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0日】2004年7月7日,河北省邢台市桥西法院对以下9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审判,有:霍桂兰,张保忠、杨庆华(夫妻),王继珠,冯文平,夏云省,窦民须,张志红,任海香 。 由于事先有国外大法弟子打电话制止邪恶,所以在审判的当天,邪恶势力表现十分紧张,戒备森严,所有旁听的人员都受到严格的审查,不准照相、不准录象,有手机的要把手机电池抠出来。 在法庭上,大法弟子霍桂兰理直气壮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霍桂兰早在1996年的时候,就被当地公安根据当时公安部的“555号文件”被抄家和罚款,1999年7.20以后,更是受尽了邪恶的迫害,流离失所后,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已经家破人亡。 大法弟子张保忠、杨庆华(夫妻)都是好人中的好人,遭迫害后,夫妻双双流离失所,被迫失去原本很好的工作,杨庆华原为农行会计科的科长。 在法庭上,杨庆华向法官直接说,我刻录的光盘并非私自制作的,你们不能用这个为我定罪,并要求法官当场播放录象,把法官问得哑口无言。 这次迫害是邢台市610伙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西分句共同施行的,恶警们的犯罪地点在矿务局招待所,用残酷的手段折磨学员,其中65岁的大法弟子窦民须曾3次被上背铐。 我们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在河北省邢台市正在发生的迫害。 犯罪单位: 桥西区人民法院 桥西区团结西路 办公室:2283775 2287856 2287858 立案庭:2282926 执行局:2130938 桥西区检察院 桥西区中华路 办公室:2211736 值班室:2218341 举报中心:2262000 邢台市公安局 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大街 总机:2022253 办公室:2223673 警务督察:2287778 公共信息网络安监处:2212316 治安支队:2222587 政保支队:2226686 刑警支队:2134343 桥西公安分局:2023028转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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