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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张爱文被劫持到唐山第二监狱

更新: 2018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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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张爱文,四月十七日被劫持河北省唐山第二监狱四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张爱文被青龙县国保李印卿等人罗列罪名、青龙县检察院刘文昕在不够起诉条件下起诉、青龙县法院李莉莉又伪造证据、判刑三年,秦皇岛中院张霜剑不澄清事实、违法维持冤判。

张爱文被送走的第二天,秦皇岛市中级法院给张爱文妻子打电话叫她二十日午前到青龙县法院去一次。

二十日午前张爱文家属准时到达法院,秦皇岛中院开车来了两个人,声称张爱文的身份证号写错了需更正请她(张爱文妻子)签字。她不签。中院的人又叫来了青龙县一审审判长李莉莉,张爱文妻子问李莉莉,请你给我解释张爱文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李莉莉没回答低头回去了。

张爱文的父亲生气地对秦皇岛市中级法院的人说:一审法院给张爱文罗列一些罪名,冤判我儿子三年。审判长李莉莉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当庭宣读了判决书和判决书的清单。宣读判决书的清单共有26394件与实际搜查清单约777件严重不符,请问25617件是从何而来?

当天主审法官李莉莉和姜姓法官觉得此事被家属发现后慌忙指使看守所崔姓所长索回把送给张爱文的原判决书,换成了不到一千件的物品清单判决书。

一审编造了这么多假证据,家属提出上诉。可中院主审法官不接电话,不见律师和家属。家属没办法只好递个材料。接待的人说是法轮功的案子就不接,还给甩出来了,还扬言你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告!

张爱文家属说:你们中院不按宪法办案,不澄清事实真相,还维持原判,你们和他们同样犯罪了。我会告你们的!

中院的裁定书日期是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到四月十二日才给家属。

张爱文今年四十五岁,从四、五岁时,就得了一种怪病,整个大腿的上部,溃烂化脓,留下了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什么重活也干不了。修炼法轮功后,做事处处按大法的要求,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自己还学会了修理家电的一技之长,村里人无论是谁找他修理什么,他都放下一切先帮别人,只要在家,随叫随到,从没收过别人一分钱。村里人都夸他,爱文真是个好人。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张爱文开车去唐山的路上(去遵化与客户订合同),在迁安建昌营检查站被拦截,而后被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构陷。青龙县国保大队长李印卿和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等人曾几次到张爱文家非法抄家,但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构陷张爱文的卷宗第三次被送到青龙县检察院。青龙县检察院刘文昕在张爱文不够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向青龙县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秦皇岛市政法委李占先下达督办函,其内容是:必须对张爱文一案重判。限期必须结案。在李占先以政法委的身份向青龙县法院下达督办函的情况下,致使青龙县法院上报中院原订不到一年的刑期,突然改判三年的刑期。一审法院给张爱文罗列一些罪名,审判长李莉莉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当庭宣读了判决书和判决书的清单。宣读表明判决书的清单共有26394件与实际搜查清单约777件严重不符。请问如此大的数据差是从何而来?

张爱文在青龙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零一个多月,家人亲友目睹了公安局国保、检察院、法院、中院无视法律,徇私枉法、办案如此不公,对中共的法律系统及中共利用法律执法犯法感到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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