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综合报道)四川省攀枝花市,是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市,攀枝花即木棉花又称英雄花,攀枝花市位于四川西南川滇交界处,东北面与凉山州三县接壤;西南面与云南三县为界。 攀枝花市原名渡口市(一九六五年建市,一九八六年改名为攀枝花市),是四川省新兴钢铁工业移民城市,全市辖三区二县(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口一百二十万。攀枝花是中国西部最大的移民城市,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居民为外地人,来自于全国及四川省内各地,语言迥异。 一九九二年后,法轮大法传遍中国大江南北,也传到了这西南一隅的钢城,因为法轮大法神奇的功效,使得修者日众,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几年,人口并不多的攀枝花得法者近两万人,市区上万人,米易县近八千人。得法者有警察、工人、医生、军人、干部、农民、教师、学生遍及各政府单位、工厂矿山,城镇乡村,通过修炼很多人多年不治的顽疾沉疴,不药而愈,因为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在城里,大法修炼者中有现役军人、优秀警察、公务员、先进劳模比比皆是;在乡村:遵纪守法、修桥补路,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如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队的徐浪舟,年年被评为优秀交警,攀枝花市电视台还为徐浪舟做过报导。赵凤英,女,年近六十,市电业局职工,先进,模范。冯忠良,男,原攀枝花建设局设计管理员,曾三次荣获建委颁发的工作先进积极分子。 ……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生活在这里的、活跃在各行各业那些兢兢业业被人们赞誉的法轮功修炼人,如今却难见到他们曾经熟悉的身影,这些善良的好人有不少已在残酷的迫害中永远离开了人世。十三年的迫害中,他们究竟经历了多少鲜为人知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 据不完全统计,十三年来,在中共江氏集团的“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攀枝花“六一零”系统(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的非法组织)对广大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残酷迫害,攀枝花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至少六十人,被非法判刑的一百零六人次以上,枉法冤判五~十年重刑的高达四十六人次以上;被非法劳教一百一十二人次以上(劳教期限一 ~三年不等);被非法拘留数千人次,被拘留的学员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而且绝大多数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被勒索钱财数百万元。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随意抄家、非法拘禁及肆意殴打,多至无法统计。 十三年来,攀枝花在这块热土上见证了中共江氏集团迫害善良的无数的罪恶行径,那一幕幕人间悲剧,残酷而惨烈,那满树的红,就仿佛是它为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流下的血泪。 目录 一、灭绝人性的酷刑 二、迫害好人的几次大绑架和重判刑事件 三、攀枝花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四、攀枝花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五、攀枝花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案例 六、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 七、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部份事例 结语 一、灭绝人性的酷刑 纵观多年来的迫害过程,攀枝花六一零、国保的恶警、恶人对法轮功学员使用酷刑非常突出和普遍,令人发指,其极其残忍的犯罪手段和作案经验甚至输出到附近市县。 从已经收集到的迫害案例来看,法轮功学员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也不管是年老还是年轻,他们绝大多数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在这些案例中,攀枝花市的男女恶警穷尽各种残酷的手段毒打和折磨法轮功学员,恶警恶人在行恶中的疯狂和丧失人性使他们活脱脱成了人世间的恶魔。 为方便行恶,更怕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罪行曝光,为了掩人耳目,攀枝花六一零在外私设了两个酷刑魔窟:一个是盐边“金谷酒家”,一个是仁和区五十一(地名)的“沁园山庄”。攀枝花国保恶警把法轮功学员从攀枝花市盐边看守所、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劫持到这些魔窟酷刑逼供的过程被称为“外提”,“外提”时因害怕暴露魔窟地点,恶警基本是用黑塑料袋或布条套住法轮功学员的头或蒙住双眼。有不少法轮功学员在这两个魔窟同时遭受过多种酷刑折磨,身体承受达到了人的极限。 酷刑的具体手段有:吊铐(鸭儿浮水)、暴力毒打、手铐、脚镣、背铐(苏秦背剑)、群殴、坐老虎凳、长时间不准睡觉、上绳、从鼻腔灌食、灌辣椒水、灌浓盐水、往嘴里塞便纸、脏布、冬天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炎夏在太阳下曝晒、死人床(抻床,也称五马分尸)、电棍电击、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电棍殴打等。限于篇幅,以下列举攀枝花国保恶警的部份酷刑手段。 (一)吊铐(也叫“鸭儿浮水”) 吊铐是攀枝花国保等恶警动辄使用的一种酷刑,将法轮功学员的两只手铐在背后,然后再用另一副手铐或绳子吊在高处,使法轮功学员身体被悬空吊起,只让脚尖点地,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部承重在两只手上,时间短则几个小时,长则达几天几夜,受刑者,轻则痛的汗流浃背,重者痛昏死过去,甚至造成身体残疾,有的很多年后都无法恢复。是一种非常惨无人性的犯罪手段。多数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此刑,以下列举几例。 1、张佩云,女,六十多岁,家住攀枝花市枣子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中午,张佩云正在枣子坪路上行走时,被攀枝花市两个国安特务绑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一到公安局,恶警就用手铐把她铐在椅子上。等天黑以后,恶警用黑布袋把张佩云的整个头部套着,弄到盐边县金谷酒家折磨,吊铐她长达九天九夜,九天里,一刻也不准她合眼,一闭眼,恶警田萍就用冷水倒入她的胸前,使她的衣服整天都没干过。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张佩云非法开庭。开庭时,看到张佩云与被绑架前判若两人,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降到八十斤,完全是皮包骨,浑身发抖,出现生命危险状态,法院不敢在预定的地点开庭,把她送回市看守所会议室,非法判张佩云九年六个月重刑。张佩云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 2、徐浪舟,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九时,徐浪舟正在涂料厂上班,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秦刚、邹勇军、孙支文等十多人身着便衣闯到厂里,不出示任何证件,用黑袋蒙住徐浪舟的头,就将他绑架到盐边新县城B区金谷酒家。原来,攀枝花“六一零”怀疑是徐浪舟曝光了攀枝花警察系统暴力取证、刑讯逼供的内幕。恶警秦刚、邹勇军等借机打击报复,将徐浪舟吊了一昼夜,接连三天不让他睡觉,轮番上阵、昼夜不停提审折磨,并采取先强迫已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的徐浪舟签字、再填写内容的手段,伪造诬陷“证据”,而且弄虚作假的将讯问时间填成每隔四小时提审一次,地点填写为盐边县公安局。 3、王小会,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攀枝花市公安局以邱天明为首的恶警,绑架了大法弟子王小会(女,当时二十岁),邱天明等恶警用两副手铐把王小会双手反背吊铐在花窗上,脚尖点地,背部不能伸直(叫鸭儿浮水)。这样吊铐王小会四天四夜。 田萍、漆丽等恶警还轮番暴打她。田萍用伞打她,伞布打烂后,又用晾床单的铁衣架打,把她打倒在地上后,田萍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踩她的腿,她腿上被踩呈紫色皮鞋脚印。几天吊打,王小会腿部、腰部及全身都呈青紫色,惨不忍睹。 4、滕长芳等,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攀枝花市国安大队恶警将西区胡秀芬、滕长芳(七十多岁)、聂荣芹、刘秀珍等七名老年女大法弟子绑架到格里坪(四二四火药厂)附近一个偏僻的招待所内刑讯逼供,摧残。恶警使用的酷刑有:老虎凳、铁椅子、双手反铐再用军用布带捆绑手臂吊至招待所的铁窗上、双脚戴上脚铐、脚尖粘地、一直吊至大法弟子昏死过去才放下来。 5、陈鹤琼,女,五十多岁,攀枝花市仁和区丝绸公司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她被仁和公安分局国保人员直接从家中绑架,并非法强行抄家。 在仁和公安分局,副局长周鲁荣对她进行暴力取证,用吊铐把她吊在窗子上三天三夜。那几天天气比往常冷,半夜一名警察用玻璃杯往她身上泼冷水,一天只准吃一顿饭。后来就说要带她到弯腰树看守所,结果是用了一块红布将她的双眼蒙上带到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将她的两手反吊铐在窗子上一天一夜,强迫陈鹤琼承认他们编造的“证据”。 6、高文敏,男,五十三岁,矿务局技校老师。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晚上九点钟左右,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恶警邱天明等人闯进高文敏家,到处乱翻,并将高文敏绑架。劫持到西区公安分局,两个恶警把高文敏双手反背吊铐起后审问,边问边毒打,并轮番对他拳打脚踢,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才住手,吊打他长达十四小时之久。 7、廖晓辉,女,攀钢职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攀钢女职工廖晓辉上班时,在办公室被国安人员强行绑架,关在弯腰树看守所。晚上,她被“提出”监狱,市国安特务把她绑架到一个陌生地方。廖晓辉在一封信中写到:“我身体胖,他们把我悬空吊起,进行恐怖的精神折磨——突然关掉所有的电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然各种怪叫声此起彼伏;好几只手突然向我身上乱抓乱打乱摸;好几个装成鬼魅的影子打亮打火机,在我的眼前窜来窜去,同时发出各种凄厉的怪叫。胖胖的身体被悬空吊了三天三夜,眼前晃着鬼魅的影子,耳边响着各种鬼叫,身体被突然袭击式阵阵乱抓乱打…我在极端的恐怖中崩溃了,在他们的酷刑威逼下说了很多我从来不愿意说的话。他们强迫我出卖学员,放弃修炼”。 8、冉龙珍,女,六十岁,家住仁和区田坝村上田坝队。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中午,攀枝花市仁和区村民冉龙珍、苟俊珍、蒋光富三人同去仁和区大龙潭乡的火山讲清真相,被当地一名青年男子恶告,仁和国保恶警杨凯亲自动手将老年妇女冉龙珍吊铐在铁窗上,脚尖点地,杨凯动手对冉龙珍扇耳光,并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国保大队女警察倪顺萍也动手对冉龙珍扇耳光,并对冉龙珍泼冷水。 四月二十日早上,仁和区公安分局局长聂建,为了使正在遭受酷刑折磨中的老年妇女冉龙珍更痛苦,亲自将吊铐冉龙珍的手铐往上升,在警察对她精神上的侮辱和肉体上的酷刑折磨中,老年妇女冉龙珍已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吊了二十个小时左右,冉龙珍出现了生命危险,恶警才把她放下来。经弯腰树看守所医生检查后拒收,于当晚被家人接回家。四月二十二日,又被仁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勒索二百元。 9、谢文英,女,六十三岁,攀枝花市西区原河门口商场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傍晚,市公安局以邱天明为首的恶警将坐在二路公交车上谢文英、聂华、王小会一同劫持。将她带到市局六一零办公室进行长达四天四夜的惨无人性的酷刑折磨。 他们七、八个人断断续续轮番暴打她,直到深夜,见仍无所获,就将谢文英带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大楼走廊尽头花窗处,把她用两副手铐反背吊铐在花窗上,叫“苏秦背剑”,脚尖点地,背部始终不能伸直,直到第二天早上的八点半,西区分局提审时才将她放下来,二个多小时后仍无收获,市公安局恶警邱天明,廖某某(女),秦刚、张柏林,西区分局的任玖平,罗和平、仁和分局的张洪太、崔福利等人用两副手铐将谢文英“大挂”在市六一零的临时提审室里。“大挂”即:将两手分别吊铐,两手分开至极限,且脚尖点地。还故意吊铐在窗风钩处,使她背部紧贴在风钩上,刺得她钻心的剧痛。此后恶警秦刚还特意来将手铐提得紧紧的。谢文英只觉手铐和腕骨连在一起,致使双手虎口神经严重受损。 恶警张柏林等他们暴打谢文英后,正要用燃着的烟头烧她脸部,不知什么事发生了,被一警察从背后拉走。这时攀枝花市荷花池六一零国保大队的某某想用伪善动摇她的意志,走进来无耻的对她说:“谢大姐呀,看来你被打得着实不轻呀,可能你现在思想上想不通,为什么跟你儿子年龄一般大的年轻人这样狠的打你呀!” 恶警的阴谋未得逞,所以一直把她吊到晚上零点,又将她解下,吊铐在花窗上。在这期间,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后来天天如此,白天大挂,被非法审讯,晚上反背吊铐在花窗上,整整四天四夜的毫无人性的残酷折磨。后被非法关押到盐边看守所。他们并不死心,叫狱警安排犯人罗会看管她。 谢文英被非法关在盐边看守所五十二天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四川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由于酷刑折磨使谢文英两手虎口神经失去了知觉,到劳教所一年多后,两手大指头才使得上一点点力,左肩臂至左手,整个肩部都抬不起来,无力,麻木。二零零三年二月份开始了揪人心肺的剧痛,到二零零三年夏季,因谢文英手实在疼痛难忍,一位叫周慧勋的功友在给她热敷时发现她的左手臂肌肉已经严重萎缩,很明显的看到左手臂比右手臂细了一大半,从劳教所出来时左手仍抬不起来,整只手臂都不能往后边伸一点点。回来后谢文英开始坚持炼功,才渐渐恢复。 10、游元章,男,攀钢职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攀钢职工游元章在清香坪广场被警察绑架,他在车上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立即用脏毛巾往他嘴里猛塞,当即把门牙塞掉一颗。把他关进弯腰树看守所后,看守所的刑侦队长张德新用铁钳子打他的手背,刘国祥用脚踢他的屁股。二十八日恶警又把他的头用黑口袋蒙上,弄到一个农家乐顶楼上。从上午九点左右,把他铐上手铐悬空吊起,段清指使孙鲁宁、黄建军抓住游元章的两只脚往下拉。游元章疼痛难忍,手铐卡进肉里,手腕的肉被卡着的手铐全部拉烂,痛昏过去。三个歹徒把他放下来,用水泼醒,泼醒又悬空吊起来,下午三点时,拨开他的眼皮看不行了,才放下来。他摔倒在地上昏迷不醒,送盐边医院抢救。后来段清、孙鲁宁、黄建军三个歹徒怕担责任,才把他绑到盐边看守所关了三十七天。罚款二百元后才放人。游元章的手指四个月后才有知觉,手腕至今还有硬包。 11、张兴才,男,五十九岁,彝族,攀枝花市仁和区国土局病退干部,家住盐边县益民乡(红格)长坪村店社。在修炼大法前,张兴才的双腿已近瘫痪,拄着拐杖行走都很艰难,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得以康复。二零零四年三月,张兴才被攀枝花市公安局绑架,关押在盐边县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盐边县国保大队多次从看守所提出张兴才进行酷刑折磨,暴力取证。恶人将张兴才双手铐起来,连续吊在窗栏上三天三夜,只有脚尖触地。国保大队的恶警们对张兴才刑讯逼供:拳打脚踢、扇耳光、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狠打他的脸,还将矿泉水瓶嘴使劲往他嘴里塞。打得他鼻青脸肿,满口流血,被折磨得一次次昏迷、不省人事。晚上天空下起了雨,雨水淋湿了他的全身,寒风刮得他整夜颤抖。可国保大队六一零的恶徒们还轮番对他进行折磨。当张兴才昏迷过去后,国保大队的恶徒在刑讯笔录上强行拉过他的手指按了手印。 当恶警们从窗栏上放下他时,张兴才已不能站立,两腕被吊得血肉模糊。送回看守所后,张兴才已不能行走,在监室里只能爬动,一度送医院住院、抢救。即使已被迫害到这种程度,六一零恶徒觉的材料不够,仍多次叫其他犯人将张兴才背出去刑讯逼供,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 恶警制造假材料后,二零零四年十月在盐边县法庭非法开庭,张兴才是由犯人背到所谓法庭上的,就这样被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 张兴才从瘫痪到修炼大法后,所有疾病痊愈;又在迫害中被六一零恶人折磨得再次瘫痪。家人多方奔走要人无果,后托关系、花钱送礼,过了近半年看守所才保外就医。后来被劫持到乐山沐川五马坪监狱迫害致死。 12、张贵超,男,四十多岁,米易县垭口乡农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米易县公安局柴发祥、刘兴云等六人将正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张贵超绑架到公安局政保科,被柴发祥用手铐将张贵超吊铐在楼道的栏杆上两天两夜,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然后被非法关押在米易县看守所一年零一个月,非法关押期间,张贵超遭到恶警的打骂、戴手铐,体罚,罚顶墙、罚站、面壁等酷刑折磨。被政保科向金发、杨梓华、柴发祥等栽赃陷害,罗织罪名;张贵超被米易法院(当时的法院院长是唐炬洲)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四川省德阳监狱遭受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后因病去世。 13、廖远福,男,四十多岁,米易攀莲镇水塘村五社人。 二零零零年底,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米易公安局非法抓捕,政保科刑讯逼供将廖远福吊打三天三夜,后判劳改十年并送德阳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一零年底回家。回家后身体一直没有康复,经过长期病痛折磨,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离世。 14、王光志,男,六十三岁,攀枝花市攀钢新钢钒废钢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王光志被恶警查到了讲真相的信件,马上就被非法抄家和绑架。恶警将他绑架到盐边县金谷酒家进行殴打,手段极其残忍,随后将他吊了三天三夜,并将大法师父的法像放在他的脚下。王光志绝食三十八天,遭恶警强行灌食并把门牙都撬松了。王光志被非法判刑二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时才送回家中看管,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离世。 十五、倪正书,仁和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四月倪正书在家中被绑架到仁和区公安分局刑讯逼供,铐在门架上,吊铐脚尖点地,从五日下午吊到八日,被逼供,警察粗暴骂人,倪正书被吊的大汗淋漓,双手失去知觉昏迷过去,双脚被吊肿(一年多后手指和两边臂膀都没知觉);被关押到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七天。 (二)毒打 1、罗俊玲,女,三十九岁,凉山州会理县政协委员,糖果厂副厂长。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罗俊玲因讲法轮功真相,被攀枝花市恶警非法抓捕,关进攀枝花市看守所。刚进看守所不久,罗俊玲被两次夜间“外提”到五十一(地名)的“沁园山庄”。期间被国保恶警张柏林,田萍(女)等轮番折磨:多次吊铐几天几夜、用打火机烧手心脚心,用树枝戳脸部穴位,用带铁腿的凳子凶残地打她,直到铁凳被打得散了架,最后将无凳面的铁架子干脆套在她头上,用尽残暴卑鄙的手段,她几经昏迷,又被冷水浇醒。坚强的罗俊玲除了劝善,未提供任何恶人想知道的信息,恶人用尽最残酷的手段,却连她的名字都未能知道。当放下时,罗俊玲几乎无知觉了,监中医生慌忙赶来粗略的检查了一下,才被放回看守所。到看守所时,罗俊玲已被摧残得几乎无法行走,全身乌青,目光呆滞;看守所都怕承担责任,不想收下。因吊的时间过长,直至半年后,罗俊玲的手都还是冰凉麻木的。 2、刘国兴,男,攀钢冶金学院(现为四川省冶金学院)教师,五十多岁。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恶徒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大打出手,在五个小时以内毒打他五次,鼻梁被打断,血流不止,多处受内伤,并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3、罗杨生,攀钢动力厂工人,男,六十二岁。二零零六年农历新年,在攀枝花市看守所里,因罗杨生不答应恶警的要求坚持炼功被毒打,他绝食抗议九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看守所恶警叶臣亮、皮军、熊天暴打罗杨生,当即将罗杨生左肩的肉皮踢掉一块,左胸被踢打出内伤。恶警还用手狠狠的扇罗杨生耳光,使罗杨生左耳丧失听力。 4、蒋贤凤,女,六十三岁,湖南人,原攀枝花齿轮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小宝鼎保卫科的恶人跟踪、绑架关押在攀枝花西区矿务局宝鼎公安分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搜身。她质问“为什么抓人?什么证据?”他们另外在其它地方拿来的三张粘贴就算证据。她不承认,他们就用恶毒的手段对她施暴,蹲马步、洗冷水、往脸上吐口水、脚踢、用恶毒的语言骂她咒她。为了制止他们行恶,她逃出公安局大门。刑警大队指导员张大忠抓住她带回了办公室,恶狠狠地说:“你差点把我的奖金弄掉了。”随即用手枪对准她的头部。她毫无畏惧地说:“你打死我。”他威胁说:“不打死你,我要折磨你。”就这样他们又用同样方式再次施暴到深夜。张大忠还将她身上的九十多元钱搜走。 当被送到大宝鼎拘留所,刑警徐进东要她在门前喊报告,她拒绝。他威胁说:“不喊报告,睡觉时没有被子盖”。当天下着雨,拘留所房间潮湿,冬天又很冷,他们不给被子,强行在拘留所关押了两天。在第二天他们强行让她按手印、照相。她拒绝照相,张大忠就将她的双手分铐成大字型,铐在拘留所的铁栏杆上,扯她的头发,将外衣拉链也扯坏了,强行照相。由于此照片照出她受迫害的样子,他们怕曝光,又强行重照。采取的手段更残酷,打耳光,张大忠在她身后将她的头发提起离开地,用力往下蹬,只听见颈椎骨“咵咵”响。张大忠又叫来一个又高又胖绰号叫“崔鬼”的打手进来,狠狠地打她耳光,抓着胸前的衣服将她提起来,凶狠地说:“你说不说?”然后将手指并成“刀型”往她脖子上砍,又用一块硬板条往她的头部中间砍,只听“当”的一声。他们怕出事吓的赶紧抱着她的头使劲揉,然后把她送回拘留所。 5、罗自容,女,五十九岁,内江人,攀钢退休职工,家住攀枝花市南山。二零零零年元旦,罗自容被绑架。元月十四日下午,罗自容被恶警袁斌、鲁茂淑(女)和另一年轻人非法提审,袁斌用盐边县看守所大门口水泥墩子上的铁链条捆绑她绑不紧,就动手强行脱掉她的棉衣和毛衣,铁链条中间从她脖子后面搭到前面,又从腋窝拉到后背去,从两肩分别缠绕两只手,然后再把两只手在后背绑在一起。铁链子两头用绳子接头(绳子都断了两根),在捆绑时,那个年轻恶警使劲把她两只肩膀往后掰,袁斌绑时用尽全身力气从背后把她的手往上提,又用穿皮鞋的脚踢她两大腿,还用脚踢掉她的鞋。那年轻恶警还说:“把狗放出来”,还想用恶狗来咬她。这样折磨她三个多小时,折磨到晚上七点。 元月十五日上午,罗自容又被恶警袁斌和国保大队长非法提审,袁斌又强行把她棉衣和毛衣脱掉,用铁链子使劲把她双手反背绑起,又是拳打脚踢。朱队长伪善地和她拉家常,背后指使袁斌对她动拳脚。 两天折磨下来,罗自容被恶警袁斌等人打得两肩青一块,紫一块,大腿两侧全是青的,在盐边县看守所关了三十天才放她回家。并勒索其家人二千元保证金取保,一年后才把保证金退她。三年过去了,罗自容手腕上被袁斌铐的伤印还清晰可见,足见他当时下手之狠毒。 6、倪加祥,男,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莲花村新村农民。二零零四年三月三日凌晨四点,倪加祥去公交车站贴传单被两名蹲点的联防队员发现,他们用手机迅速联系了用重金收买的在附近活动的五名地痞、吸毒分子来帮他们将倪加祥双手反铐在电杆上,脱掉他的双鞋和外裤,对他百般辱骂和毒打,他们不停地扇他耳光,用膝顶他的腹部,用脚朝他身上乱踢,用警棒狠狠地打他头部以下的地方,其中一名地痞为了多领赏金,建议同伙用菜刀砍掉倪加祥的双手未果,他们不停的毒打倪加祥半个多小时。直到仁和派出所接到他们的请功电话开车赶到时,倪加祥已被打成重伤。之后和蒋光富一起被判刑,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7、陈启荣,女,米易县丙谷人。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发真相资料时,被丙谷派出所恶警绑架,戴上手铐十多个小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米易看守所。第三天,政保科科长向金发和恶警柴发祥把陈启荣悬吊铐在办公室窗户上,强行逼供,吊得陈启荣手脚麻木肿胀,手的肉被手铐铐进很深,疼的眼冒金星,全身是汗。在身体疼痛难忍时,恶警逼迫陈启荣画押,陈启荣不从拒绝画押。第四天,恶警刘兴明逼迫按手印,陈启荣仍然不配合。刘兴明就狠打耳光,当时打出很多鼻血,又强逼陈启荣顶墙,恶警用脚踢,把陈启荣的脚踢肿,踢倒在地,抓起来抓住陈启荣的头发往墙上猛撞,前额被撞肿。 第五天,恶警强行陈启荣按指纹,陈启荣不配合,恶警们又罚顶墙、暴晒来折磨陈启荣。他们还利用其他犯人将陈启荣按倒在地,戴上铁铐,强迫按下指纹。还有一个女恶警穿高跟鞋踩着陈启荣的脚,用力来回旋。看守所所长吴学明在陈启荣后背猛击一掌,更加疼痛。 8、张玲,女,一九六二年出生,泸州人,原攀钢职工。二零零一年十月做真相资料,被攀枝花西区分局跟踪,市六一零和西区分局来了几十人实施绑架,随身带的私人财物被洗劫一空。当时还有另外三个法轮功学员都关进了盐边看守所,经常几个学员被强行带到盐边“金谷酒家”提讯,毒打、吊铐,十几个恶人一起恐吓。 9、邹燕、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东区向阳东村八十五附十四号。攀钢新钢钒股份公司动力厂给水车间新区工段。二零零二年七月,邹燕同两位功友去得石镇向世人讲清真相。遭得石镇森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搜身,搜包,非法拘押财物(收走手机,雨伞等,现在弄弄坪国安处,至今未还)非法拘留两天,不给饭吃,刑讯逼供。警察将她们三人轮流用手铐吊在楼梯上,脚尖离地。几个男人踢她们的脚跟,发出一阵阵惨叫声。邹燕的右手背皮开肉绽,至今留下一块伤疤。右手臂被拧伤,好长一段时间抬不起来。所长用皮带,粗皮管将邹燕大小腿几处打得乌黑。恶警张柏林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将她额头打了一个包。 原弄弄坪国安袁斌将邹燕吊铐在窗框上,双脚被手铐铐上,脚尖离地,又踢腿又打脸。用带刺的草打脚背,脚背马上就红肿了。一个北方口音男子说:“你不说传单哪来的,打死算白死,随便我们说,公安局是从来不负任何责任的”。并在她背上狠狠打了一拳……。事后,她们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邹燕被非法关押二十七天) 10、韩应成,男,五十六岁,仁和区布德镇农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刑警大队队长吴应康、小起两人强行将韩应成反铐抄家,在场还有杨凯、宋启安等人,韩应成被绑架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外提三次刑讯逼供,经历了残忍的酷刑折磨。有的恶警用竹木棒敲打他的大脚趾甲至血瘀,有的用手狠打他的脸部、有的用手道拐猛击他的牙腮面部,恶警们对韩应成进行虐待、人格侮辱、殴打,三十六小时不许他合眼,不准他喝水,不准他上厕所等残酷折磨。 11、关学植,男,六十九岁,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中心村七社农民。 二零零零年三月关学植进京上访被绑架回仁和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间,被崔福利强行没收经文,并被他用约一公分直径粗的木棍猛击其头部、肩部、臂部等处,之后到晚上的十二点后,刘贵川、崔福利(外加二个女警察陪审),他们每晚将关学植绑架到楼上的审讯室,罚蹲马步,只要稍一动,他们手脚并用,拳打他背,手掌打他耳光,脚猛踢他腿和脚,轮番摧残他,打他的是刘贵川、崔福利,每次折磨到二、三点钟,连续三个晚上。 12、关学和,男,一九五四年出生,攀枝花仁和区新华人(现为布德镇中兴村海宝山组),二零零三年二月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弯腰树看守所,因他拒绝配合迫害,不打报告词,被武警打翻在地,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踢,几个兵一起毒打。当时他的肋骨被打伤,动弹不得,已经无力行走,被武警提着扔上了去劳教所的车。 13、段晓玲、女,攀枝花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职工,一九六七年出生。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晚,段晓玲因散发真相资料,被市国保恶警邱天明绑架到市公安局,邱天明和另一名恶警拳打脚踢、罚蹲马步等方式暴打她三至四小时。随后被攀钢国保科袁斌、单位保卫科人员胡勇吊铐在保卫科,打骂折磨一晚上,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到弯腰树看守所,几天后段晓玲又被劫持到盐边看守所遭受迫害。 同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七点左右至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六点左右,被邱天明、袁斌及一些不知名的打手进行刑讯逼供,连续拳打脚踢、拳击眼睛、打耳光、用粗树枝作棍打,皮鞭抽、用衣服把头蒙住打,打手们将段晓玲的双手铐住后,打脸、打背及大腿等酷刑。打手们几天后又反复暴打段晓玲的旧伤处,多次被打得奄奄一息,身体疼痛难忍,拳头打在头上,脑袋顿时不知东南西北,脸上打得肿得像熊猫,身体到处是大片大片青一块、紫一块呈紫黑色的瘀血。其间又被打手朝脸上吐烟圈薰,抓乳房一次,一个女警在其他恶警的唆使下把大法师父照片放在段晓玲内裤里来侮辱、羞辱她,刑讯逼供十几天。 (三)长期戴上几十斤重的脚镣和手铐或戴戒具 1、陈进,男,四十二岁,攀枝花市攀煤集团公司第二中学英语教师。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攀枝花宝鼎公安分局一科的恶警肖杰、郑军(音)等一伙人对陈进进行了第一次绑架迫害。陈进被非法拘押在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长达一个月,在非法拘押期间,陈进因不背监规被所长和一姓刘的狱警罚戴几十斤重的脚镣近一个月。 2、陈荣,女,一九五三年出生,攀钢企业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七月再次进京上访,在弯腰树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在看守所里面炼功,遭到被加戴戒具(几十斤重),浑身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罚暴晒,走圈等各种迫害。 3、陈祥芝,女,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五日生,吉林人,原攀枝花矿务局工会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陈祥芝进京上访,被遣送到攀枝花西区拘留所关押,她绝食抗议,第十天被转到弯腰树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一个多月里强制背监规,不准炼功,用铁丝捆成一束来抽打,戴戒具(龙抱柱几十斤重)。一个星期后一个明白真相的死刑犯在临刑前请求狱警摘除了她的戒具。 4、罗玲珍,教师,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东区大花地七村。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上十一点多钟,警察认为的“敏感日” ,罗玲珍再次被强行刑事拘留在市看守所三十天。这期间八号室狱警赵敏(女)以她不背监规为理由,强行给她戴三十八斤重的脚镣半个月,并用竹板条(约长35cm、宽三,5cm、厚零点5cm)不停的抽打她的左手臂,(打成乌紫色)直到竹板条打断为止。 5、罗秀梅,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原攀钢集团机制公司液压分公司工人。因修炼法轮大法,遭受攀枝花市攀钢公安分局、攀枝花市看守所胡小川、曾小敏、师洪波等不法警察的残酷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罗秀梅被送进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因为坚持炼功,看守所所长指使犯人给我戴了一副三十八斤重的脚镣。第二天她继续炼功,被戴了背铐(两只手交叉放在小腿部位,背铐将双手固定铐在小腿部位不能移动,人二十四小时弯曲无法直腰站立或躺下),铐在她手腕的骨头上,很痛很紧。当天手肿得非常大,痛得她无法睡觉,坐了一宿,后来才换了一副大的背铐。当时在弯腰树看守所受迫害的有米易县的李慧琼,攀枝花市供电局的赵凤英等因坚持炼功都被强迫戴过三十八斤重的脚镣。 不久,罗秀梅被转到九号室,每天都要受到犯人们的攻击。由于戴着背铐,行动不便,号长张某不准任何人帮她。铺床时罗秀梅只好一点一点吃力去做,吃饭时,碗放在地上的右边,左手绕过右腿下的膝盖处,头勾到膝盖处用勺子一点点的吃饭。最艰难的是上厕所,左手绕过裤裆后一点点拽右边裤子,或相同的方法拽左边的裤子,光拽裤子就得花费十几分钟,走路就像没有腿的残疾人一样一点点的在地上挪动。因坚持炼功,被恶警胡小川欺骗顶墙(脚离墙两尺左右,身体弯曲九十度,头顶墙,全身重量靠头顶墙支撑),说只要顶一个对时就可以炼功了。有一次胡小川叫罗秀梅到门口顶墙,戴着脚镣不一会儿累得蹲在地上。罗秀梅被戴背铐一个月左右,顶墙一个月左右,脚镣到三月六号攀钢公安分局提她到三医院鉴定没有精神病时才摘掉。罗秀梅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了六十九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再次去北京上访,又被非法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在看守所被强制戴三十八斤重的脚镣, 6、温跃超,女,一九六三年出生,攀枝花市仁和区新华中学教师。大约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温跃超被仁和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提审,遭受毒打后,又给她们戴上三十八斤重的脚镣,背铐(两只手臂交叉放在小腿部位,背铐将双手固定在小腿部位不能移动,人二十四小时弯曲无法直腰站立或躺下),当温跃超因打扫满地食物到看守所恶警胡小川跟前,她问温跃超炼不炼,温跃超说要炼,就被她如法炮制,直到一死刑犯跪地向她求饶,才解开温跃超的背铐,脚镣是释放时才解开的,这次迫害大约持续十五、六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温跃超再次因进京上访,被仁和公安分局张洪太、崔福利再次非法关在弯腰树看守所。因拒背监规,被恶警把她和董孟久、胡秀莲三人和别的一些杂犯罚站一排,拿来一大把手指粗的竹棍,没背一条打一棍,每人都被她狠狠的抽打了三十八棍,后将董孟久等人罚做俯卧撑,罚温跃超跳蛙跳,不知跳了多久,快下班了,又给温跃超加上三十六斤重的脚镣,背铐也如前面一样的“穿山铐”。 后温跃超和万淑芳因不背监规又被胡小川一顿暴打,还用高压电棍电她们二人,两人被戴三十六斤重的脚镣,背铐(也是“穿山铐”),围着看守所的内院约二百米不停的转圈圈,温跃超被罚了五圈半,三、四月攀枝花的太阳还是挺大的,且经过的狱警还要喊报告,否则不是招来谩骂就是毒打,到下午六点过才叫她俩进进去。十多天后,温跃超的手肿了,胡小川把铐她的背铐解开了,因仍不背监规,胡小川又在三十六斤重的脚镣上再加上三十六斤,共七十二斤重的脚镣一直到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走出看守所时才给她解开。 7、姚佳秀,女,一九六七年生, 原住五十一巴斯青。二零零零年七日十六日,姚佳秀被仁和公安分局六一零警察 刘桂川(已调入市交警支队)、张洪泰(已调入金江派出所)、崔副利等人诱骗到仁和公安分局绑架后,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九号监室,狱警是被告人胡小川。被抄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弯腰树看守所里,姚佳秀因坚持炼功被警察毒打,戴脚镣,恶警胡小川叫关在九号室的所有炼功人(九人),惩罚做俯卧撑定式。法轮功学员不做,恶人就用一米长,一寸宽的竹块毒打九名法轮功学员,竹块打在姚佳秀的头,后来又往她眼睛部位打来,打在她眼睛上面的眉骨部位时竹块打断了。她和罗援朝,侯启英共三个法轮功学员戴两副共重七十六斤重的脚镣连铐在一起,强迫她们拖着沉重的脚链绕圈,在烈日下曝晒,绕场子长达三个多小时。 二十六日上午,她们三人仍然手和脚连铐在一起,恶人指使八个男犯人和叫孙平的女犯对她野蛮灌食。罪犯孙平在灰面糊糊里加了小半袋食盐用于灌三人。使姚佳秀的腹内烧得疼痛难忍,差点晕过去。三人分开单独铐,脚镣重三十八斤,又强行的把她的双手和右脚上的小腿用一副手铐铐在一起,致腰无法伸直站立,更无法睡觉,戴了一个月后脚镣才解除。 8、王卫、男、一九七一年出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卫和妻子罗巧兰在湖南常德一个电话亭打电话,被攀枝花市国安六一零”国安人员绑架,并强行绑架回当地关押在弯腰树看守所,王卫在弯腰树看守所被关押期间被非法外提,就象对待黑社会人员一样蒙上黑布头罩,绑架到盐边一农家乐,双手吊铐在窗户防盗栏上,一天一夜,不让睡觉进行迫害。后由于王卫拒穿囚服,又被强制戴三十二斤脚镣,在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又被非法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劳教二年。 (四)暴力灌食 1、耿德新,原在武警四川总队攀枝花市支队服现役,警衔为上尉。因坚持信仰,被强行“复员”回乡。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便衣特务在火车上绑架,当晚被关到攀枝花市米易县看守所,遭毒打并铐上背铐呆了一夜。第二天被转到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因不配合“提审”,被攀枝花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张×暴打,后绝食抗议,第五天时被暴力灌食,行恶者用老虎钳把他的嘴撬开灌入流食。第二天,攀枝花市东区国保大队女大队长田萍和两个大汉到看守所给他戴上脚镣手铐,就象对待黑社会人员一样蒙上黑布头罩,把他秘密弄到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五十一(地名)一个叫“沁园山庄”的地方刑讯逼供,遭电击、吊铐、毒打一夜。在同一地点遭遇暴力折磨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龚文友、龚官雷、陈玉、吴四海等人。当时他随身携带的七千多元储蓄卡和手机等物品被抢走。 2、罗玲珍,教师,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攀枝花市东区大花地七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八点左右,流离失所的罗玲珍和弟弟罗晓星,在老家湖南省常德市汽车北站马路上被攀枝花市国安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邱天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张柏林绑架。后来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看守所,在途中遭到张柏林毒打。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上年,罗玲珍被绑架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值班女狱警是曾小敏。因路途劳累不想吃午饭被曾小敏下午喊来几个男犯人,把她拖到一个铁床上,将她的双手双脚分铐在铁床上,腰部也铐上铁铐。几个男犯人捏她的鼻子强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午,罗玲珍再次被绑架到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3、罗巧兰,女,一九七一年出生,十九冶职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罗巧兰与丈夫王卫在湖南常德一电话亭处,被攀枝花市国安六一零”国安人员邱天明为首的恶警绑架,并强行劫持回当地。由于是非法关押,罗巧兰拒穿改服,就被宋大队长强制戴三十二斤脚镣。期间不准卖给大法弟子纸笔,无法上诉,罗巧兰为了抵制恶警的迫害,进行了为期八天的绝食。在绝食期间,弯腰树看守所李警官(女)每天带领八个男犯人拿着开孔器撬开罗巧兰的牙齿,二个男犯压住双手,一个捏住鼻子不让呼吸,一个压住脑袋不让动弹,二个男犯压住双腿,一个拿稳灌食的工具,一个用半生不熟的玉米粉强行灌食,每天把罗巧兰浑身灌的湿透了方肯罢休。由于灌食没有进展,恶警又利用大法弟子的善良,让犯人祈求罗巧兰进食,如果罗巧兰不进食,就处罚犯人,所以罗巧兰在伪善的欺骗下停止了绝食。在弯腰树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又被非法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劳教二年。 4、罗秀梅,女,一九七四年出生,原攀钢集团机制公司液压分公司工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罗秀梅被送进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因抗议自己的大法经文被非法收走,罗秀梅被野蛮的灌食,警察师洪波指使五、六个人把她摁倒在地,按手,按头、按脚以及腹部,七手八脚,罗秀梅的头发,衣服,胸罩上都沾满了那种白色糊糊,嘴也被撬烂了。不多久,罗秀梅开始拉肚子,由于戴的脚镣不方便解手,弄在了身上。换上了干净裤子,又弄脏了,一直重复了五六道,直到没有裤子换了,第二天才摘掉了脚镣。这次迫害严重地摧残了她的身心,出狱后罗秀梅在三楼兑帐后,却无法下楼,两腿都不听使唤了。 5、辜兴芝:女,六十四岁,米易县回龙镇农民。 辜兴芝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被警察绑架,后被送到米易看守所。辜兴芝绝食抗议迫害,遭野蛮灌食一个月,十月四日早被送到医院抢救,晚上含冤而死。 6、赵凤英,女,六十岁,攀枝花市电业局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三次进京上访,被攀枝花市驻京办绑架回攀后,被非法关押在仁和区拘留所,为抗议非法关押,进行绝食。 在她绝食的第三天,在刘贵川、张宏太的指使下,恶警崔福利亲自上阵,还调来五、六个武警,令他们俩人按腿,两个摁手臂,一人按头,还一人死死摁在靠背椅子上,进行野蛮灌食。到第五天,邪党人员们又如法炮制,五、六个武警把赵凤英挟持到仁和卫生院,将双手、双脚绑在床上,门口有恶警把守,强行输些不明药物。 (五)长期不让睡觉 1、梁淑芳,女,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生,乐山夹江县人,攀枝花劳务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八日,梁淑芳在家中被绑架,东区公安局李田平以她转送资料为由,在东区国保大队连续五十多个小时不让她睡觉,逼问资料来源,然后在看守所关了九个多月,被判三年,关到简阳女子监狱。 2、牟建昌等:(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多,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邱天明、张柏林、段清、邹勇军、黄涌津等七、八人先后闯入枣子坪片区余川程(五十五岁)、牟建昌(六十二岁)、刘世波(四十八岁)等女大法弟子家,非法抄走她们的私有财产,并将她们绑架到东区大渡口派出所六楼进行迫害。 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恶警们用双层黑塑料袋将她们的头蒙住,铐上手铐,秘密绑架到攀枝花市盐边新县城金谷酒家二楼、三楼迫害。二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金谷酒家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酷刑折磨,四天三夜不让这些大法弟子睡觉,吊铐、毒打、长时间绑在老虎凳。 (六)往嘴里塞便纸、脏布 1、谭海燕,女,四十九岁,攀钢朱矿职工。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九时,谭海燕正在家中,被攀枝花市国安特务伙同攀钢朱矿保卫科、马家湾派出所的贾崇学、万成文、张鑫志等十几人绑架。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的九号女监室,中午吃饭时间,大法弟子谭海燕喊了三声“法轮大法好!”恶警曾小敏听到后,训斥同一监室的犯人说“为什么不捂她的嘴?……”恶警曾小敏用“株连”的邪恶手段,惩罚全监室的人罚站,身患心脏病的人也不放过,从中午站到下午三点多钟。在站的过程中,在曾小敏的教唆下,每个犯人必须轮换动手毒打辱骂谭海燕,如不参与者,将遭受曾小敏的惩罚。曾小敏又唆使犯人用抹地的帕子(又脏又臭)强行塞在谭海燕的嘴里,犯人将谭海燕的私人床单撕成条,将谭海燕双手反背捆在背后。惨无人性的迫害持续了两天后,谭海燕的两腿被踢肿了,身上成了茄子色。 2、游元章、男、攀钢职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游元章在清香坪广场被警察绑架,他在车上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立即用脏毛巾往他嘴里猛塞,当即把门牙塞掉一颗。 (七)“死人床” 徐浪舟,男 ,三十九岁,原是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队警察,专职处理交通事故。 二零零零年,徐浪舟在自己家的户外炼功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在看守所内,被恶警迫害“上刑床”连续十三天,手和脚呈大字型被手铐固定在铁床上,胸部横绑粗铁链,二十四小时不能动弹,吃喝拉撒全在上面,人极度痛苦。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他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 (八)坐老虎凳 1、王安才,男,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延边人,攀钢动力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一九九九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被绑架,审讯中不配合签字就扇耳光;坐老虎凳连续三、四十个小时。最后转入弯腰树关了一个月、罚款一千元才放人。强行抢走的手机、MP3至今未归还。 2、李永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米易县国安人员及丙谷派出所的田维新在丙谷镇邓定银的带领下共七人,找到法轮功学员李永全(李当时在外面不在家),说找李永全有点事把其骗回家,就进行抄家。他们没有抄到任何东西,可是他们还是把李永全绑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三天。在看守所里,李永全遭到残酷的迫害。在关看守所的第三天早上八点钟,一个叫张亮勇的警察(警号为021252)审讯他,李不配合,于是被张亮勇按住李永全的头猛碰墙壁三下。李仍然不配合,恶警们要对李永全上老虎凳,叫来看守所内的七八个人把他按翻在地,张亮勇用穿皮鞋的脚使劲的踩他头,李永全的耳、鼻、口都被踩出血。邪党警察们不顾李永全的头部受伤,把他抬上老虎凳用刑,他的脚手全都青肿了,放下老虎凳根本无法动弹。一月二十五日才把李永全放回家。 (九)灌辣椒水、灌浓盐水 肖会再,男,四十岁左右,攀钢职工。二零零六年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被所长师洪波指使犯人强行灌食、被狱警李刚等打耳光,打得他嘴出了血,牙齿当即打松好几颗。 肖会再炼功,被犯人李波打耳光然后被他们多人按住不准炼功。大约四月二十九日他开始绝食抗议,四月三十日狱警李刚带领犯人中午对他强行灌食,肖会再因喊“法轮大法好”,被狱警李刚用脚踩他的嘴,然后给他灌非常咸同时又辣的面汤,灌后不停的拉肚子,上吐下泻,非常难受,象得了重感冒一样。下午,值班狱警带领犯人再一次给他强行灌非常咸同时又辣的面汤,他喊“法轮大法好”被犯人李波打击头部。在五月肖会再喊“法轮大法好”被犯人李波勒住脖子,同时一群人对他拳打脚踢。 (十)强制注射(灌)不明药物 1、刘本洪,男,七十三岁,米易县草场乡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在草场乡两岔河水库开法会,被米易县政保科向金发、杨梓华、周林、柴发祥和草场乡治安室周超等人绑架到县公安局,双手用手铐铐住吊在二楼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觉二十多个小时。后关押在米易看守所受尽折磨。由于不“转化”、不配合邪恶,在看守所被注射不明药物,经常头晕、呕吐,神志不清。于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二日放回家,在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八个月又八天。回家后,不明药物的毒素随时都反映到身体上来,折磨着刘本洪,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2、赵凤英,女,六十岁,攀枝花市电业局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三次进京上访,被攀枝花市驻京办绑架回攀后,被非法关押在仁和区拘留所,为抗议非法关押,进行绝食。 在她绝食的第三天,在刘贵川、张宏太的指使下,恶警崔福利亲自上阵,还调来五、六个武警,令他们俩人按腿,两个摁手臂,一人按头,还一人死死摁在靠背椅子上,进行野蛮灌食。到第五天,邪党人员们又如法炮制,五、六个武警把赵凤英挟持到仁和卫生院,将双手、双脚绑在床上,门口有恶警把守,强行输些不明药物。 3、胥斌,男,四十四岁,攀枝花渡钢厂职工。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胥斌与老年大法弟子徐天福在攀枝花红格镇散发真相资料,被当地一姓蔡恶人诬告。遭绑架关押在盐边县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攀枝花市公安局恶警赵锋将胥斌与徐天福转到攀枝花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又转到米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半的时间。 在米易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胥斌因炼功,被恶警殴打过、带过脚镣、手铐;胥斌的牙龈肿痛被强行铐在刑床上(死刑犯处决前专用);用扩宫器(妇科用具)将胥斌的嘴扩开,强行灌不明药物。 4、李桃芳,女,金江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四月,一天半夜被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政保科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弯腰树看守所两个月,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注入不明药物的同时被勒索五千元保证金。回家后头脑不清,走路恍惚。在绑架李桃芳的那天夜里,其女龙梅恰好在家,也被一同绑架,途中龙梅正念走脱,到目前为止,李桃芳母女两人下落不明。恶警从那开始居然丧心病狂发布通缉令。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限于篇幅,攀枝花恶警恶人残忍对待法轮功学员酷刑案例,每一种仅列举了几人,其实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同时受过几种酷刑折磨,在攀枝花,十三年来酷刑贯穿了整个迫害过程,恶警恶人对待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无论老人妇女,都是那样的狠毒凶残,是江泽民和中共把它们变成了人间恶魔,它们所做的一切必将在即将到来的审判和严惩中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