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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被冤狱 四川攀枝花市王秀英被扣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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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英,现年六十四岁,因为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邪党人员迫害。近期四川省人社部违法、违宪追回法轮功学员在服冤刑期间领的养老金,从十月份起,王秀英被强行扣发养老金。

今年九月中旬,攀枝花市政务中心稽核科给王秀英打电话,说:现在要核实你在服刑期间是否拿了养老金。王秀英回答说:没有。因为王秀英是二零一六年非法刑期回来后,才办的退休。

当时,稽核科的人在电话里说:要释放证。王秀英就把释放证拿到稽核科,他们复印了一份。当时稽核科的人告诉王秀英,如果不给你打电话,你就不用来了。王秀英就以为没事了,也没有去过问。

直到十月八日,王秀英到银行领取养老金,没领到,才意识到事情严重。王秀英到市政务中心稽核科去打听,核算科的科长告诉她说,她的养老金在二零一六年退休时,是按二零一六年的标准算的。根据四川省人社局二零零六年文件,她应该按二零一一年的标准算,现在要重新算,不能用二零一六年的标准算,要按照四川人社部二零零六年下发的文件执行。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稽核科的人给她打电话说,养老金重新算出来了,是一千零七十元,按照这个数字来算,你在这四年多时间里“多拿了”养老金四万多,马上去交钱。王秀英回答说,你们政府机关办事朝令夕改,成何体统?稽核科的人回答说,我不管,我只是办事的。你如果不缴多领的四万多元钱,就停发你的养老金,直到扣完为止。王秀英又问,你们就不为我的生活着想吗?你都扣完,我怎么生活?稽核科的人说,你要生活费就必须来签协议,每月扣多少,扣完为止。

王秀英仔细地看了一下二零一六年办退休时签的攀枝花市人社局企业养老金审批表,她看到审批表上有一栏,写的如有异议,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于是,王秀英去作了一下法律咨询,律师告诉她,因为当时是人社局发放的养老金,现在又来让退。即使是当时算错了,人社局也应该在半年之内追回,现在已经四年多过去了,已经过了法律时效了。

因此,王秀英准备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秀英是一九七五开始工作的攀钢职工。二零零零年,因为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被保外就医。二零零八年,又被非法判刑八年半,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释放。

王秀英所在单位攀钢因她被非法判刑,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解除了她的劳务合同。在二零一六年,王秀英被释放回来后,到市政务中心办理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并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因为王秀英在单位期间,已经缴纳养老保险费十五年了。

现在,攀枝花人社局违反原来签发的协议,无端变更使用二零零六年的所谓“文件”,停发了王秀英的养老金,实质就是一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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