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催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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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古蔺县75岁的胡彪,原古蔺县计生委科技干部,因工作几十年间身兼数职,劳累过度,各种疾病纷至袭来,一年住二、三次医院,勉强维持健康,工作、生活勉强支撑。直到1998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彻底改变了他疾病缠身、久治不愈、痛不欲生的状况。生命的新生,让胡彪倍感法轮大法的珍贵。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胡彪发自内心的珍惜大法,维护大法,坚持信仰,并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由此,胡彪遭到非常严重的迫害:被非法抄家七次,非法关押八次,洗脑班非法拘禁洗脑迫害四次,非法劳教三次。2009年又被非法判刑4年零6个月。

饱受四年半中共监狱的身心摧残,胡彪好不容易冤狱期满回家。可回家六年后的一天,即2019年12月13日,古蔺县社保局突然通知,要胡彪退还四年半冤狱期间已合法领取的养老金,声称是“多领”、“冒领”,数额高达231916.42元。这是一件非常蹊跷的咄咄怪事。

第一次“通知”

胡彪结束四年半冤狱回家六年后的一天,即2019年12月13日,四川古蔺县社保局突然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服刑”期间曾领到的养老金要如数退回。

疫情缓减后,2020年3月4日,胡彪到古蔺县政务大厅,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了解情况,讨说法。任说是“按上边文件”办的。随即叫来社保局经办人李玟带胡彪到下面办公室,打印了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交给胡彪。该“通知”列表说明,追回原因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2009.3—2013.9,追回2014.10—2019.11多发定期待遇”;追回总金额:“231916.42元;备注: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你于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多领待遇划入上表中我局指定账户中,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该通知有社保的印章,有经办人李玟的签名;备注中追回理由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法》中有退还养老金的规定吗?是哪一条,哪一款?通知中没有明确提示;某部相关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吗?是哪一条哪一款?也没有明确提示。因为,国家颁布的《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权威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要停发、扣发养老金、退回已领养老金的立法规定。该通知“依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言,完全是糊弄参保人、欺骗社会的空话,谎话。就连副局长任平都承认,是根据“上面的文件”。难道“上面的文件”大于法律?可以代替法律,冒充法律?社保斗胆用文件对抗法律,这不蹊跷吗?

胡彪冤狱服刑期是2009年3月——2013年9月,服刑期间所领取的养老金应该是这一部份。社保却要向他追回2014年10月—2019年11月出狱后的这个时间段的养老金,这不蹊跷吗?

社保图谋掠夺这一笔大钱,不出具法律条文,也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诉、复议的权利。在该书面通知发给当事人之前,仅凭一个电话,打给其家人的一个电话,就在2019年12月把当事人的养老金给强行停发了,戛然断绝了老人的生活来源。

第二次“通知”

2020年11月4日,胡彪再次到社保局,局长何杰叫经办人左明阳交给胡彪一份《古
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令退还冒领养老金通知书》,和一份明细表。

“通知书”引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十二条,把胡彪列为“社保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但是《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并没有规定哪一类人属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那么什么人是属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呢?死亡?或缴纳养老金期间,中断缴纳的人?胡彪显然不是这一类人。那么,社保凭什么把胡彪定位于这类人呢?有法律依据吗?这个实质的核心问题,社保在通知书上一概避之不谈,而拿不相干的“稽核办法”来糊弄糊弄,鱼目混珠,这不蹊跷吗?

还有更为蹊跷的是,四年半冤狱,即2009年3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共计54个月。

社保扣钱的明细表上,不是以这个时间段来计算,而是从胡彪出狱一年后的2014年10月至2019年11月这个时间段来计算,共计62个月,多算出八个月来。

冤狱四年半期间,胡彪的养老金指数最高不超过3348元,数额低于出狱后逐渐上涨到的3500、3700、3900、4100元。社保不仅多算八个月的钱,还不要冤狱四年半期间价值低的、实际领取的那部份钱,而要出狱后价值高于“服刑”期间的那笔钱,共计231916.42元!这不是明火执仗的敲诈、抢劫吗?

中国老人,我们的父辈,是他们用一生的辛勤付出支撑着社会,涵养着中华。而中共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公事公办的政府姿态,对老人欺骗、威胁、恐吓、戏弄,为掠夺老人的养老金,花招耍绝,心机算尽。

罔顾法律

养老金是国家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法定的私有财产。胡彪的养老金是他在事业单位工作几十年辛勤劳动创造的价值所得,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乃天经地义。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的法律来保障的;公民能够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诸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公民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无需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这些权威的母法、上位法均没有把服刑人员定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更没有对服刑人员要停发、扣发、退还养老金的立法规定。即便胡彪被冤判坐牢,按国家法律,“服刑”期间领取养老金也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胡彪一直是按国家政策堂堂正正的领取合法的退休金,不存在“冒领”的问题;而且一直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数额领取,从未多领过一分钱,也不存在“多领”,要加倍、加价、加码退还的问题。

古蔺社保局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古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令退还冒领养老金通知书》是违法的。此“通知”无论是依据了哪个省、地、市自行出台的任何文件,只要与国家最高级别的《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上位法相悖,都是违法的,无效的。

2019年12月19日,胡彪找到社保局姜小浪股长,问他:停发退休金是哪里的文件通知?他说:“人保部”。疫情减缓后,2020年3月4日上午,胡彪到县政务大厅三楼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任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泸州市古蔺另有社保干部也曾经对讨还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说,你说的法律我都懂。但是我们还是要按“上面的文件”办。一个宣称“依法办事”的事业机构,真正办事的时候“上面的文件”却大于法律,确实蹊跷。

2020年11月4日,给胡彪通知书的经办人回答,泸州市“上面”来的文件,通知中有你的名字,并且法院也把这个送过来了(法院送的什么来,他没有说)。我们就按法院的执行。社保人员开口闭口上面文件,把法院也抬出来了。难道法院还管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了?这不又是蹊跷吗?再则,社保是一个福利机构,怎么敢随意缩减公民的利益,扩大自己的权利,罔顾《立法法》乱来?一系列蹊跷掩盖着什么样的罪恶,确实值得人深思。

1999年7月,江泽民下密令,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早在2003年,胡彪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三次,洗脑班关押、看守所关押数次。期间,古蔺县人事局发出《关于胡彪劳教期满重新确定工资的通知》古人字(2003)90号文件,对胡彪的工资降级处理。不仅降级,遭关押、洗脑、劳教期间,单位扣发全工资,一分不给,把他一家人置于生活无比艰难的困境之中。现在,胡彪还在继续遭受经济迫害。由此可见,江泽民“经济截断”的恶法,一直贯穿至今,并延伸到了社保领域。社保罔顾法律,强扣法轮功学员冤狱期间养老金,一系列蹊跷,源于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这个邪恶政策。

江泽民犯罪团伙将黑手延伸到社保领域,胁迫、绑架了这个新兴的养老保险行业就范于迫害法轮功的黑道。再从古蔺社保给胡彪的两次书面“通知”看,均没有计算、与告知当事人停发、扣发养老金的截止日期。意思是,这个人在有生之年,养老金就此截止。以后想继续发放,没门。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罪恶在社保领域已经猖獗到了如此的地步。

由于社保机构有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的职能,有“依法办事”的外衣,要顾及社会颜面,又要在“上面”的强势胁迫下违法作恶,所以表面上以政府的面目公事公办,实际上欺骗、威胁、恐吓,强扣强抢并行;欺欺哄哄,蹊蹊跷跷,暗中气势汹汹,杀气腾腾。试想,一个社会保险机构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对社会的安宁、稳定,破坏力有多大?会给多少家庭造成困境?给多少老人造成痛苦与悲伤?

劝善、申诉

胡彪看到了社保人员执行中共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政策,破坏法律,而罔顾参与迫害的后果,真是太危险了,就想一定要救他们,于是亲自到社保找相关人员讲真相,劝善。

2020年3月4日,胡彪到县政务大厅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任平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胡彪就告诉他:上面文件是在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经济上截断”的违法指令。国有国法,国家倡导“依法治国”,可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了,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

2020年11月4日,胡彪找到社保局局长何杰,对他说,你们在迫害法轮功,我来是来救你们的。你们不要这样做了。说法轮功是某教,是江泽民的一口话,不是法律。迫害法轮功至今没有法律依据,依据的是江泽民的违法命令。他还说,你们晓得不?天灭中共是天意啊。你们都在用手机,上网查看“藏字石”吧。上面“中国共产党亡”那几个字,就告诉你天机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你们怎么迫害修真善忍的人呢?你看那些迫害法轮功的大人物周永康、李东生等等这些人,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虽然表面不是这个名目,实质上主要是这个。

局长说,你炼了功没吃药吗?胡彪说,炼功二十几年了,身体很好,再没吃过药。局长说,你家还开诊所?胡彪说,那是常人要看病吃药。

胡彪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给他看,他不看,胡彪就念给他听。并对他说,2011年3月1号,柳滨杰签字,解除了江泽民期间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说明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你们不要跟着跑,否则终究吃亏的是你们。你要为你的未来着想。为你家人着想,要留后路。

胡彪对古蔺社保的作为,将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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