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秦皇岛市青龙县吴春环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8年05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钟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驳倒公诉人的所谓“证据”,要求无罪释放。

吴春环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左右,正在家中做家务,被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伙同三拨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娄丈子派出所副所长)和娄丈子派出所刘福所、高超、朱晓红、指导员田玉军等八个人,为完成河北省的又一轮所谓“严打”下达的指标,为凑人数绑架。

当时这伙人没着装,开着三辆警车到处乱翻,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还有她儿子的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并把未修炼的儿子带走(说是让其劝他妈)问他谁上他家去,他妈和谁接触等,当天放回家。随后派出所的人让吴春环的丈夫拿点衣服也上了警车,拉到县公安局问话,下午两点回家。

当天夜里,吴春环被劫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五个月。

构陷吴春环的卷宗到青龙县检察院后,亲友请的第一个北京律师到秦皇岛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以种种理由刁难律师,等了半天也没让会见。第二个天津律师来青龙检察院阅卷,他们不让阅,说秦皇岛三区四县法轮功的“案子”都转到昌黎县去办。律师只好无奈的回去了。后来,不法人员给天津律师事务所施压,昌黎法院还不择手段的百般刁难,让律师备案方可出庭,要么做有罪辩护。无奈律师在开庭的前四天(还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被迫退出。

在昌黎法院非法开庭前只有一天能找律师的情况下,亲友又给吴春环请了一名北京律师。律师在一天时间里,午前去秦皇岛看守所会见吴春环又被拒绝,午后匆忙赶到昌黎法院,到那里找不到人,律师给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家属问门卫的警察有的说下乡了,有的说开庭去了(其实他们都在家)。等一个多小时后,来一个办别的事的法警,律师请她给叫一声,结果很快来了个女警察,把律师手续拿过去了,一会主审法官张秋生就出来接待了律师。张秋生问律师所在司法局,律师告诉了他,又问司法局电话号,律师没告诉,并严肃的对法官说:“你们不要这样搞,用司法局对我们施压,这样不好!”当时律师顺利的阅了卷,第二天准时参加了庭审。

开庭时,法院大门外有许多便衣,还有两辆司法局的车,对法轮功学员前去发正念的车辆昌黎国保警察都照了相。在开庭前,法官要求律师安检,律师说我也没有凶器,说着也就进庭了。对前去的家属必须出示身份证,还给进去的每个人照相,身份证也照相。审判长是张秋生。

开庭后公诉人曹连才在宣读所谓“证据”时有虚构伪造的部份,如打印机、塑封机,还有她丈夫说的所谓“证言”有部份是不存在的,被律师一一予以驳回。

同时律师当庭呈现六份不同地区退卷不起诉、和无罪释放的案例。这些释放的案例让在场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属都都很震惊。

法庭上,律师语气平和,依法有理有据的精彩的辩护,使在场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属都静静的听着,整个过程没有人打断律师的辩护。

吴春环在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再次重申自己学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罪,我做事为别人着想,没伤害任何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也没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并告诉在场的人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和解禁法轮功书籍的五十号文件。法官一再给吴春环说话的机会。

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之后,主审法官问律师的意见,律师说应该无罪释放。随后宣布休庭了,当场没做判决。

旁听的家属听完律师从法律角度的正义辩护后,知道了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学员没有错,更没有罪。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