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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县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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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14日】2004年2月10日,天津市宁河县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茂芬、王淑敏、陈玉玲、王守可4人有期徒刑3年至3年另6个月。并在当天晚上秘密非法抓捕8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抄家、现正异地关押。

大法弟子陈玉玲在2003年5月份,因讲真相被抓,当时出现吐血症状,被取保候审,在开厅时由丈夫背到法厅,身体虚弱不能坐立。

大法弟子王守可77岁,2003年5月份被抓,在被恶警刑讯逼供的过程中,曾被恶警由铁丝勒颈部几乎窒息,体检时,血压高压达240,被取保候审,开庭时由人搀扶到厅。

在开厅的前一天,宁河县的大法弟子把大法洪传世界的图片贴到了公安局门口、看守所门口、学校门口、派出所门口、电话厅、菜市场,劝善信发到了部分警察家、政法委书记家及各居民区,震慑了邪恶。

但从中,我们也被邪恶钻了空子,8名大法弟子被绑架,4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现我们正在抓紧讲清真相,尽力弥补损失。

请各地同修给予支持。

本地区号是86-022 邮政编码是301500
宁河县610办公室
张云成 主任 69589366 69563568
高瑞江 副主任 69565610 69575269
任绍辉 秘书 69565610
汪晓君 科长 69565610
宁河县法院
赵兰阁 院长 69591532
魏玉民 副院长 69592102 69593310
王树伦 副院长 69591966 59593620
李若宽 副院长 69591706 69592283
办公室 69591532
办公室 69592881
总机 69592103
朱×× 刑一庭厅长 69561332
宁河县公安局
刘克建 局长 69591252
刘庆江 原政委 69593152 69591196 13802141302
李金刚 副局 69569528 69582211
许振河 副局 69590938 24349147
刘永安 副局 69569775 69599766
刘维志 副局 69572607 69593484
副局长室 69590298
副局长室 69590838
政治处 69591332
治安科 69591103
行政科 69593151
管理室 69591125
户籍科 69592442
通讯科 69591002
监察室 69591962
保卫科 69574517
政保科 69591243
法制科 69574527
后勤保障中心 69591946
巡警大队 69581288
巡警大队 69572369
陆俊义 刑侦支队综合室 69591137
刑侦支队一大队 69591783
刑侦支队三大队 69576041
刑侦支队四大队 69592951
刑侦支队五大队 69591958
刑侦支队六大队 69594784
110指挥中心 69572541
信访报警接待中心 695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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