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张继红发放真相资料,被举报、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弯腰树看守所。
2018年4月13日,张继红被取保候审回家后,隔十天半个月东区公安分局就提审,每次不签字不让回家。
2018年11月8日东区公安分局把构陷张继红的材料移交到检察院。
2018年12月份东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两次退回东区公安分局。2019年3月1日东区检察院把张继红非法起诉到法院。
2019年3月26日上午9点,攀枝花市东区法院非法庭审张继红。张继红的丈夫,母亲、两个妹妹都进法庭参加了旁听。
开庭时间40分钟,张继红在法庭上做了自我辩护,指出按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轮功学员的修炼(祛病健身与提升道德)、讲真相、散发资料等行为都是合法的。
当公诉人程林打断张继红的话时,审判长徐坤林对公诉人说,不要打断她,让她说。
据张继红家人说,法院是6月6日下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