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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大法弟子于芳琳、马淑艳夫妇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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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19日】法轮功学员于芳琳、马淑艳夫妻于2003年4月份到长海县给长海县人民讲真象,发材料时被当地警察给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当时于芳琳就被警察用胶皮棒把后背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在长海县看守所,他的脸左侧下颌脱落,不能吃东西,因为此事,于芳琳也失去了工作,被单位开除了公职,现被送入大连市监狱,恶警逼他认罪,写“四书”,天天罚站,恶警指使犯人打他。

马淑艳腹部较大,长海县看守所给检查结果是卵巢囊肿,生活自理都困难,腹部越来越大,家属要求办保外就医,大连市中山区外管处陈欣拿来出各种理由不给办。马淑艳现被送入沈阳市女子监狱。

长海县法院的审判长于萍,审判员孙建、李玉东,长海县检察院的检查员王天贵、刘先成等,不管他们夫妻的死活,不讲人道,判他们夫妻各四年。孙建还叫嚣:“不能吃就得灌。”马淑艳在法庭上为了讲真话,讲自己在大法中受益的体会,而法庭上的陪审团都在嘲笑她,王天贵大发淫威,非法重判了马淑艳四年。

善良的人们,不仅仅这两位法轮功弟子在遭受迫害,还有千百万的法轮功弟子正在承受着这样的迫害。大法弟子修的是“真、善、忍”,做的是好人。想想那些警察在抓人在打人时,他们的良知在哪儿?他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迫害人民。

大法弟子于芳琳工作地址:大连市房产局供暖公司,单位电话:0411-4349975
大连市中山区外管处——陈欣:手机:13009497373
长海县法院电话:0411-9882679
长海县检察院电话:0411-9886184
长海县看守所电话:0411-9892930
长海县检察院的检查员——王天贵,办公室电话:0411-988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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