里也没有人管他,谭海燕就带着女儿去打扫卫生清洗衣物等。前两年,谭海燕嫂子家一亲戚得了白血病,她拿出了3000元给人家,虽然数目不大,可是那时谭海燕的退休工资每个月才1400元。

讲真相三次被非法抓捕

就这样一个善良朴实的人,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告诉世人真相,而三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谭海燕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公安三处被关了一晚上,警察对其轮流审讯一晚,严刑拷打,不许她睡觉,吊铐在铁栏杆上。第二天送到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45天,后被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十五天。期间谭海燕受尽了各种残酷的非人折磨,狱警用高压电棍电击身体各部位,长时间罚站,冬天不许穿棉衣棉鞋,夏天罚晒太阳,不给水喝,不许上厕所,不让洗澡,强行让打针吃药,手脚象绑螃蟹一样绑起来“上大绑”。

谭海燕原是攀钢朱矿化验室的化验员,被非法劳教后单位就把她调去做铁路养护工了,干的都是重活累活(时常需要扛枕木),而且工资少,可她毫无怨言,一干就是五年。

'在化验室上班时的谭海燕,修炼法轮功后的她幸福快乐。'
在化验室上班时的谭海燕,修炼法轮功后的她幸福快乐。

遭六年冤狱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谭海燕休息在家,攀枝花市国安伙同攀钢朱矿保卫科、马家湾派出所的警察等十几人用钢钎撬开她家门,再一次非法抓捕了她,并非法抄家。这一次,法院非法判了谭海燕六年,在成都龙泉驿川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在监狱里,狱警用高压电棍电击谭海燕的脸、脖子和身上其它部位,试图“转化”她,见她毫不动摇,狱警就开始疯狂的殴打她,连续几天不让她睡觉(熬鹰),给她强行灌食等等,就这样长期残酷的折磨着她。

有一次,谭海燕突然腰背部剧烈疼痛,下半身动不了了,出现了下半身瘫痪的症状。可是狱警不仅没有让她就医,还要求她每天到车间里干活,她躺在床上起不来,狱警就让同监室的犯人背她到车间里干活。她每天都背诵法轮功书籍《洪吟》里的内容,就在没有就医没有任何治疗的情况下,一个月后她慢慢好转起来,之后能下地行走了。

二零一零年,谭海燕的丈夫因承受不了派出所长期的骚扰和单位上的压力,来到监狱和谭海燕办理了离婚手续,这对于谭海燕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她几天几夜睡不着觉,默默的流泪。

二零一二年四月,谭海燕终于从冤狱里回到了家,她和女儿、女婿、小外孙生活在一起,本以为可以安度晚年了。可就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攀枝花公安局东区分局的国保警察和炳草岗派出所的五、六个警察又找上门来非法传唤抓捕了谭海燕,次日送到了弯腰树看守所。

劝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有数不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被活摘器官。二十年来,像谭海燕这般被反复非法抓捕或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也有很多,可是他们坚守着真善忍的理念,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他们坚持怀抱善意,承受着漫长而巨大的苦难。按照真,他们揭示讲述着真相;按照善,他们惨遭迫害而无怨无恨,希望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按照忍,他们忍受着苦难,割舍个人的所得所求,坚守着和平、理性,他们忍的坚强不屈、无所畏惧。他们相信正义真理必胜,二十年来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所展现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华复兴、道德回升的希望。

谭海燕在二零零六年被非法抓捕时,那时国保大队的队长田萍对她拳脚相加、刑讯逼供。田萍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一零年退休前,长期积极参与并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很多守法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使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而如今,田萍的丈夫患直肠癌一直没有痊愈,需要长期服用抗癌药物进行控制、治疗。唯一的一个儿子则患急性髓系白血病,病情十分严重,医疗费用十分惊人……田萍在求助信中声称:“人生无常,我们一家都是警察,为人民服务一辈子,万万没想到晚年却经历这样的变故……老天为何要这样对我、这样对我的家庭?”如果在二十年前,田萍能想到“老天”,能想到“老天有眼”、“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些真理,也许她就不会为了能“往上爬”和为所谓的“立功”“受奖”,对善良的父老乡亲痛下毒手:绑架、抄家、毒打、酷刑,刑讯逼供,诬判……不干那些伤天害理的恶事,犯下各种罪行,或许不至于有今日人生的痛苦和偿还。

在谭海燕最近这一次被非法抓捕中,全是年轻的新面孔,基本都是八零后、九零后。老人退去,新人又补上。中共用铺天盖地的谎言蒙蔽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用物质利益诱惑他们,逼迫他们去整人、害人,而最终遭受恶报的也是这些被欺骗、被利用的人。

年轻的警察们,赶快清醒清醒,不要再被欺骗、被利用了,不要再重蹈覆辙了。睁开你们的眼睛、张开你们的耳朵,去看一看、听一听、了解了解法轮功,不要觉得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而不用负责,“善恶有报”是真理,不论是谁做了坏事,都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借口而求得宽恕。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作为一个警察,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警察。“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驱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见证着人的良知、勇气和智慧。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