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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晋州市朱振娟遭暴力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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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25日】2002年11月,河北省晋州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田秋生、恶警王军清,把总十庄镇射佛头村大法弟子朱振娟(女,32岁)非法抓捕,之后关进看守所。

在实施绑架时,恶警王军清和另外几个帮凶,把朱振娟家翻了个底朝天,搜出了救度世人的大法真象资料。他们就认为找到了迫害大法弟子的借口,几个恶徒同时对朱振娟大打出手,并强行戴上手铐、罚站、不让睡觉。折磨之后,还强迫朱振娟的丈夫交6000元现金。

在看守所非法拘留期间,恶徒不准家人看望,并残酷迫害。据说在2003年11月15日左右,恶徒将大法弟子朱振娟偷偷非法判了7年刑。

朱振娟自修炼法轮大法后,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并事事要求自己,按法轮大法的法理努力做一个好人,这是乡亲们有目共睹的事实。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并没有干一点危害社会的事,就因为按“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却被晋州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致使朱振娟家有8岁的儿子及年迈的双方老人无法照顾,江氏发动的这场迫害使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在黑暗悲泣之中。

恶人榜:
河北省晋州市公安局政保科:0311-4322750-8037;科长田秋生、恶警王军清;
河北省晋州市法院,地址:晋州市中兴街,传真:0311-4322216,办公室:43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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