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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电视新闻报道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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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28日】2005年3月14日,荷兰电视新闻节目NETWERK报道了荷兰中国裔女士,法轮功学员蒙娜•唐(Mona Tang),被中国安全人员不间断监控的消息。最近,她在中国大陆两次被拘留。NETWERK采访了唐女士,以及荷兰法轮功学会的沃比克(S.Verbeek)和律师热格瓦德(L.Zegveld)先生,他们曾于2004年12月以荷兰法轮功学会的名义起诉中共前领导人江××。

唐女士于今年二月赴华学习。中共当局知道她是位法轮功学员,而对她进行监控并且两次拘捕她。她对NETWERK 说,这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常用的迫害手段。

NETWERK新闻同时报道说,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精神运动。修炼者通过打坐静修等方式而启迪智慧。该功法自1992年公开传出后一度风靡全国,吸引了近七千万人学炼,该数字已超过了中共党徒数目,因此中共视其为一大威胁,于1999年予以禁止并镇压。

新闻报道同时指出,据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禁,多于1500名学员于囚禁中丧生。由于大多发生于秘密劳教所,具体数字很难确认。

报道在末了时指出,法轮功学员及其支持者正在要求荷兰政府采取行动帮助制止迫害。他们正在根据国际法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起诉中共前领导人江××,检察官将于下周决定是否接受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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