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了《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草案》,过程中闹了个谭耀宗顾吃饭令到修订案不能通过的笑话,于是媒介都以这条花边作话题,这大概亦是一般市民的兴趣口味,反对草案的议员指草案是很严重,影响深远,多多意见,但讨论与话题只是极少数人有兴趣,一般小市民固然是不大了了,亦无兴趣知道是什么一回事。
对付法轮功?
香港就是这样,一方面很落后,只有一半人有中学教育程度,但却是经济富裕,虽然只是部份人,但这部份精英却是最多声气,要香港很多地方与西方先进社会看齐,什么都要与人比较,人权民主固然少不了,事事皆要超英赶美,反恐是美国为首所推动的世界潮流,香港作为先进城市,又怎样少得了?
但反恐却不一定要立法,香港有恐怖活动?没有!除了六七年左仔搞乱了社会一轮之外,何曾出现过类似恐怖活动的事情?反对为反恐立法的一派,照例又推销恐共观念,怀疑港府藉反恐打压异己,例如法轮功与支联会,这只是各取所需的论说,唔知吓死,知就笑死。
要对付支联会,哪需要立法?也许更现实的问题,怎么支联会有对付的必要?支联会做过了什么事需要中央及港府认真对付?各位大哥请勿借头借路,自高身价了,支联会除了一年一度六四周年时刻搞次大型集会,还有什么工作?近来搞了个青年团(学中共的共青团乎?),也不是有什么「支援」国内民主的工作,这些无关痛痒的小活动,中共忍了十多年,哪会再花精神对付?或算要对付,取消你们的公司注册,使支联会成为非法组织,就不解而散,还用借助反恐立法乎?
说到对付法轮功,就更为搞笑,法轮功已是世界性组织,主导反恐的美国及欧洲,皆将之定性为合法宗教组织,就凭董伯一句话人家邪邪地,就可将他们定性加以打压,未免天真。就算法轮功有成功挑战专政者的事,如插播电视,西方只会视之为正义行为,不会支持特区藉反恐之名加以打压。要压还是要自己想办法。
更重要的问题是法轮功是并无组织存在的组织,香港有一个法轮功学会,有几个发言人之类,但却不像任何其他宗教一样,有属于正统的科层组织,全世界的法轮功都是在李洪志的教义下各自活动,各自为政,他们叫作「松散管理」,有学法轮功的人,有参与者,都没有什么会籍组织存在,这亦是要对付他们的难处。中共也禁之不绝,何况港府?
立法有何用?
没有恐怖组织为目标,也没有国际恐怖组织在香港活动的纪录,那立法来作什么用?美国给了香港压力吗?亦未有所闻,大概也是虚应联合国的大方向吧,那就慢慢来,研究研究,看看人家怎样写,自己照抄就可以了,何来争论的地方?但争议还是出现了,而且又是一黑一白的两派,有投票出现五十比五十的紧张,有正义人物,也有好像安排了什么阴谋的港府及保皇一派,又拗一餐,有时真不知道是香港的进步还是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