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前言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实施肉体与精神双重绞杀,中共广东当局、六一零、政法委、警察和司法等机构在此种灭绝政策之下,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而毫无顾忌的迫害法轮功,在所有关押场所(包括派出所、收容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精神病院等),普遍使用各种酷刑,将许多法轮功学员致残、致疯、致死。 尤其是广东三水劳教所、广州槎头劳教所、广州第一劳教所、广州第三劳教所和广东四会监狱、阳江监狱、梅州监狱和北江监狱,以及广东三水洗脑班(对外谎称“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广州黄浦洗脑班等迫害黑窝,酷刑之烈,触目惊心。 曾遭受多种酷刑折磨、后被营救到美国的深圳法轮功学员周雪菲女士说:任何一项酷刑就足以让你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却对我们几种酷刑同时使用…… 目录 一、随处可见的毒打 二、电刑:几万伏高压、多根电棍、湿水过电 三、各种各样的体罚 1、罚坐小板凳,长时间不让上厕所 2、长时间剥夺睡眠 3、冷冻折磨,女性经期尤甚 4、象“煎鱼”一样暴晒 5、长时间捆绑“盘腿” 6、综合运用多种体罚方式 四、各种各样的刑具 1、长时间吊铐 2、沉重的脚镣 3、戴上脚镣和手铐远距离“倒拖地” 4、珠海看守所的“坐飞机”和“十字架”酷刑 五、几种最可怕的酷刑 1、长时间将头按入厕所马桶窒息灌水 2、“五马分尸”酷刑 3、“伤口刮盐”酷刑 4、“人肉刑具”酷刑 5、“捆粽子”酷刑 6、现代“炮烙之刑” 7、空胃灌浓盐水的酷刑 六、性虐待与性侵犯 七、强行堕胎 八、药物迫害 九、综合使用多种酷刑的个例 1、深圳中学教师刘喜峰所遭受的酷刑 2、胡锦涛同班同学张孟业所遭受的酷刑 结语:迫害凶手因“酷刑罪”被国际起诉 一、随处可见的毒打 毒打、暴打,几乎每个被绑架、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这是中共最普遍采用的一种酷刑。 打手告白:“打死法轮功人员没有罪”。二零零一年,湛江市廉江看守一所二所管教恶警潘迎春、梁所长指使十三仓和二十一仓吸毒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黄莲娇、庞永红、刘丽清、林红、蔡志英、黄美芬、罗玲、温瑶等。罗玲被恶警戴上三十斤重的脚镣;黄美芬、温瑶在十三仓被监头刘剑平等七,八个人围攻殴打,拳脚满身飞,一天不知被打了多少次;刘丽清被二十一仓监头毒打。黄美芬在十三仓经常被监头刘剑平等七,八个恶人围攻殴打、恶警潘迎春还教她们打那些个只有内伤、表面没有伤痕部位,致使黄美芬一身伤痛累累。监头刘剑平说:“有人问为什么打人,就说你们炼功,打死法轮功人员没有罪……” 打手告白:“在精神病院里,打死人是不用负责任的。”陈卓颐(怡),女,三十二岁,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法轮功学员,常被评为优秀工作者。曾因上访在北京房山看守所遭手铐、烟熏等酷刑迫害,在广州沙河收容所遭电击,又被关到广东白云区豚河精神病院迫害,医生陈德智叫隔壁男仓三个吸毒的打手冲进来殴打陈卓颐,拳脚交加,一边打还一边说:“在精神病院里,打死人不用负责任的,还炼就打到你死为止。”她当时被打得全身多处呈紫色,肋骨剧痛,最后翻不了身,起床都需要人扶,后来因全身生满疥疮,已发烂,胀脓,才被放出去。一同被关的十四个学员也相继通通被殴打,全身都多处受伤,还有一个被打得当场晕过去。 惠州看守所:办好了死亡证明再毒打。杨光,安徽宿州市人,在广东惠州工作,2003年被恶警绑架到惠州看守所。恶警将杨光带到审讯室毒打,并且指使看守所的恶警及他的同仓犯人殴打、折磨杨光,用仓里做花枝的铁线捆住他的双手吊起,十几个人进行毒打,致使杨光遍体鳞伤。恶警们事先已经同看守所办好杨光因急病死亡的手续,准备打死杨光。当天晚上恶徒们毒打杨光,杨光大喊救命。当时被看守所一巡岗警察听到,过去问发生了什么事,并制止了恶徒们的行为,才使杨光免遭此劫。三个月后,杨光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三水劳教所遭受关禁闭,绑“老虎椅”,高压电棍电刑等残酷迫害。 陈多被毒打致死,警察说完成了一个“指标”。陈多,54岁,被绑架入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后仅10天,就被毒打致奄奄一息,4天后他带着满身的伤痛永远闭上了双眼,含冤而逝。陈多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网曝光后,汕头警方非常恐慌,对陈多的妻子进行恐吓威胁,威逼陈多的家人封口,说:“你丈夫人已被我们打死了,就因他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好不容易才完成一个指标(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指标),你还敢四处乱说?!找死?” 把陈多打死的看守所所长李惜强,因完成了“指标”,不但没有受到追查,反而在2008年下半年还被委以“重用”,升任汕头市国保支队副队长。 吴静芳临死前说:“他们太狠了!”吴静芳,女,1953年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曲溪镇寨内村人,2002年3月31日在揭阳市区被警察绑架,被东山某派出所恶警绑在椅子上毒打了一天一夜,已经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后被送到揭阳市第二看守所,又多次遭到恶警的集体暴打、毒打、长时间非法审讯、折磨、恐吓等。绑架不到十天,吴静芳即被活活折磨致死。全家人赶到火葬场看见吴静芳的遗体时,只见她睁大眼睛,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只脚的趾甲已脱落。知情者透露:吴静芳临死前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话:“他们太狠了!” 珠海看守所流传的话:“做花是累不死人的,打是能打死人的。”被珠海当局非法抓捕并判刑的六位清华大学毕业生之一的黄奎博士,后来避难到美国,他撰文描述了珠海看守所的超负荷劳动、酷刑和比“包身工”还差的生活条件。看守所用毒打手段强迫被关押人员生产塑胶花,被关押人员流传着一句话:“做花是累不死人的,打是能打死人的。”警察常说:“你们在这里死了,还不如一条狗!”法轮功学员袁征就是在珠海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 被毒打致残、致死的大量案例 罗红林,湖南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晚在东莞市张贴真相资料时被抓,并遭到残酷毒打,全身重伤。 龙观德,珠海工程承包商、千万富商,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八点多钟在东莞市东城区遭绑架时,被群殴致重伤,场面十分恐怖、惨烈。 何志维,珠海市某报关公司经理,2009年被湛江洗脑班恶人群殴致颈椎间盘脱出。2012年7月11日,何志维又被绑架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关押超过五个月,10月13日当家属去洗脑班见到何志维时,发现何志维再次被迫害致颈椎间盘三节突出。 林冰菊,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被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指使吸毒犯殴打她的头和下身,直至将她摧残至精神失常。 杨成,男,35岁,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石浪村尾村人,个体医生,2001年2月下旬,杨成被抓到镇政府,遭到副所长梁政拳打脚踢,梁政专向杨成的脑部及要害处猛打,致使杨成当晚就昏死过去,后于2001年4月1日含冤去世。 郑华冰,广东省恩平人,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到广州增城康宁医院内一侧的收容所,被毒打致出现全身水肿症状,回家不久,就离开人世,去世时不足二十岁。 黄涌忠,揭阳市法轮功学员,被韶关北江监狱阴狠毒打致生命垂危,2006年在医院吐血昏迷而逝。 马秀兰,女,六十九岁,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被佛山市叠窖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南海看守所,遭受了种种毫无人性的折磨摧残,如强制睡水泥地、刑讯逼供、电棍电击,被打得身上多处瘀伤等,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含冤离世。 李晓今,女,四十一岁,原广州师范学院(现合并为广州大学)数学系副教授,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黄埔洗脑班迫害致死,而她被绑架至此黑狱的时间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二、电刑:几万伏高压、多根电棍、湿水过电 劳教所和监狱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普遍的、无节制的使用电刑。 东莞副镇长赖志军被三水劳教所电刑致死。赖志军,男,原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副镇长兼人大副主任,是东莞市法轮功上访的公务员第一人,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被恶警陈瑞雄等人拳打脚踢、反复电击,一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陈建国等人听到那电棒“啪啪”的响个不停,残酷无比。一天深夜,值班人员看见赖志军出现死亡状态,打报告,当班恶警却说:“别理他”。就这样,赖志军数日内即被三水劳教所迫害致死。 潮州技术骨干洪浩远遭几万伏高压电刑致死。洪浩远,男,三十岁,一九九五年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毕业后在广东省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任技术骨干,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在原七大队,狱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十小时以上,电击全身及肛门。他这样描述其中一次遭遇:“他们要我写保证以后不在所内炼功,我不答应,他们就脱了我的外衣,拼命电我,专电腋下、乳头等软弱地方。”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洪浩远含冤离开人世。 河源中学教师曾流明被多根电棍、湿水过电。曾流明,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中学教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多,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瞌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他曾质问恶警张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三、各种各样的体罚 中共警察以各种名义对法轮功学员加以体罚,如“面壁思过”、“军训”、“锻炼”等,叫法很好听,实质上却是恶毒的整人招术。 1、罚坐小板凳,长时间不让上厕所 例如:梁意琳,东莞法轮功学员,被三水女子劳教所用坐小板凳(恶人美其名曰 “思过操”)酷刑迫害:即端坐在小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一动不准动,一小时只准休息十分钟。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回忆说:一进夹控室,“包夹”就强迫我整天坐在一个小塑料凳上,不让动,左、右各唆使一个“包夹”来夹控我。塑料凳高不到三十厘米,坐的时间一长,就开始难受,长期这样坐着,双脚都发肿了,屁股也坐烂了。这还不算,为了让我更难受,“包夹”们有意给我找来一张破的塑料凳坐,一坐上去凳就陷下去了,更难受;吃完饭“包夹”们也不让我站起来去洗碗,说是不用我干活,就强迫我整天坐着,以增加我的痛苦。坐姿要规范,双腿要并拢,双手平放在双腿上,腰要挺直,让你更难坚持。 更甚的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长时间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经期来了,也不让换,经血流到地上。 2、长时间剥夺睡眠 例如:卢启奇,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在深圳工作的武汉法轮功学员,优秀的建筑工程师,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韶关市北江监狱。恶警霍某用剥夺睡眠的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大法信仰,这是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十月,卢启奇的睡觉记录: 日期 | 8/31- 9/1 | 9/2 | 9/3- 9/8 | 9/9- 9/12 | 9/13- 9/18 | 9/19- 9/28 | 9/29 | 9/30 | 10/1- 10/5 | 10/6 | 10/7- 10/9 | 10/10 | 睡眠时间(小时) | 0 | 5 | 0 | 3 | 1 | 3 | 6 | 3 | 0 | 3 | 0 | 3 | 从此睡眠时间记录表可以看出北江监狱的邪恶程度。其中九月十三日至九月二十八日的长达半个月的时间内,卢启奇总共只被允许睡四个小时。最后,卢启奇的身体极度虚弱,奄奄一息,身体不能保持平衡,精神出现混乱现象,头发白了很多。恶警们还厚颜无耻的说:“我们是在帮助你。” 为达到不让卢启奇瞌睡的目的,恶警掐身体,用刺激性药物抹眼睛,用东西插鼻孔,插耳朵,踩脚趾等。恶人还常用硬物敲打卢启奇的小腿胫骨,以致四个多月后,卢启奇的小腿前胫骨仍有瘀血肿胀。 深圳市审计局优秀干部庄文舒也遭受过类似酷刑虐待。 |
广东省女子监狱惯用的手段就是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有的持续几个月都不让学员闭一下眼。 一位法轮功学员回忆说:“包夹”们每天很晚才让我睡觉,每天我睡不够两小时,但“包夹”不许我打盹。我不睡觉时,两个“包夹”就在旁边紧紧的盯着我,防止我打盹,只要我一打盹,有时根本没打盹,他们都以我打盹为借口,对我大打出手。有次,一个人渣强说我在打盹,随手就用凳子砸在我背上。入秋天气转凉之后,“包夹”就用更恶毒的手段。往往是在深夜,“包夹”们以我打盹为借口(经常是凭空的),用冷水浇在我身上。有次半夜三更时,一个“包夹”将整桶水从上到下浇在我身上,而且不让我换衣服,同时有意把电风扇开到最大档,对着我吹。我被冻得直发抖,而那帮“包夹”则站在门外面(在房内他们怕冷)奸笑。 3、冷冻折磨,女性经期尤甚 例如:高喜,22岁的女孩,湖北黄梅人,在广东顺德生活工作。2007年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妇教所迫害,天冷地冻的2008年过年期间,每次月经期都被吸毒人员强制洗冷水澡一至二小时,剪光头发。入所时一切正常,而且灵智聪慧,漂亮可爱,一个月后被迫害得精神异常,身体虚弱,失去语言能力,2008年4月以精神分裂症出所。 广东省女子监狱在严冬时节,只让法轮功学员穿着单薄的衣服,从早上到晚上每天站着挨寒受冻。 2002年,湛江法轮功学员陈玉莲和杨再被绑架到广丰糖厂的“转化洗脑班”迫害,她俩人住的那间房,房顶漏雨,玻璃破烂,天寒地冻,她们要睡在没有床的湿地板上。“610”办的狱警不给棉被给杨再盖,北风刺骨,杨再冷得睡不着,她向“610”办要被子。“610”的叶盈恶狠狠的说“没有被,冷死了还有尸”。 深圳南山区看守所曾于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三年分别将法轮功学员沈德明、深圳市南山中学高中英语女教师王晓东迫害致死。其酷刑花样繁多:泼水法,这是女仓狱警李燕芝的恶毒发明,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天,把法轮功学员拉进厕所,一盆一盆的浇冷水,不许换衣服,不许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厕所。这是南山看守所的“基础刑罚”,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 4、象“煎鱼”一样暴晒 例如:林凤池,肇庆法轮功学员,2002年被关押在三水劳教所迫害。广东7、8月份的天气是非常热的,特别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高达70多度,恶警们指使值班人员剥光林凤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恶警们让四个值班人员压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压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曝晒,晒过正面又翻过来晒背面,就象“煎鱼”一样。恶警们看他不肯妥协,就又用两张厚棉被把他包起来接着晒,一共晒了几个小时,致使林凤池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了生命危险。 5、长时间捆绑“盘腿” 例如:邓彩娟,佛山法轮功学员,2012年6月7日晚被610的人绑架到“湛江法制学校”迫害,恶人把她的两腿双盘,再用绳绑腿绑脚,并将她两手背绑,不准动,犹大搬来一块约几十斤重的大水泥板和一块木板,压在她双盘的腿上,马上痛苦难忍。见她还坚持,将约十几本书与纸箱压在水泥板上。邓彩娟马上急速剧痛,悲惨地痛哭,不断地叫救命,叫他们放下来。他们不但不放,反而又加了几本书,还用脚踩木板,让阿娟整个下身及心里面就象刀割肉,刀插心一样撕心裂肺的剧痛,人痛苦到了极限。这种1秒不停的痛苦持续了2个多小时,从中午12点开始直至晚上9点,连续盘腿约9个钟头,弄伤了邓彩娟的手和脚。恶人扬言对付她有的是办法,整你就整你,梁康保说“不写就要你一直盘腿下去,整你,你家人也不知道,你也出去不了,你也告不了我,也告不了法制所,因为法律是共产党定下来的,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6、综合运用多种体罚方式 例如:邹玉韵,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女,时年三十六岁,先后被关押在广州市黄埔区、荔湾区洗脑班、东山区洗脑班、白云区洗脑班、广州市洗脑班、天河区洗脑班。其间承受过广州各洗脑班的所有法西斯刑讯,受尽各种非人折磨。她自诉遭广州市洗脑班七方面迫害: 1、用白花油涂眼睛; 2、使劲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强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当中,每隔半小时就灌我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阳光下曝晒; 5、注射不明药物,用他们的话讲让我不痴也傻; 6、强行灌食,每隔二个小时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饭盒粥。一天要灌七次,用他们的话叫填鸭; 7、强迫我在房间拉屎尿,给我偷拍照。 邹玉韵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