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零八年,四十七岁的王秀梅被闯进家里的永年县国保大队长、“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陈聚山等绑架,未经任何法律程序,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遭受两年各种酷刑迫害,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回到家,单位、国保多次骚扰她。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原单位保卫处谭万峰、李鹏辉又到王秀梅的住处以关心她为名,骚扰她。
绑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晚八点多,河北永年县海军4723厂,也称海翔机械厂保卫处长闫永成,敲开法轮功学员王秀梅的房门,身穿便衣的永年县国保大队长、六一零头目陈聚山也随后进来。陈聚山挡在王秀梅的面前,另一便衣六一零警察,在屋里看看这,看看那,翻出王秀梅的大法书、师父法像等,那个便衣将大法书、法像、真相资料等抱到停在楼下的面包车上,王秀梅没能阻止得了。随后,他们继续翻,将抽屉中的现款、存款单也揣在怀里抢走。
这时,又上来一个便衣六一零警察与那个翻东西的六一零警察一边一个,紧抓住王秀梅的上臂将她架到面包车上。当晚,王秀梅被国保大队的男、女六一零便衣警察看着,不许盘腿坐着,王秀梅一盘腿,开车的六一零警察就用扫帚把敲她腿。第二天早上,六一零警察就将王秀梅关到了看守所。
非法劳教
有一天,警察要给王秀梅戴手铐出去,王秀梅不同意戴手铐,警察在监室外摆了凳子,问她一些话,当时王秀梅不知道那是提审,有个叫徐俊峰的拿着一个封面有“利用×教组织……”字样的本,翻开里面的照片,照的是王秀梅的手机,两个手机中有一个一千九百八十元“高新奇”的手机不见了,变成了一个小灵通,还有打印机、电脑等等。
徐俊峰问了王秀梅一些话,旁边有记录,有时,徐俊峰问完后,他自己回答的也记在上面,徐俊峰还问王秀梅是否要邯郸检察院来审查此案?是否需要辩护?王秀梅说需要审查,自己辩护。徐俊峰伪善的诱骗王秀梅签了字。以后,徐没有再来。
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早上,陈聚山带着几个六一零便衣警察,用脚镣把王秀梅的脚和警车上的凳子锁在一起,将她送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几个月后,王秀梅的姐姐艰难的找到劳教所,四大队长赵圆(音)不让她们相见,要姐姐的身份证,查证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姐姐对她的这种做法很气愤。
在劳教所遭受酷刑迫害的事实
1.强迫坐凳子
刚进劳教所时,王秀梅不能进监室,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较宽敞的地方,警察叫大厅,有值班警察的办公桌,在那里,王秀梅坐凳子,不许说话,限制上厕所,不能去餐厅,其他劳教人吃完后,给端回来。晚上十点后,王秀梅将被褥铺在地上睡,早上将被褥放回储存室。
王秀梅被迫跟着做奴工的人到工作的地方,在工作间的尽头的一个房间,王秀梅坐着,门口有警察看着,屋内有一个刑事犯看着,不许她说话,限制她上厕所。
2.罚站
二零一零年九月底,劳教所为十月一日准备演出,四大队的一个警察张佳唱了妈妈的吻,回来在大厅,大队长赵圆(音)要求给张佳鼓掌,王秀梅没鼓掌。张佳拽着王秀梅的胳膊处的外衣把她拽出来,赵圆将王秀梅留在大厅,问她为什么不鼓掌,王秀梅说因为十月一日是“国耻日”。赵圆就用手搧王秀梅的耳光,边打边说。当王秀梅说:“中共讲假恶斗,我讲真善忍”时,赵住手不打了,说了一些其它不好听的出去了,让王秀梅面墙罚站。转天,王秀梅的一个眼睛下面就乌青。
王秀梅不看“自焚”伪案,警察让她在房间里面墙罚站。王秀梅不穿劳教服,警察把不穿劳教服的带到外面没有阳光的地方,冻着罚站。
劳教做里做害人的一次性筷子的奴工活,即将一次性筷子从大袋子里到出,里面混有灰渣、木屑等,拣出筷子,装进标有“已消毒”字样的袋子里。几天后,王秀梅声明不干了。警察将不干活的带到外面没有阳光的地方,冻着罚站军姿。
有几十天在室内,冬天窗子昼夜开着,王秀梅被强迫站在窗口罚站或几个人围在一起罚站。晚上,就地坐着睡。时间长了,王秀梅白天常常站着就摔倒了,有时后背就象有什么东西猛推了一下,就摔倒了,手、头磕出血,有时在摔倒时,看到地面离自己很远。最后,王秀梅摔的鼻子周围乌青的。
罚站时,有的时候,王秀梅还被警察踢腿、踢手。
3.下蹲
王秀梅被强迫蹲下,脚后跟抬起,双手抱后脑,长时间的保持这个姿势。王秀梅保持不住,恶人刘娅敏看见了,问她,她说休息一下再做,刘娅敏说谁同意的?抓住王秀梅的头发,把她拽倒,还用脚踩在她的脸上,王秀梅当时脑中闪出一念“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刘娅敏的脚立刻就移开了。
4.“飞燕”
王秀梅被强迫双腿并拢,且直、弯腰,面部向腿靠,两胳膊和手从后向上直竖起,保持这个姿势。警察让一个因打架进去的李华看着,李华不满意,她就会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
5.殴打
王秀梅被警察和姓张的犯人用扫帚把、小凳打头,边打警察还边说:意思就是你们炼功,领导责怪我们,我们就打你们,把王秀梅的头打出了血。
由于王秀梅不做筷子的奴工活,恶人丛淑娟用一把筷子戳王秀梅的胸肋,刘娅敏在与王秀梅说话时,有时还会用她的脚跺王秀梅的脚。赵圆<音>与王秀梅说话时,有时用手捏她的脸、点推她的身体、踢她的腿。
6.限制上厕所
王秀梅被关进劳教所后,上厕所就得按警察的规定。被关禁闭时,有几十天,不能和别的在押人员同时上,几个人只能用屋里的一个脸盆,盆满了,警察同意,才能倒到厕所。有两次,因不能去厕所,而尿湿了裤子。这样王秀梅自己不得不节制饮食。
7.洗脑“转化”
不关禁闭时,一般情况下,王秀梅每天被强制看中共新闻联播,有时看歌功邪党的光盘。在为十月一日演出中,四大队有个被“转化”邪悟的人和其他大队的一个恶警演抹黑法轮功的内容,几天后,教育科的一个女警拿来“自焚”光盘给四大队的在押人员看,王秀梅站起来,告诉警察“自焚”是假的,谁看害谁。
劳教所让被转化了的刘永利<音>等三个人来“转化”王秀梅,她对王秀梅说:“是为你好,转不转化是你自己的事,我也不强迫你。”王秀梅说:“你要真的为我好,就别阻止我炼功,给我大法书学。”她说:“我还得听她们〔警察〕的呢!”第二天,王秀梅对她说:“大法只有一个师父,我要听你的,你不就是我的师父了吗?”她走了,再也没有来。
8.强制穿劳教服
赵圆<音>和丛淑娟搧王秀梅的耳光,要她穿劳教服,王秀梅不穿,恶警就叫王秀梅把衣裤脱掉,赵圆一下把王秀梅摔在地上,强制给她穿上,丛淑娟用针线把衣裤缝在一起,还说,你脱了,我们再给你穿。
离开劳教所 仍在骚扰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早上,劳教所将王秀梅送回家。在离开劳教所时,因王秀梅拒绝在“劳教人员取款单”上签字,她有二千三百多元钱存在劳教所,可四大队长赵圆(音)不给她。
王秀梅离开劳教所后,陈聚山让王秀梅去找他,说把钱还给她。王秀梅去了几次,一旦找到陈,陈就说财务方面还需要查找等等,还说因为没有审问,就把她送到劳教所,他被领导责怪了等等。但是,陈就是不提还钱的事。
王秀梅回来后,发现自己许多物品没有了:两个笔记本电脑、两个手机、一台佳能2900型激光打印机、几包纸、碳粉数瓶、放像机、mp4、双卡收录机、刻录机、空白光盘几盒、真相资料、大法书数本、师父的法像两张、讲法录音带和录像带、一千四百元的存款单、三万多元的现款等等。
王秀梅被非法关进劳教所大约两个多月,原单位的劳资处长杨志民和办事员王秋月、技术处长李东平、保卫副处长张大军去劳教所,杨志民告诉王秀梅工厂与她解除了劳动合同,要她签字。王秀梅不同意。杨志民说不签字他回去没法交代。之后,王秀梅就在他的下发文件目录的空白栏签了字。
从劳教所回家后,王秀梅找海军4723厂领导要求恢复工作,他们不同意。保卫处长孔昂及职员谭万峰、李鹏辉、李庆林连续三~四年不定期的轮番到王秀梅的住处骚扰。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保卫处谭万峰、李鹏辉又到王秀梅的住处以关心她为名,骚扰她。
主要责任人:
当时任职的永年县海军4723厂党委书记杨庆平,厂长陈玉铭,保卫处长闫永成,保卫处的工作人员李庆林、谭万峰、李鹏辉、张大军、技术副处长张毅、组长曹安同,劳动人事处长杨志民、永年县国保大队长六一零头目陈聚山,办案人员徐俊峰。
现任党委书记刘想英、厂长王志伟、总工程师兼纪检委书记李东平
职工家属无工作的男青年刘少达、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人。
1999年7月22日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法轮功学员郑昌、厐玉娟、周素羡、李千舟、甘玉明、朱建华、吴秀英、张伯、邓姨、滕云、黎定南等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平上访,被绑架到宁明公安局关押1天,并被劫持到黎塘洗脑班迫害。
从1999年到现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法轮功学员被拘留、洗脑、劳教、判刑迫害的人如下:
1) 被绑架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
吕迅平 覃彩娥 韦苏娟 吴秀英 玲玲 朱建华 农彩余 廖文闯
(备注:覃彩娥 2000年1月—2000年3月上北京上访,半路被绑架后,劫持到宁明县看守所关押3个月)
2)被劫持到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
玲姐 1年 (2001年被劳教1年,回来后因身体衰弱离世)
覃彩娥 2年2次(2001和2004年分别被劳教2年)
吕迅平 2年2次(2001和2004年分别被劳教2年)
朱建华 3年
吴秀英 1年
农彩余 1年
3)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
朱建华2008年被判刑3年
覃彩娥2009年被判刑3年
廖文闯2006年被判刑4年(2006年10月—2010年10月广东阳江监狱关押)
廖文闯2011年被判刑3年
另外在2009年,广西宁明县中共610公安局恶警甚至连9岁的小孩都要抓捕关押迫害。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梁正华、小赵夫妇及小女儿梁慧珊(9岁)
宁明政法委610公安局部分参与迫害恶人名单
政法委书记:姚亦文 陆伟宁
政法委副书记:陆飙
宁明县610办公室副主任:陈某某主任
宁明县公安局局长: 黄拥军 农英杰 张征惠
宁明县公安局副局长:吕海昌 张南铁 甘敏 黄子伦
宁明县公安局综治办:陈奇虎 陈奇峰
宁明县公安人员:黄日巧 黄南 黄干英 刘利
宁明县卫生局局长:高强
宁明县疾控中心:农朝敏 戚宏奎 黄日华
我是河北省保定市水碾头村法轮功学员马淑平,女,60岁,性格憨厚,乐于助人。多年勤奋肯干,后半生落得腰、腿疼、便秘、痔疮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由于维护信仰自由的人权,依法上访和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受到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等邪党人员的非法入室抢劫、绑架、勒索等迫害。
一、 喜得大法,病痛消失
修炼法轮功前,我患有腰、腿疼的毛病,走路、弯腰都疼,总想睡个热炕头;便秘的厉害,多少天排一次便,干硬带血的粪便,肛门被撑破的口子疼痛难忍,长年累月下来,身体非常痛苦,也曾多方求医问药,但很难治愈。只能每天在病痛中煎熬着。
一九九四年十月份,大嫂从外地回来时看到我痛苦的样子,给我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我很相信。当天晚上,我听了师父的讲法录音。大嫂又给了我《转法轮》和《转法轮(卷二)》,我非常喜欢,就认真看起来,越看越爱看,我文化不高,就边看边查字典,虽然有些地方不明白,但我感到这书的珍贵,从内心感到书里讲的太好了。看完书的那天下午,我觉得肚子里咕噜咕噜地翻动着,从此,我的大便一下子就正常了,多年的便时难受消失了。后来,我又学会了功法动作。
我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不会说什么华丽的语句,就是从内心知道这法是真好,越看越爱看。从中明白了好多常人说不清,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如:人为什么活着?为什么得病,怎样对待矛盾等等)。我放不下大法了,天天坚持学法炼功,并按“真、善、忍”标准去做。人逐渐精神起来了,腰腿疼不知不觉中也好了,走路一身轻,身上所有毛病都消失了。我从心底里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
二、 依法上访无果
正当我沐浴在法轮大法的美好中愉快生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容忍不了“真、善、忍”的存在,利用整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陷。使用荒唐可笑、卑鄙无耻的欺骗手段毒害人类与众生。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那个感觉就象是天要塌下来一样,弥天大谎与暴力不可一世。我感到意外的震惊、迷惑、压抑。这是怎么了?我们修的是真、善、忍,师父要求我们做好人,不会错呀!这到底怎么了?
我们怀着对大法的坚定,和平理性地到保定市政府依法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政府工作人员说:“我们管不了,你们向上走吧!”我们说:“我们修的是真、善、忍。道德在回升,人心都在向善,心灵得到净化,身体得到康复,对社会家庭都是福祉。”可听到的答复是:不管怎么样,我们在执行任务,就是阻止你们上访,听了这话,我觉得这些为执行任务而不分善恶的人真是非常可怜。
三、遭受迫害
1、 被绑架到洗脑班
2003年5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的五、六个警察开着两辆警车突然闯入我家,出示了一下所谓的“搜查证”,不容分说就翻箱倒柜乱翻一气,弄得满屋一片狼藉。非法抢走了宝书《转法轮》、录音机等,连烧香用的垫子也一并拿走。最后,一个人假惺惺地骗我说:“跟我们去一下新市区公安分局,谈点事儿。”说完,这帮人强行把我推上警车,绑架到许庄洗脑班。
在洗脑班,我们几个学员被非法强行戴上手铐,双手铐的紧紧的,一点不能动弹,还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恶人对我们非法审讯:“资料哪来的?谁送的?”我当时非常清楚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在做好人,并没有违犯任何法律,就很坦诚地跟他们说:“大法师父要求我们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想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很多人修炼法轮功,一身的病都好了……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一个恶人没好气地大声吼:“谁叫说这个,让你说资料哪来的,跟谁联系,叫什么名字。”我说:“不知道。”恶人一听气急败坏,暴跳如雷,对那位年轻点的学员下手,狠狠地边打边吼:“说,说,叫你说!”打得那位学员大声惨叫。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想:不管资料是谁做的,是哪儿来的,都是为了让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从而得救,没犯任何法律,还是先救急吧,就说了。恶人们好象抓到了什么证据,得意洋洋地走了。
2、被非法拘留
5月23日傍晚,两名警察把我从洗脑班劫持到新市区公安分局关押了一天一夜,没让吃饭。24日下午,又强行把我转送到容城县看守所。临走时,恶人还把我身上仅有的十几元钱非法扣留。人民警察,竟这样对待与他们母亲年龄相仿的善良百姓。
在容城县看守所的十几天里,警察不让学法、炼功。早晨起来让跑操,让背监规临走时还被勒索了一百五十元的被褥费。
3、企图劳教
6月7日上午,新市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把我从容城看守所接回分局,准备直接送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我一听就急了,心想:法轮功这么好,却无端被诬陷,广大百姓都被谎言毒害,要去讲真相救度他们。就说:“不行,我要回家!”当时我被迫害得腿肿得老粗,心脏也不好,浑身哪都不舒服。分局的人让我儿子跟着一块儿去市二医院为我体检。一个人对医生说:“是炼法轮功的,差不多就劳教得了。”结果我血压高达二百多,心律过速而且不齐。分局的人不甘心,硬把我送到劳教所,劳教所人员一看我的体检表,怕出意外而担责任,不敢收留。
分局人员不肯罢休,向我家勒索了三千元钱,没给收据,并规定让我在市区小医院输液一周,然后开具病情证明,回家养着。
4、洗脑迫害
回家没过几天,分局的两个人非法将我劫持到许庄洗脑班进行“转化”。并让我的外甥亲自开车将我送去,还让外甥写下“不许我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这是邪恶利用亲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在许庄洗脑班,管教人员强迫我看污蔑、栽赃师父和大法的录像,看后让说对法轮功认识。还对我进行非法审问,问我都和谁联系等。最可恶的是让骂师父,我说:“我不骂!我们姐妹俩小时候因为骂街,母亲让我俩跪了一宿。从此,我们再不骂任何人。今天,我更不会骂师父,我们的大法师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们无比尊重我们的师父,不会干昧良心的事。再说了,你让我骂,对你不好,会遭罪的。”这发自心底的呼声,使得管教们像明白了什么,悄悄离开了。
我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十天,又被邪党人员非法勒索了八百元的生活费,没给收据,才放我回家。
5、非法骚扰
2003年8月份,乡派出所的人查出了我在网上发表的“严正声明”,就派三、四个人(其中有一个女的)把我劫持到乡派出所非法审问,问是谁给上的网。我没配合,只是给他们讲真相,最后此事不了了之。(迫害后有人上门骚扰、敏感日有电话骚扰等)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合法,在受到无辜伤害时向广大人民讲法轮功真相合法。中共邪党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无端打压,才是荒唐可笑的卑鄙行为。希望广大善良民众要清楚、冷静,在大是大非面前维护正义,呵护善良,选择美好的未来。
我叫郭金凤,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自1999年7月以来遭受中共当局多次迫害、罚款、流离失所,扣压我的居民身份证,监视住所,来我家多次骚扰。
1999年11月份,安国市政保科的人翻墙跳入我家院内,绑架抄家,拿走了我看的几本大法经书,还有收录机。在安国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强迫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不上访,不进京。出来时罚款加上亲人送礼达两千元左右。
在拘留所遭迫害期间,有个王所长和一个少一只腿的副所长,每天让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打扫卫生,有时叫我们法轮功学员给他们洗衣服。有一次,少一只腿的所长让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房间打扫卫生。打扫完,我们刚要走,这个所长说:你们会按摩吗?我们说不会,就走了。后来,这个所长又派人来找我们去给他按摩。我们不去就威胁我们。一个和我们关押在一起的常人大妈(明白大法真相)看到这种情形很生气的说了他们一通:她们不会按摩,不会干那种事。这个少一只腿所长派来的人吓得灰溜溜的走了。参与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长赵建英,政保科科长马英杰,政保科一职员王强。
2000年3月份,市公安局政保科人员闯入我家,让我去公安局一趟,有事商量,我不去,他们非法带走我,到公安局,他们非法审问我,问我干过什么违法的事。因为给我老家的父亲邮过一封信,信里有我师父的一首教人做好人的诗词。他们抓住这点事,把我关进看守所,关押我一个月。关押期间,强迫我背监规,强迫劳动(拣药材),不让炼功,看见就骂。强迫写保证。否则不让我回家。参与迫害者: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建英,政保科科长马英杰,政保科一职员王强。
2000年4月25日,我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因坚持信仰,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北京被保定市驻京办事处关押,后安国市公安局去人给我们戴上手铐,骂我们给他们找麻烦,接回当地迫害,关进看守所。到了当地公安局,他们非法搜身,搜走我几百元钱。
在看守所里,强迫劳动(拣药材),捡不够他们要求的份量不让吃饭睡觉,吃的是白水煮菜。非法关押我一个月,出来时还让我的家人拿5000元钱,否则不放人。家人在他们的压力下,怕我再被迫害,也就认可了。还扣压我的身份证。参与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长赵建英,政保科科长马英杰,政保科一职员王强,看守所职员王银普。
2001年大年正月初二,公安局和政保科的一些恶人闯入我家,非法抓捕我。因为天安门自焚事件,把我关进拘留所。让我的家庭受到严重的精神痛苦,我抗议绝食四天,他们怕承担责任,放我回家,还勒索家人一千元钱作为保证金,保证不去北京。参与迫害者:公安局副局长赵建英,政保科科长马英杰,政保科一职员王强,原药市派出所所长李东朴。
2001年12月份,保定司法的一个恶人和涞源县610恶人,还有安国市公安局、药市派出所的一些人串通一气,联合起来非法抓捕我。把我关押在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迫害,非法审问我,让我看邪悟者的文章,回答他们所要的东西。我不回答,他们就打耳光,当时打得我脑袋嗡嗡响。还把我吊起来,晚上不让睡觉,几个人轮班看着我,一闭眼就喊、推、骂。精神和肉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当时被折磨的晕了过去。
后来,涞源县的610恶警罗东升、张芳,还有公安局的局长把我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绝食抗议他们的迫害,他们给打针灌食,床上放着一个梯子一样的东西,把我绑在上面,强制给我打针输液,躺在那种梯子床,真是硌得我难受极了。后期就开始插管灌食,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好几个人把我强行按住插管,从鼻孔往胃里插管,插进去之后,戳的我难受极了。他们用的是一个小机器,食物是奶粉和盐水。我喊叫也喊不出来,他们把我的嘴按住,整个身体都动不了。插管拔掉以后,恶人给我灌进胃里的食物都吐了出来,混有血。绝食到了第12天早上,恶人见我还不吃不喝,身体和脸瘦成皮包骨。恶人们怕承担责任,怕我死在看守所,他们找到我的家人,拿钱放人。我出来后,听家人说被涞源县的恶人勒索一万多元(当时是我和我姐两个人)。参与迫害者,安国市政保科马英杰、王强,安国市药市派出所李东朴,涞源县610罗东升、张芳。
这次迫害很严重,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当时出来以后,我就回老家了。后期听说涞源县和安国市的恶人串通一气,还想找我,迫害我。到处向我的亲人打听我的去向,还经常监视我在安国市的住所,我的邻居们都很好,都知道炼法轮功的是好人,没有配合这些恶人干坏事,还看到了这些警察的恶劣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