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奇怪”的测试结果说起

——谈真相文章的换位思考和定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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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测试

我们首先做一个测试,请同修看看下面两篇文章的开头,你更倾向于哪个写作方式?

例一《潍坊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酷刑折磨致死》

潍坊市潍城区北关徐家小庄法轮功修炼者陈子秀,女,59岁。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城关街道办事处,在2月21日上午9时陈子秀被城关街道办事处活活打死后送至市立医院。

陈子秀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邻里乡亲对此都有口皆碑。然而,1999年7月,江泽民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

例二《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

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暴怒的地方官让陈女士赤脚在雪地里跑。据其他目击这一事件的监狱中的人说,两天的折磨使她的腿严重瘀伤,她的短短的黑发上粘着脓和血。她在外面爬,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并于2月21日去世。

有许多同修对例一写法有好感,例二也可以,但“不解渴”,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同修觉的“不解渴”呢?

是因为没有直接说“被活活打死”,“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然而江泽民迫害了法轮功”。可是,当我们把文章给常人读者,尤其是白领,他们绝大多数对例二的故事更感兴趣。

有同修会觉的很“奇怪”:这些常人读者与一些同修的感觉,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不都是读者吗?怎么会这样呢?太奇怪了!

其实,一点也不“奇怪”,这里有一个换位思考的问题。

换位思考

我们举个“换位思考”的例子:

一个你认为不太好的常人对你说:“我们单位的××特别坏、特别坏,我向上级反映他的情况,他动用关系打击报复我,现在厂里要开除我,我这个人特别好,可是你看,……”

你对此会有什么反应,一般你会想“他说的是真的假的?”“我听说这个人不太好,另外,说话也愤愤不平,不理性、象做报告似的,不大可信!”

如果你对这个人印象比较好,或者他换了一种方式,没有这样激昂,而是这样表达,“那天,就是我被评为劳模的那天,我透过休息室的窗口看到,××把一大堆成品一个一个给砸了,然后扔進了废弃物品的车斗,我向领导反映了这个情况,可是,……”

对于这样有细节的描述,你的怀疑一般会消失大半。

与此同理,在邪党谎言遍地的时期,许多常人对大法弟子是带有不正确认识的,甚至中毒深的人还仇恨大法弟子,所以他会用怀疑的眼光审视真相资料,他们对例一文章的“主观判断”“直接评价”的文字语境、状态感到怀疑、感到距离,而例二是描写具体细节、事实的,没有主观表态,心绪是平和的,有故事性,有悬疑,容易引导读者继续看下去;但对于同修来说,后者的表述方式,是娓娓道来的,让同修感觉“不解渴”、不淋漓畅快,这里有我们同修的“情”和党文化的因素(这是我个人的认识),没有体谅常人读者的感受。可我们的真相文章,是给谁看的呢?我们的定位在哪里呢?

定位:让“重症患者”也愿意读下去

一般同修都会说:“我们当然愿意所有人都来读啊”,可是,同修你是否想过“这样写是否适合所有读者”?

“让所有读者都来读”,看似平常的一句话,实际操作起来的难度确实不小,这不是说“能在明慧网发表了,就能把所有众生都救了”,因为中共洗脑了中国人六十多年,一套邪教思想在人遇到问题时会“自然反映出来”,这就需要我们挖掘素材中最具震撼人性的部份,让人用人性良知的一面看待眼前的一切,让人有所思,让人冷静的看待真相。

“让所有读者都来读”,就要有胸怀包容受毒害较深的读者,就要考虑他们的状态和思维模式,看到“李强近日再次遭到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八年”的时候,有的“重症患者”可能想到的是“你们法轮功是非法的,你们杀人放火自杀自焚,就应该判刑”。所以,我们要想让他们也能被救度,就得想办法适合他们的“重症状况”。

建议写好题目和导语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①要尽量体现法轮功的合理合法。

《旁听民众惊呼:“原来法轮功没犯法,讲真相受宪法保护”》

“把这么好的孩子关到了派出所,公安这份工作不能做了,太伤天害理了!公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不干正经事!”一位好心的警察看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非常同情和愤慨!

《两位孝子陷冤狱 慈母何所依》(题目强调“孝子”,揭露邪党说的“不顾亲情”是谎言)

②揭示出迫害的邪恶程度

湖南,211位鲜活的生命,211个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被迫害致死!

恶警洪保华,一边咬牙切齿地咒骂着,一边和恶警陈明用穿皮鞋的脚用力踩、碾年过五旬的胡柏荣老人,老人疼痛难忍,最后近失去知觉。(导语)

《佳木斯劳教所所长侯某:政策就是“感化,强化,火化”》(题目)

李兰英左眼失明了,“起因”是他说出了政府不让说的话。(导语)

《“我有二十八种刑法整你们(法轮功)!”》(题目)

上文的《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题目中有“最后的日子(被迫害致死)”“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前者是“事实”,后者是“说理”,但作者没有站在前面说,而是让事实说、让主人公说。文学家托尔斯泰曾说:我不去叙述(作者不站在前面说),而是让主人公替我说话。

新闻界对此的共识是,聪明的作者一般不直接表态(除非普遍公认的事实),他只是用人物的动作、言词,表达作者的观点,看似更客观、公正。

③用破解党文化的一句话作为开头

《政党一个会,绑架一大批》

《无权无势的老太太,破坏法律实施?!》

④从人的“情理”上入手。

在讲真相中,我们都发现,你对一些判断是非能力差的人讲真相,讲道理不如说一个具体迫害情节或某人受益的力证,因为人的最大执著是情,从这一点入手,他们就容易从“感情上”接受。

《两位孝子陷冤狱 慈母何所依》(题目,从情感“入手”)

看着一家人在一起似乎其乐融融的样子,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因为我刚刚离开了“地狱”,是的,只能叫它“地狱”,回到这人间。这家“地狱”的官方名称叫——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导语)

一把雨伞,一把美丽的雨伞,总是让人联想许多美好的回忆,但对于刘倩倩来说,却是无边的痛苦记忆,(奴工生活)

总结以上的观点就是:站在读者的心理位置,定位在更广大的读者人群,包括不明真相的“重症患者”,让读者顺着文章的视角,从人性良知的角度去观察事实、去思索问题,避免了读者“启用”党文化逻辑。文章需让人真正的有机会做出道德的判断和良知的选择,尽最大限度救度能救度的一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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