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七年冤狱 原云南网球队员又被绑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原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今年48岁的昆明法轮功学员韩震昆,曾遭中共邪党非法判刑七年,2011年出冤狱回到家中,日前再次遭到绑架。

入室绑架、抢劫

9月16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家住昆明市和平村141号1栋4单元401号的韩震昆家突然闯进了一伙人,西山区国保大队的队长邱学彦、警察王中芳、温永祥以及两个称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便衣。这五个人跟随到韩震昆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进屋。韩震昆的母亲问邱学彦来干什么,邱学彦说:“你们这里做资料,长期监控!”韩震昆的父亲韩国龙说:“我们这里没有做资料!”邱学彦说:“没做也要查!”昆明市公安局的一个警察就拿出相机在家里到处拍照,韩震昆的母亲朱琴华阻止让他不要照,他也不理会,继续照相。邱学彦叫嚣说:“你们不配合,我可以调特警来!从明天开始,你们家的门口停一辆警车,谁来抓谁!”

当天在韩震昆家有十个法轮功学员在,邱学彦强迫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登记姓名、住址,登记完才让他们离开。之后,邱学彦指着桌子上的2013神韵晚会光碟和《九评共产党》光碟问这是谁做的,韩震昆站出来说是他做的。这伙人现填了一份搜查证,随即开始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大法书籍20多册、印有法轮大法好的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护身符若干、《明慧周刊》7、8册,以及电脑主机一台、手机一部、mp3三个。

这伙人在韩震昆家抄家三个多小时,到下午4点半时邱学彦打了一通电话,又上来五个警察。韩震昆的父亲问他们是什么人,这五个警察自称是刘家营派出所的,他们上来后把韩震昆从家中绑架,邱学彦一伙人也跟着走了。

过了一会儿,韩震昆的父亲韩国龙出发到刘家营派出所,到那里已经是六点半了,他问值班警察是否有个叫韩震昆的被带来,值班警察回答说没有,可能是在大队(西山区国保大队)。无奈之下,韩震昆的父亲只好回家了。

第二天9月17日上午,西山区国保大队的警察杨云祥(手机号:15877987673)来到韩震昆家里,当时只有韩震昆的母亲在家,杨云祥说韩震昆被关在西山区看守所,并拿出拘留证骗韩震昆的母亲签字后却没有给家属,而是私自带走了。

第三天9月18日,韩震昆的父母亲赶到西山区看守所给儿子韩震昆送东西,确定他是被关在那里,同时被关在西山区看守所的还有9月9日被绑架的昆明法轮功学员朱艳东(男,45岁,经营翡翠、赌石)。

9月19日,韩震昆的父母亲到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避而不见老俩口。

七年冤狱迫害

韩震昆,曾为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1991年转业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2003年因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

2004年4月23日,韩震昆、郭娟夫妇在白马小区的家中(昆明市白马小区东区澄碧巷60号26栋4单元703号)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并从家中抢走千余张真相光盘、真相资料及百余本法轮大法书籍。夫妇二人都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逮捕。7月昆明市检察院[2004]昆检刑诉字第543号起诉书以从家中抄出大量法轮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真相光盘以及从明慧网下载资料、发表文章、声明为由,诬陷他们夫妇二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对他们二人起诉,公诉人是李云兵。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之后,昆明市中院开庭对韩震昆夫妇非法开庭,父母为韩震昆、郭娟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然而法院依然枉法裁判,(2004)昆刑一初字第198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韩震昆判刑七年,郭娟三年,审判长张兆龙,代理审判员唐勇、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夫妇二人不服邪恶的判决,继续向省高院上诉,2004年11月15日云省高院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之后韩震昆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郭娟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韩震昆曾被强迫从事多种奴工生产:筛豆子,以红豆和白云豆为主,流水线装置耳机的电子元件,在服装组熨烫衣服,这些服装多为学生的校服和其它一些运动服。时间是从每天早上的八点半到晚上的八点半。2011年4月22日,韩震昆从监狱回家。

遭到非法抄家、抢劫

2012年5月29日上午9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警察谢培杰带着六个身着便衣的人闯到韩震昆家,当时韩震昆和父母都在家。来的人两女五男共七个人,其中一个人进门就说:“韩震昆,告诉你不能再弄法轮功的东西了,现在家里所有法轮功的东西全部搜走!”说着他就开始照相,另一个人就翻箱倒柜,其他的五个就在旁边协助,把家里所有的柜子、抽屉、包、纸盒全部都翻完了,锁上的柜子或抽屉私自用韩震昆家的剪刀撬开了,一边翻一边照相。

韩震昆一家三口当时就制止他们的这种行为,指出这完全是在抢劫。在韩震昆一家人的一再要求下,来的七个人中才有一个人出示了他的证件,看到他的名字叫张磊,但是是哪个公安局的却不知道,其余的几个都不报姓名和身份。叫他们出示搜查证,其中的一个就拿出一叠搜查证,当场写好了叫韩震昆的父亲签字,父亲韩国龙不签,搜查证就没有给他。

这伙人抢走了韩震昆家中供在客厅的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张,法轮大法书籍约几十本,人民币一万五千多元,电脑主机一台, MP3三个,没有给韩震昆搜查物品清单。这伙人走的时候把韩震昆一起带走了,带到太和派出所后让韩震昆在搜去的现金清单上签字,并告诉说第二天会电话通知叫韩震昆一家去拿搜查物品清单。这伙人走后,韩震昆父母发现家中的四万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单也不见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