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济南市桓台县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张奎福非法判刑七年。张奎福已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位于七里河的山东省监狱。 张奎福因在老家桓台县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济南家中被桓台县国保大队三名警察绑架、抄家,桓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十一月五日,桓台县法院开庭审判此案。因为张奎福的辩护律师在庭审前遭到当庭法官的威胁,遂对家人表示自己不得不听法官的。对此,张奎福在法庭上强调,绝不承认任何人对他强加的所谓罪状,包括违背其个人意志的律师的辩护词。 十一月十四日,法庭对张奎福非法判刑七年。 参与对非法判刑责任人: 桓台县法院: 审判长吕军红、法官朱萌 桓台县检察院: 检察员艾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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