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新疆阜康市水电局退休女干部、法轮功学员李和平女士,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多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阜康市法院冤判三年。上诉后,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昌吉州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李和平女士,今年六十三岁,原阜康市电业局优秀职工,一九九七年十月,因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心脏病、肾盂肾炎、膀胱炎、占位性肝脏包块(被专家怀疑是恶性),一年要住三、四次医院。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十八年来,身体健康,没有吃过一粒药。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和平女士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恶意举报,在回家之时,被蹲坑的国保警察绑架。 警察对李和平女士逼供,不许她上洗手间。阜康市公安局姓赛的副局长威逼她说“你只要承认这包资料是你发的,你就可以回家洗澡、换衣服、随便炼功。”当时,李和平在被迫害中已将大便拉到裤子里了。 李和平被非法关押在阜康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一月,构陷她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下旬,公安再次把构陷材料移交到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李和平遭非法庭审,她家人为她请了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将阜康市检察院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驳回,公诉人要出示警察提供的视频录像,可是在法庭上,一张都放不出来,最后公诉人放弃了,该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上午,阜康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阜康市法院向李和平送达了判决书,冤判李和平三年有期徒刑。 六十多岁的李和平女士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零四个多月,遭各种诬陷、折磨、逼供,加上关押条件的恶劣,她的身体出现诸多不适,心脏、肝区时有明显疼痛,体重由关押前的五十六公斤减少到四十六公斤。 所谓的公诉人是:阜康市检察院武文芳、王志超; 主审法官:赵芳芳, 审判员:冷晓良; 人民陪审员:杨金标。 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阜康市政法委: 书记周清 13319006685 综治办蒋章武 15899051500 610办主任郑彦林0994-3225116、18709941555、18109946699 新疆阜康市司法局: 地址:阜康市西运西路政法大楼,邮编831500 局长孟良才0994-3225133、13709941115 书记多斯鲁克0994-3226809、13899681085 副局长孙振刚0994-3231130、18096836998 办公室主任张朝昱0994-3229092、15299601177 者心燕 阜康市公安局: 地址:阜康市西运西路政法大楼,邮编831500 电话:0994-3297512、0994-3297543 传真:0994-3525490 局长徐克忠0994-3297501 政委周明0994-3297502、18993655678 纪检书记唐建刚0994-3297505、18997553399 副局长郑延东0994-3297508、18909942201 副局长孙金贵0994-3297503、18099366119 副局长赛力克0994-3297509、13579461908 局长助理孙鲁奇0994-3297524、15389965580 办公室主任0994-3297509、13565620666 政工室主任董俊平099-3297510、18099360900 阜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阜康市西运西路政法大楼,邮编831500 大队长祝传举18699427660 副队长李广茂 孙鲁鹏13899601659 阜康市看守所: 地址:阜康市西运西路,邮编831500 所长赵新龙18199269718 阜康市阜兴苑社区: 电话:0994-3223110 警察刘开裕15389965556 警察颜竟辉 13779271766 主任舒学红13899611818 社区书记吕德建15909940900 阜康市检察院: 地址:阜康市西运西路政法大楼,邮编831500 书记刘智勇18099002288、0994-8359366 检察长袁向东13309948888 副书记阿依沙别克18099002366、15299671699、0994-3228161 副检察长何军18099002278、13009603778、0994-3233859 副检察长余江雁18099002298、13899633663、0994-3225912(主管公诉) 政工科科长张筱梅13899631908、0994-6815823 办公室主任张娟18099002299 新疆阜康市法院: 地址:阜康市博峰西路,邮编831500 书记左吉全18199282500 院长毛峰18909940633 副书记杨金祥13319942688宅0994-3229282 副院长赵芳芳13095062603 副院长马国栋1899781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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