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南充市陈碧惠、陈秀兰被社保局非法扣发养老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陈碧惠、陈秀兰,被社保局非法扣发养老金。

南充法轮功学员陈碧惠现年六十岁,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几号,被非法扣发基本养老金,为此,陈碧惠找到相关部门和经办人依法讨要应得的养老金,并说明炼法轮功没有错,社保是自己交的,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南充社保一个叫李小英经办人,她说是按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

陈碧惠今年六十岁了,之前患有很多病:如风湿病、气管炎、喉炎、内外痔疮、肩周炎、冻疮、腰椎病、头痛、脚癣、胃炎、胆囊炎,十多种病,那时才三十多岁,家里没有欢乐声,孩子也小,常年请病假。病多脾气也暴躁,孩子、丈夫都不敢惹她。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陈碧惠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通过一个多月修炼,十多种病全部好了,脾气也变好了,家里也有欢笑声,孩子、丈夫都很支持她。可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对法轮功开始迫害,陈碧惠因为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曾多次遭遇非法关押,抄家、罚款,两次被非法劳教、几次非法强制洗脑、遭两年六个月冤狱。

南充法轮功学员陈秀兰,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大法以来,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现在又遭到经济迫害,被剥夺了养老金。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家里人接到原单位的电话,说要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划到社保局,但是从八月份开始退休工资已被成都社保局扣发。

退休前,陈秀兰工作单位是成都市华阳输气公司,退休后回到南充市居住,二零一六年六月在路上遭到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绑架,非法判刑两年。

炼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犯罪,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判刑等迫害都是违法的。《宪法》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三十六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三十七条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所有人都不能私闯民宅。

中共社保局非法扣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是绝对错误的,也是非法行为。正告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不要再为一个即将灭亡的邪党卖命了,立即停止迫害,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呼吁所有善良的人,用良善之心来制止对真善忍修炼者的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