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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县郁兆霞被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廊坊香河县法轮功学员郁兆霞,二月十四日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香河县国保杨永利一直阻挠她的律师接见她。经过不懈努力,四月五日上午九点多,律师终于会见了郁兆霞。

二月十四日下午,香河县法轮功学员郁兆霞与妯娌姐姐王建华,到同村法轮功学员荆连珍家串门。下午三点多钟,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安平镇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突然闯入荆连珍家中,将郁兆霞、王建华、荆连珍绑架,并非法抄家。

郁兆霞,女,约四十五岁;王建华,约五十岁;荆连珍,女,五十九岁。郁兆霞和荆连珍一同居住在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

他们三人被绑架后,二月十四日当日,郁兆霞、荆连珍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三河市看守所,王建华于次日被放回家。

事件发生后,郁兆霞和荆连珍的家人非常担忧自己亲人的安危,顶着压力为她聘请了律师。

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郁兆霞的律师到三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郁兆霞,香河国保大队长杨永利找借口,就是不准会见。律师与杨永利电话沟通多时,未果。

而荆连珍的律师,于三月一日,会见到了当事人荆连珍。两位律师分别向香河国保人员及检察院相关人员讲明: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要求立即放人。

此后,郁兆霞的律师曾先后两次到香河国保,沟通会见事宜,杨永利仍旧强硬坚持不准会见。

三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郁兆霞和荆连珍被非法批捕。

三月十七日,香河县国保大队、安平镇派出所诱骗王建华,说到所里来有事,结果当王建华去后,警察再次扣押王建华,将她非法关押到三河市看守所。

郁兆霞的律师一直坚持不懈要求会见郁兆霞,他向国保人员表示:“我是依法会见我的当事人,如果你们还在坚持不让见,我只能依法控告,控告的后果,你们很清楚。”这样香河国保杨永利才同意律师会见郁兆霞。

四月五日上午九点多,律师顺利会见了郁兆霞。

目前,香河县除了法轮功学员郁兆霞、王建华、荆连珍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正在被迫害:

一位是香河县安平镇王家摆村法轮功学员朱小梅,她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公安对其构陷案已到法院。

另一位是香河县安平镇王指挥庄法轮功学员赵玉香,她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份遭恶人举报,被香河县国保大队绑架,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香河县公、检、法未经合法程序,未经公开审理,匆忙枉判赵玉香五年,并将她投进了石家庄女子监狱。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香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 13503266006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副大队长曹君英 13582785548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教导员池海泉,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香河县检察院 办公室电话:0316---8322554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孙海东13663164548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于向辉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李洪伟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 周晓明 13785593688
刑庭法官:张晓莉、徐桂萍、王松华
香河法院办公室 张玮、
法院法官:丁惠梅、任玉庆
执行裁决庭副庭长白海澎、
香河县法院执行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李宏斌
现任香河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芳
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庭长祁振宇,副庭长 李百军,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李晓文 13931684015、林晓文
香河县法院法警队政委谭振华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 王亚萍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刘春燕 1350326606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张晓丽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徐桂萍
香河县安平镇邪党党委书记 办公电话0316-8217367
香河县安平镇镇长 办公电话0316-8218899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支书高向明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长:高洪旭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治保 (调解员) :高士春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0316-8217363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所长 张会虎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李成园 手机号:13932611918。

香河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316-8321236
香河县公安局局长:吴海斌 13903163789 宅电 0316-235298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 宅0316-832000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广平(此人主管) 手机 13703260538 宅电 0316-8330300 办电 0316-8322700 转5688

香河县防范办:
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香河县防范办主任:闻明霞 18631611165 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张国 13931652277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樊亚峰 手机:13393066028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宝全 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13803161529(原任)王凯军13930685999
香河县长王文强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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