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象信件汇编

更新: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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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19日】

  • 致河南省劳教三所全体干警的公开信

  • 致各位老师:请您了解法轮功

  • 写给筑城的父老乡亲

  • 致湖北黄石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 致河南省劳教三所全体干警的公开信

    许昌三所干警们:

    法轮功学员一进劳教所,你们打着“教育、挽救”的旗号,灌输着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攻击污蔑法轮功的邪说谬论,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什么认识、所谓的“三书”。你们为了奖金、名誉地位,残酷迫害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对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学员你们大打出手,电棍麻绳相加;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你们在“鸳鸯楼上”注射什么针剂,让人乱言乱语,用“车轮攻心战”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有多少法轮功学员遭受你们的毒打,你们还试图封锁消息,不让人接近审讯室,难道纸里能包住火吗?

    李金轲被摧残的几死几生;王丕昆的腿被打断;赵国安被折磨死……以教育科李科长、史宝龙为首的干警们你们扪心自问,当你们的骨肉亲人因坚信“真、善、忍”只为做一个好人被打死打残时,心里又是什么滋味呢?

    法轮功学员在所里的所作所为,与那些刑事犯形成鲜明对比,这些你们不都看在眼里吗?不要再干那些伤天害理的恶事了,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吧!在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今天,你们只有善待大法弟子,挽回你们造成的损失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愿你们能早日改邪归正!

    一名受过你们迫害的大法弟子


    致各位老师:请您了解法轮功

    各位老师:

    你们好!请您在课余时间来了解关于法轮功的一些基本事实。

    一、 法轮功的宗旨

    法轮功的宗旨是让修炼者按照“真善忍”修炼,提高自己的道德和心性;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行善积德,做好事,遇到矛盾找自己的错,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法轮功自92年传出到99年,全国有一亿多人在修炼。这些人通过修炼不但身体得到了健康,而且心灵也在发生变化,思想境界在提高,在家里尊老爱幼,在社会上遵纪守法,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与社会上任何不良行为,如果是干部,不贪不占,廉洁奉公,做事先考虑别人,做到先他后我。一亿多人的道德在回升。法轮大法真奇妙,祛病健身显奇效,修心养性境界高,好人都说:“法轮大法好!”所以说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二、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要反对?

    由于修炼法轮功的人数日益增多,江××对法轮功产生强烈的妒忌,不顾民意,无视民众疾苦,害怕自己的权力受到威胁,推翻政府决定,以权代法,把亿万无辜百姓推向政府的对立面。江××盗用政府名义,使用国家暴力机器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草菅人命!

    三、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不在家里炼要上北京上访?

    江泽民为了达到镇压的目地,1999年7月以来控制了所有的宣传媒体、造假、诬陷、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和创始人。例如:“法轮功不让人吃药死了一千四百人”“豪华住宅”“外国政治势力”等,都是伪造的假案来欺骗不明真象的世人,真正修炼的人一看就知道在造假。为了澄清事实,还大法清白,所以法轮功修炼者才走出家门去北京上访,告诉国家与世人真象,使人们都能正确的理智的判断正邪与善恶。在无辜的对待和迫害下总得准许人说话,人自然也要说话。

    四、法轮功真的参与了政治吗?

    江××为了挑拨人民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用烧死活人的办法迷惑不明真象的世人,栽赃陷害法轮功修炼者,用这种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达到它残酷迫害的目地。法轮功学员发传单、贴标语、讲真象的根本原因是要澄清事实,说明真象,反对无理非法的迫害。没有了迫害也就不存在反迫害了。现在全国有名有姓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021人。几年来法轮功反迫害是合理合法的,信仰自由,反迫害的目地是制止迫害和镇压,与政治扯不上关系。

    进一步来讲,如果法轮功真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地,那么五年来的残酷迫害下也该有所表示了吧!事实上,迫害五年多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口号和政治主张,一直遵循“真善忍”走一条纯正的修炼道路。修炼界讲“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自古以来真正修炼的人对政治、政权没有兴趣,法轮功要求修炼者自觉的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和道德水平。修去争名、争权、夺利的心等等,遵循“不政治”的原则,只注重修心性,来去自由,全是个人行为。只要一个公正的炼功环境,别无他求。

    事实上“真善忍”超越文化、国界、种族、阶级和意识形态对于任何形式的社会与国家的人们都有好处,在国外,法轮功越来越受到欢迎,已经有六十多个国家的人们在修炼了。截止现在,世界各国政府和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功创始人颁发褒奖及感谢信。

    法轮功反对迫害针对的是迫害凶手和罪犯,针对人心善恶,而没有涉及政治、政权、政党。任何在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中参与的人,都不能躲在“上级命令”的背后逃避责任与罪过。对于“真善忍”的背弃和对修炼的迫害必定将自身送上人间法律及天理的审判台。

    现在全世界有20多个城市举行了“全球公审江泽民”的集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轮功千古奇冤必有昭雪之日。

    敬爱的各位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请共同来关注这场对人类正义良知的迫害。也请您在明白真象后,不要再让谎言继续毒害那些纯真、善良的孩子们!为了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都能按“真善忍”做好人、对自己负责、对孩子负责,请记住“法轮大法是正法”!


    写给筑城的父老乡亲

    尊敬的筑城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江××独裁统治者一手制造的,对法轮大法修炼者惨无人道的迫害,已经历时五年了。最近贵阳市610办公室又密谋策划了一个新的阴谋,从6月份至9月份在贵阳市所管辖县,开展打击法轮功专项政治运动,并从北京调派200多名恶警充实邪恶力量,这些人以便衣身份出现,在当地乱抓大法弟子到洗脑班進行迫害,他们的罪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际人权公约,而且也触犯了中国宪法和诸多法律。

    一、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性

    大家知道,宪法是母法,任何违宪法的法都违法的。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江氏邪恶集团针对法轮功制定的所谓法律都是基于自己的私利和权欲都是违宪的,所以也是违法的,那么任何执行江氏邪恶集团的指令都是违法的行为,贵阳市610办公室及其所属610对法轮功所施行的打击专项行动也是违法的,是罪上加罪,时机一到必受法律严惩,无论是谁都休想逃脱。

    二、镇压触犯了国家刑律,已构成犯罪。

    1、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

    贵阳610违反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权的规定他们是跟江氏邪恶集团,把贵阳市大批信仰“真、善、忍”的公民,抓洗脑班,戒毒所,看守所,劳教,通过拘禁,劳教判刑,酷刑,摧残致死等手段,迫使公民放弃信仰,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2、非法拘禁罪

    当前贵阳610为了完成上级610下达的转化指标,命令所管辖区公安局,派出所,各社区恶警。在当地政府中少数恶人的积极配合下,到各社区抓人洗脑,如在艳山红抓了易太太(70多岁)兴关地区抓了左应芬48岁,有的被公安随便拘禁在派出所,看守所,没有拘留证,没有释放证,这些行为触犯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3、非法搜查罪

    在贵阳各区都有恶警带领派出所公安局的警察突然闯進大法弟子家,不出示搜查证,随便在家中乱翻乱看,并抄走大法弟子的大法书籍,炼功带,录音机,有的摩托车都被没收,有的大法弟子家被抄几次,家里就象被土匪洗劫一样,此类行为符合刑法第245条规定。构成非法搜查罪。

    4、虐待被监管人罪

    贵阳各区和各显都层有很多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看所守洗脑班,劳教所监狱,由于他们不远转化而遭到狱警虐待和酷刑,把坚定的大法弟子关進小号,长期不让睡觉,罚站,坐空心沙发,吃夹心饼干,烈日下暴晒等手段间接人性命。如,吴东仙被摧残得骨瘦如柴,全身瘫痪。韩铭被恶警顾兴英施用酷刑致残而含冤去世,他们还用犯人殴打监视大法弟子,此类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8条规定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5、故意伤害罪

    凡关有大法弟子的监狱,都有人身被恶警故意伤害的事情发生,仅举一例,如修文县中医院的职工胡大礼,因插播而被非法判刑10年,在狱中因不转化而遭恶警毒打致残,被打得偏题鳞伤,奄奄一熄,到生命垂危,为了推卸责任,才送到贵阳公安医院,此类行为触犯刑法第234条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邪恶之徒的种种迫害还触犯了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刑法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过失致人死之罪,故意杀人罪,徇私枉法罪等。

    综上所述,贵阳610和某些官员,滥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大法修炼者惨无人道的镇压,不仅个人涉嫌犯罪,而且涉嫌指挥,组织,逼迫犯罪,造成全市上下邪恶势力共同犯罪,已经违反了宪法第5,27,33,35,36,38,39条。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3,14,232,233,238,243等条。违反了刑事诉法第2,5,11,18,32,60,61,64等条,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第108条。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4,5,6,7款,等规定,直接构成犯罪,理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尊敬的筑城父老乡亲们,大法弟子五年来四处奔波呼号,讲真象,揭谎言,是为了让广大百姓不再受江氏谎言的欺骗,为了把大法的光明和美好送到人间。


    致湖北黄石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黄石的父老乡亲:

    在这5年多恐怖的日子里,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极端贪婪与妒忌,利用手中窃取的权利,凌驾于《宪法》之上,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不惜一切要把法轮功镇压下去,并密令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的国家恐怖政策,将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坚修者進行非法拘留、判刑、劳教,还有强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健康人被打残,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已到了惨绝人寰、天理难容的地步。

    其实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的气功活动,学法轮大法,目地是想做个身心健康的人,从不断提高心性,达到利己利人,这对于整个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么好的功法,在全世界洪传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学,都把《转法轮》一书视为难得的高德大法,是万古难遇的修炼法宝。法轮功能使人们道德回升,返本归真,达到净化身心的神奇效果。惟独在如今的中国大陆却遭到了江××的残酷镇压,江××团伙把一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推到政府的对立面上去,绑架大法弟子到转化班洗脑,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功。江××不择手段的撒下弥天大谎,造谣、诬陷、诽谤法轮功,企图蛊惑不明真象的人来攻击法轮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结果是适得其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现在乌云渐散,人们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好功法,炼法轮功的人都是非常善良的人。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国成立,已将江××犯有灭绝人类罪起诉到国际法庭。

    现在我们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同时也只有采取这唯一的方式,把黄石市新、老下陆部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告知黄石的父老乡亲。

    彭翠薇,女,三十几岁,家住肖铺,2001年11月份,发法轮功真象材料,被坏人举报,由团城山派出所非法绑架,遭刑讯逼供,被非法关押在黄石市第二看守所。因拒绝放弃受宪法保护的个人信仰自由权利,被非法判3年劳教,先关在湖北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2003年上半年又转送湖北沙洋劳教所至今。

    王苹,女,四十多,家住黄石市二钢家属楼。2001年发真象材料,被恶人举报,由大冶市东岳派出所非法绑架,几经刑讯逼供,先后在黄石、大冶、阳新三处看守所关押,她坚持真理不屈服,被非法判3年劳教,2003年上半年从湖北省武汉市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转送湖北沙洋劳教所。这就是江××所说的“人权最好时期。”

    朱玉姣, 女,53岁,家住东钢大塘4村,于2003年7月13日,在外粘贴法轮功真象传单,被一经警举报,被老下陆派出所非法绑架,经刑讯逼供,坚守信仰拒不服邪,被判劳教1年,非法关押沙洋劳教所折磨。

    陈炎姣, 53岁,住东钢大塘3村,2003年11月去江洋农村讲法轮功真象,送发揭露邪恶谎言资料,被坏人举报,老下陆派出所将她非法绑架,6天中经过吊铐受刑,她以正念绝食闯出。不几天被恶警用谎言骗走,判劳教1年,非法关押于沙洋劳教所。

    吴炎敏,男,53岁,家住老下陆下陆湾,2003年11月12日深夜,老下陆派出所一伙民警闯民宅抄家,抄走了他学法轮大法的所有书籍资料,随即非法绑架,拘留他15天。吴炎敏不放弃正法修炼,遭劳教1年半,关押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骆文,男,35岁,家住牧羊湖,2003年8月7日,因给同修送经文,被小人举报,曾被关押在武汉铁路局看守所,因正念坚修“真善忍 ”,不向恶人妥协,被非法判劳教1年,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三大队。

    南荣芬,男,31岁,家住老下陆十五冶四公司大院。被非法绑架,判劳教1年半,非法关在沙洋劳教所三大队。

    罗红英, 54岁,家住东钢大塘4村,2004年3月讲法轮功真象,被东方山卖门票的举报,遭东方山派出所非法绑架,在黄石看守所关押一月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1年半,在沙洋劳教所苦受折磨。

    在这不平凡的五年多里,大法弟子们不畏强暴,冒着被抓、被判刑、被劳教,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无论严寒酷暑、狂风暴雨,他们都身体力行,用一颗 真诚、纯正、善良的心,不辞辛苦的跋山涉水,去向所有的民众讲真象,为了避免民众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继续受谎言欺骗,让世人的良知觉醒,抑恶扬善,希望人们有一个正义的选择,能把握好关乎人生存的根本--道义良知,以建立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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