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你的邮件地址,于是就给你写了这封邮件,就当做是和你聊聊天吧。机会难得啊。
我想,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是非常的热爱自己的祖国,也都是非常关心国家的声誉。然而,现在中国的形象到底怎么样呢?真的象媒体鼓吹的那样好吗?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连新西兰、瑞士那样的中立国家都在谈中国的人权?如果中国真的出了问题,又是谁在破坏着中国的国际形象呢?大部份的国人甚至全世界的人们又是如何看待正发生在中国的对于信仰自由、对于人权的肆无忌惮的迫害和残杀呢?……
我们不妨看看下面的一些历史的事件吧。
一、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一场闹剧
2001年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场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事件发生后新华社立即一口咬定是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广场自焚。然而这事件让人有太多太多的疑问:想想看那么大的天安门广场从最近的建筑物到广场自焚地点跑步都要5分钟,可是自焚者点火不到一分钟怎么可能突然从四面八方冲出几十个警察拿着灭火器,灭火毯那?这不是事先安排好的吗??还有医院的大夫都知道的,严重烧伤的病人是不能缠绷带的,要尽量使创面外露,可是电视里的所谓的自焚的人却都缠着厚厚的绷带,如果是真的话,那人在换药的时候不得疼死啊?还容易感染……还有那个小女孩刘思影医生说她严重烧伤因而做了气管切开的手术,做了这种手术的人一个星期之内几乎不能发声了,可是这个小刘思影却能接受记者的采访,还能唱歌??这个也是骗人的啊!类似的细节还有很多……
还有那个刘春玲,新闻说她是河南开封人,说她在镇压前就开始学法轮功了。为了证实这个事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亲身赶赴开封,去采访刘春玲的邻居。可是邻居们都说她没有学过法轮功。这个事在海外媒体曝光后,央视马上改口说刘春玲是镇压后学的,而且是偷偷的学……这种拙劣的自圆其说实在是无法让人相信央视的那套骗人的东西了。其实如果有看过“焦点访谈”自焚片断回放慢镜头的人都知道刘春玲根本就是被警察在后脑部位用硬物打击而死的,根本不是烧死的。是警察为了杀人灭口,而活活把刘春玲打死的。
可是想想看当局为什么要弄出这样一个自焚事件哪?目地又是什么那?其实当时很多民众对于媒体天天播放的侮蔑法轮功的宣传早已感到非常的厌烦,因为他们的很多朋友就是信仰法轮功的,也根本就没有出现那些杀人、自杀的事件。相反还都是大家心目中的好人。可是这个自焚事件播出后却迷惑了很多人,政府利用了这个造假的自焚事件煽动老百姓仇恨和敌视法轮功,以达到肆无忌惮的镇压法轮功的真实目地。
二、法轮功学员在海外给温家宝打出了欢迎的横幅
温家宝总理一次去美国访问的时候,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给他打出了这样两个不同的横幅:一个是彩色的写着“欢迎温总理访美”;另一个则是黑白的写着“要求审判江××”。很多人对此表示不解?同样是领导人,怎么待遇还不同哪?法轮功学员就给他们解释道:我们不反对什么国家,不反对什么政府,不反对什么党派,我们反对的啊就是这场发生在中华大地对于信仰自由,对于人权的最残酷的迫害,反对的就是发动这场迫害的江××。我们也不是非得要把谁怎么样,我们只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大家一个和平安静的炼功环境就好了。
法轮功从一开始就已经强调了是不参与政治的。其实我们中国人都知道,中国政府从来都是要求人民参与政治的,从小学到大学,从农村到城市,我们每个人每个单位都被要求搞政治学习,不是还一直在宣传“讲政治”吗?那为什么老百姓参与政治就不行啊?
其实爱国不等于是爱党,也不等于是爱国家的领导人,是中国的思想教育扭曲了这个名词,在自由社会,不同党派的竞争很有可能出现反对总统,反对首相的事例,但你能说他们不爱自己的祖国吗?你能说他是在颠覆国家的政权吗??那么在中国这个社会里,江××对于广大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進行的灭绝人寰的残酷的迫害,把数十万的法轮功学员关進了监狱,并在监狱里用尽各种酷刑折磨学员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因此害死了1000多人。那么这个人做了这么大的错事,就不可以说他一个不字吗?他关心的是什么啊?是人民的利益吗??他关心的只是自己手中的权利啊!他是不会关心人民的死活的,更不会关心这个功法到底对人民好不好的……
那么江××为什么要发动的这场对于法轮功的迫害那?其实就是因为他妒嫉心太强了。他变态的妒嫉有一亿人去学法轮功,可他自己在党内的威信却在不断的下滑。于是他就声称“共产党要打倒法轮功”“要在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而且提出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可是他当时是没有任何的借口的,因为各地公安局99年反应上来的对于法轮功的调查报告都是,“一切正常”“完全合法”……于是江××就利用媒体大肆造谣,侮蔑宣传,弄了很多假杀人,假自杀的来煽动老百姓仇恨和敌视法轮功,现在这些造假的新闻也都被海外给一一曝光了。而且江××也因为镇压法轮功迫害好人而在海外被多国起诉了。所以国内也都不敢再大肆侮蔑宣传了。很多做了那些坏事的人都在怕呢,因为他们知道这场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迫害迟早是要被平反的……
三、正在多个国家展出的真人酷刑展
最近在海外的很多国家都展出了真人实物酷刑展。很多来自中国大陆监狱和其他地区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展出了自己在国内监狱被迫害的真实情况。老虎凳、竹签扎手、地牢、野蛮灌食、上死人床……这些只有在历史的教科书里才听说过的最残酷的酷刑却在国内的各大监狱里上演着。那些狱警明明知道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有些还是老人和妇女,可是为了上面给那点奖金就不顾一切了,用尽了各种卑鄙的手段逼迫学员放弃信仰。而且江××为了达到在“肉体上消灭法轮功”的目地,公然告诉公安部“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更让这些恶警肆无忌惮了……
当善良的人们看到这些真实的场景时无不为之动容,是啊,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震惊。然而更多的人们在惊诧于这场迫害的残酷之外,也深深的被那些坚持信仰、不畏生死的法轮功学员所感动。想想看,如果每个人都能正念的对待这场迫害,甚至去抵制这场迫害。那些坏人就不会有市场了啊,邪恶也就恶不起来了。
四、法轮功在海外已洪传到了60多个国家
法轮功从92年开始就在中国传播,到99年的时候啊,中国确实有一亿人在学。大家都是以人传人的方式传播开来的,也没有借助任何的媒体和宣传的工具,都是觉得身心受益了真的很好才告诉给自己的亲人和最好的朋友的。99年江××开始镇压法轮功以后,台湾信仰法轮功的人数更是增加了10倍之多。现在法轮功在海外已经洪传到了60多个国家,收到的世界范围的各类褒奖足足有1000多项,各类相关的书籍也被翻译成了30多种不同的语言。开明的加拿大政府官员甚至主动邀请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给全加拿大人讲法……
这一切又说明了什么呢?难道外国人和海外的人士都象国内宣传的那样非常的愚昧?当然不是,要知道在海外信仰法轮功的华人多是很有成就的,硕士、博士占了很大的比例的。其实法轮功是一个非常好的功法,他就是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做事先考虑别人,有矛盾了也要找自己的不是,而且讲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呢,根本不会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的。而且法轮功教人修心养性,确实有非常好的祛病健身的效果。
说了这么多啊,我也就是真心的希望能多告诉你一些真实的信息,告诉你法轮功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知道了这些。知道学法轮功的其实都是在做好人,他们在国内真的是受到了残酷的迫害了,不会误解和敌视法轮功就好了。因为法轮功是讲善的,说白了也就是修佛的,如果一个人不明真象的去谤佛,那罪可是很大的啊。可是如果一个人能知道这些真实的信息,進而对法轮功有了正念,那可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衷心的祝福您能多了解真象,拥有一个无比美好的未来!
此致!
你远方的朋友!
各位官员们:你们好!
我虽不是一个党政干部,但作为一个旁观的老年民主人士,出于对你们的关心和爱护,在此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敬请你们以父母官的风范及修养冷静的看完并稍加思考。
你们应该是黄冈人民的父母官,是执政为民的标兵,是依法治国的表率。现在成天讲的就是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可在关键原则问题上,你们还是在一味地执行着上面少数当权者的权力令,忘记了检验事物的标准是否是对人民有好处?是否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几年来,你们在执行处理法轮功问题上,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更为费解的是,你们还在采取强制转化的形式给他们洗脑;还下发了什么强硬的责任制文件,使政治恐怖空气布满基层,强行下面参与迫害,压抑和扭曲着多少善良啊!尤其在个人的名利一时受到政治压力时,就忘记了依法治国和当官为民的宗旨,显得不够理智,并层层下达政治恐怖政令,甚至参与乱法乱国而不自知。因而在此向你们请教以下几个问题,望能给予公开的正面答复。
1、法轮功学员是不是中国公民?据回忆和证实,法轮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长春所传出的佛家修炼大法,不是佛教。法轮功是完整的一套性命双修的法门,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强调心性修炼,从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个人心性的提高,还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修炼法轮功对个人来说,不但能祛病健身,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和平,而且能开启智慧,逐渐达到洞悉人生和宇宙奥秘的自在境界;对社会来说,修炼法轮功能增加社会的稳定、包容与祥和,提高人们的整体精神生活质量。99年7月20日之前,几乎人人皆知法轮功祛病健身功效好,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这在当时是有目共睹的。那么,他们是不是人民的一员,是否能履行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 对他们强行转化,不择手段,本质上都是为了达到改变信仰,侵犯人权,这是不是违犯宪法?
2、法轮功是否是“X教”的明确法律依据?几年来,由于很多人长期以来习惯于政治思维,用政治观念看问题,而根本上忽视了法轮功是“X教”的法律依据,造成了法轮功是合法地被定为“X教”的定论。笔者在业余时间翻阅了关于对法轮功前后的所有法律文件,并没有发现法律的正式定义。要说明确法轮功是“X教”,还是先在人民日报上看到评论员对法轮功的“X教”定性,尔后看到全国人大作出的“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没有把法轮功定性为“X教”。那么,人民日报的定性是否有效?
3、应该怎样站在法律基点上看待法轮功?站在官员们的角度,最不能理解的是法轮功学员上访和各种形式的讲清真相的方式。有的官员讲,要说99年7.20之前,法轮功修炼祛病健身做好人还可以理解,可是万人大上访和发资料讲真相就是参与政治,对抗政府,不可思议。可我认为这是不是在用政治观念看问题呢?是否是在盲目的维护个别人的权力?是否被谎言所迷惑?是否在压力下看重了个人的名利?关键时刻才能考验官员的素质啊!如果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1)不管他们是上访还是讲真相,是不是都是合法的?而且都是在有学员被抓被打、被打成非法组织、被定为邪教、被迫害致死致残后才出现的。他们不是没有任何政治企求,只是要求炼功的权力和做好人吗?(2)按国际社会曝光的大量证据, “天安门自焚”是伪案,各种杀人案是栽赃的话,那么,法轮功的邪在哪里?又是谁在面对全世界人民犯罪?而且目前为止,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了一千多人,十几万人被劳教等等,可是伤天害理的事啊!事实上国际社会已将真相大白于天下。(3)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当权者犯了法,与庶民同罪,人命关天,是不是应受法律制裁?(4)执行错误指令的官员,是否是执法犯法?是否最起码应该做到尽力抵制?即使胆量有限,是否也应保持沉默?如此看来,在生命的权利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用各种和平形式讲真相是不是最基本的抗争行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你们好吗? 正因为他们不改变信仰,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得不到本国法律的求诉,所以才求助于国际法庭,所以才向受谎言迷惑的人民讲真相啊!
综上所述,我所担心的是历史的结局将会是什么?我只是想所有的官员清醒理智,从依法治国和当官为民的角度来回答一下问题,因为只要是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对于关系生命存亡的大事,可要慎之再慎啊!任何特殊的历史时刻都是考验人的真正智慧,历史上也只有法轮功学员才能做到在自身受迫害情况下,还在考虑和警醒别人的生命安危啊!
黄冈某地民主党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